民國100年6月,經由多方努力,開始了第一個環境信託的案例。本信託係委託人吳杰峯、吳語喬、劉秀美等認同荒野保護協會推行的環境教育理念,故將新竹縣芎林鄉鹿寮坑命名為自然谷之1.3公頃土地信託荒野 (本信託範圍不包含小木屋及以下農業區域),於信託期間內進行棲地保護與生態保育相關之宣導教育活動,以期為環境教育及荒野保護之理念樹立典範,共謀人與土地之共同和諧,永續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