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珍貴的知本濕地 遇到 不當的光電開發

我們正在做的事: 

文/陳雍慧<氣候變遷教育委員會 能源議題組,自然名:海冰>

當初就是因為關切氣候變遷這個議題,才一腳踏進荒野的。

從推廣講師的志工培訓,讓我深深感動到台灣特殊生態美和地景美,從氣候變遷教育委員會多種能源教育的啟發,了解到國內有很多NGO團體和一般民眾,對於氣候變遷多年以來的付出,一直到自己在國外參加「 Climate Reality」 的 Leadership Training,了解世界各國有多少人在為減緩氣候變遷奮鬥。這些都讓我覺得,我們是在和時間賽跑,是在爭取這十幾年不讓氣候變遷惡化到未來科技或經濟模式無法解救的程度。就如同新冠肺炎,我們必須在疫苗發展成熟前,做好應有的嚴格控制,不要造成人類社會和經濟活動大規模的毀滅。

導致氣候變遷的原因來自人類的活動。我們都知道吃素、拒用一次性製品、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氣溫 32度才開冷氣,甚至不開冷氣,都可以降低個人的碳排放量(簡稱:碳排),雖然方法很多,但是要改變人類的認知和習慣,阻力會最大,時間會最久。因此除了用各種機制積極抑制能源需求,增加能源效率外,全面用低碳排的再生能源,來取代化石燃料,會是現階段減緩氣候變遷最有效的方式,對人類既有活動模式影響也最小,因此這是為什麼全世界必須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的重要原因!

但是,儘管再生能源屬於低碳排開發,依然會對環境帶來衝擊,「選址」是否適當,將是再生能源開發很重要的前提。以近年爭議不斷的台東知本光電案來說,就令人絕對無法認同,一個少數僅存的河口自然濕地,而且是台灣東海岸候鳥遷徙必經廊道被光電板拿來鋪好鋪滿!

如同徐仁修老師說的,荒野其實不「荒」,它蘊藏著無限生機、充滿著形形色色的物種,更是野生動物的天堂。但是,當政商對這塊土地的豐富生態漠視,甚至枉顧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權益時,這個寶貴的荒野,也只成了榨財的工具,二十年後,甚至三十年後利用完畢,原有豐富多樣的生態和地貌、也將不復存在。

知本濕地的光電開發案,與法令不週和不當招標開始說起。

法令不周的部分為只要不是法定重要濕地,地面型光電的設置就免環評,也沒有縝密的選址制度或標準可以依循。因此,就算知本濕地記錄有49種保育鳥類,是一級瀕危鳥類東方白鸛、黑面琵鷺和遊隼,二級保育類黃鸝、環頸雉、烏頭翁和台灣畫眉等賴以維生的棲地,無法令規範光電開發須迴避這樣的生態敏感區,因此招標光電案時,就肆無忌憚的允許剝奪保育類野生動物棲地,將光電板鋪滿。

不當招標的部分為意欲進行土地開發時,在進行可行性評估報告時沒有揭露資訊,沒有諮詢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意見,也沒有諮詢在地生態保育團體和相關學者。報告完全沒有載明生態調查及迴避事項,也沒有載明原住民族權益事項。待部落抗議後,僅於2018年1月5日召開第一次說明會,5天後就逕自發布「知本光電開發案」招標公告。再者,標案卻以最大回饋金做為取捨標準,而不是以迴避生態熱點,保留豐富地景為前提。導致廠商竟開出了25.19%的高回饋金,在如此的高回饋金下,所租用總面積全面鋪設而不顧及生態敏感區,似乎是廠商的最可能的作為。

這項號稱是東亞最大面積的地面型光電開發案,居然可以完全不做生態檢核。未來開發時,更可能將砍掉原有的樹木,部分水澤、草澤,灌叢、樹叢和珍貴地景將不復見,地面型光電相關法令,容許開發單位可以視而不見其上賴以維生的物種,可以不做任何生態迴避與生態補償事項,然後這還配稱「永續」能源嗎?光電板本具高度彈性,以及可降低環境衝擊的設計與施工方式,但唯利是圖的圈地模式,將扭曲「再生能源」減緩氣候變遷的原意。

我們有很多重要的途逕可以達到低碳社會的目標,能源轉型是很重要的一個關鍵,但是再生能源存在的目的,是要用它的低碳排、守護我們的環境。而自然濕地就是我們生態最豐富的環境和寶貴水陸動植物的棲地。濕地一旦被破壞了,需要修復的時間,往往是上百年才能回復,保育類的動植物一旦消失了,甚至可能無法再回復。知本濕地到底適不適合鋪設光電板,應該要嚴格的受到社會各界的公評、審視及討論!

地面型光電板,本可以與在地經濟與生態共存共榮,以其獲利回饋在地生計與生態復育。是誰讓光電無辜成為破壞生態的元凶?

籲請中央和地方積極發動:盤點生態熱區,暫緩審議爭議案場、建立跨部會的生態檢核制度,讓光電在對的地方,用對的方法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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