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新竹分會~特殊用途場地借用辦法

荒野新竹分會~特殊用途場地借用辦法
2016-04-01 00:00
  至  
2032-12-31 00:00

荒野新竹分會~特殊用途場地借用辦法    111.09.12修訂

場地借用須知:

  1. 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以下簡稱分會)場地借用之開放對象為荒野保護協會內部人員(親子團、解說員、氣候變遷、培力、兒教、棲地、特導…等群組)為限,不包含外部人員。
  2. 分會內部人員借用場地,應以群組內部活動為限,如有課程/分享等欲開放給外部人員參加,需事先經過分會長核准後,方能使用。
  3. 分會場地開放時段分為上午-8:30至12:00、午餐-12:00至13:30、下午-13:30至17:30、晚餐-17:30至19:00、晚間-19:00至21:30。若有開放時段以外的使用需求,需由各群組最高幹部提出申請,群組最高幹部係指親子團複式團長與各群組總組長:解說總組長、氣候變遷總組長、鄉土關懷培力總組長、兒教總組長、棲地總組長…等。
  4. 欲借用場地者,最早可於活動辦理前二個月填寫【特殊用途場地借用申請表】提出申請。經登記使用之場地,如遇分會有重要課程及會議用途時,借用單位應配合改期或另覓地點舉行
  5. 各樓層的倉庫非請勿進,如需借用分會器材,請登記時一併告知秘書,以便準備。
  6. 申請人/單位應詳讀「荒野新竹分會~場地借用須知」,並完全明瞭其內容,如欲取消原借用場地請與分會聯絡。若違反場地使用規定且經勸導未改善,將取消場地使用權利。
  7. 假日借用場地者,請於前一個上班日至分會借用鑰匙,並於當天使用完後將鑰匙放置指定位置;借用者需善盡分會鑰匙保管之責,如有遺失,需負擔換鎖之費用。

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1. 場地之電腦投影設備請勿隨意更動,若需轉接個人筆電,請直接將主機的螢幕線拆下接到筆電,勿隨意拆下其他線材,若造成損壞或異常,需負擔賠償之責任。
  2. 三樓保育教室廚房可供使用,除了二樓荒野大廳禁止飲食外,其餘教室飲食請注意環境整潔。
  3. 場地使用完畢後,需以掃把、拖把清潔場地,並帶走所有垃圾;分會垃圾有進行分類,請勿將資源回收物丟入廁所垃圾桶。
  4. 場地借用人需負責將場地恢復成原有的模樣,若有異常,請告知秘書以便處理。
  5. 若場地環境未妥善維護與保持清潔,借用者需另行支付清潔費1,000元整,清潔費將以借用者名義捐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
  6. 個別使用須知

個別使用須知

 

 

 

 

 

 

 

 

 

 

 

 

特殊用途場地借用申請表申請表請按此連結

 

填寫後請Email: staffs-hc@wilderness.tw

  特殊用途場地借用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