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遞
【新聞稿】歡慶「母親節」荒野志工設置護生圍籬,期望水鳥媽媽也能安心育雛!
發稿日期:113年05月13日 一年一度的水鳥繁殖季又來臨了,荒野持續每年與新北市政府的共同宣導,愛海、敬海的同時也要關心沙灘地形上的其他生物,呼籲國人應避開敏感的水鳥繁殖地,暫停於沙灘上辦理大型淨灘活動(北部4~6月、南部3~5月),避免不小心干擾了水鳥的繁殖與育雛。同時今年為了讓國人能更加同理「水鳥護生」的意義,特別安排於「母親節」前一天辦理護生圍籬的施作,由荒野台北分會的志工們齊心努力,頂著大太陽完成施作,期望在溫馨的母親節也能讓水鳥媽媽安心照顧鳥寶寶。 ▴ 雖然擁有絕佳的保護色,但也因此容易死於非命,因此護生圍籬的設置顯得十分重要。 根據各地鳥會與東海大學-熱帶生物學生物與多樣性中心的觀察發現,每年大約3至7月份就會有東方環頸鴴、小環頸鴴、高翹鴴、小燕鷗(保育類)、燕鴴(保育類)等水鳥在台灣各地海岸進行繁殖或過境停歇,育雛行為容易受人為活動干擾。為此荒野保護協會建議國人將淨灘活動避開水鳥繁殖季的高峰期(北部4~6月、南部3~5月)或變更活動地點辦理淨溪、淨山活動,同時更應避免在繁殖期將四驅車駛入沙灘,就可以大大提升水鳥的孵化率,避免不慎輾壓幼鳥或鳥蛋。 ▴ 東方環頸鴴的巢位被不知情的遊客開著四驅車輾壓而過。 本次臺北港北堤沙灘「水鳥護生圍籬」的施作,同樣在獲得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的支持與許可下進行。施作當日志工準時於上午八點集合,一起將所有器材與木樁搬運至施作地點,資深的夥伴進行施作流程與安全說明後,進行分組與工作的安排,志工們有條不紊的進行樣線的設置、木樁的間距量測、定樁敲打與圍籬繩索的固定,再將告示牌與布條安裝定位。由於已經有了多年的設置經驗與清楚的分工,因此創紀錄的於短短一個半小時左右豎立起一道能讓水鳥媽媽能安心育雛的護生圍籬。 ▴ 志工搬運木樁後開始進行施作。 ▴ 荒野志工準備在護生圍籬的棉繩上繫起宣導布條,提醒遊客小心巢位。 許多位長年與東海大學合作水鳥繁殖調查的荒野志工們都表示,每年進行巢位調查時都能看見這些成鳥四處奔波尋找繁殖地的身影,在調查期間也曾發現過成鳥遭野狗捕食的狀況,但最痛心的就是看見即將破殼而出的雛鳥直接遭越野摩托車及四驅車輾斃於沙灘上。因此若能透過持續的護生宣導讓眾人更了解狀況,相信可以提升台灣人在沙灘使用上的意識,並避開繁殖高峰季節或更換活動地點,在辦理活動之餘也能貼心的關懷其他伴生生物。 今年的母親節,荒野不僅祝福全天下的媽媽都有個開心的「母親節」,更希望藉由這樣的護生行動讓鳥媽媽有更安心的育雛空間。 ▴ 在北堤沙灘搭建起的護生圍籬。 ▴ 荒野志工將護生宣導圖文安裝於現場告示牌上,相關水鳥護生資訊遊客可手機掃描QR-code。
【行銷推廣部】專員
壹、工作內容: 1. 社群平台內容行銷,行銷活動企劃,社群成效追蹤、數據分析。 2. 具美編繪圖能力,具備影片拍攝、剪輯、後製能力尤佳。 3. 維護官網內容,並定期更新、維護及管理。 4. 負責荒野月刊出版,文章蒐集、編輯等事宜。 5. 年度活動執行協助及其它交辦事項。 貳、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保護協會理念。 2. 具統合協調能力。 3. 具電腦文書處理、文筆通順及文字編輯排版能力。 4. 喜歡跟不同人接觸,善於跨團隊溝通合作。 5. 有社群經營經驗,熟悉網路社群生態及話題脈動。 6. 擅長網路行銷、社群行銷工具運用,對時事具敏感度。 7. 有非營利組織經驗尤佳。 參、工作地點: 總會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04號) 肆、待遇與福利: 1. 薪資面議,月薪32,000-35,000元。 2. 週休二日(雙週變形工時),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 3.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研習與培訓課程。 履歷建議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我們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再行通知面試。 履歷說明 請備齊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sowty2@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行銷推廣部專員 電話:(02)2307-1568分機20 李小姐
【新聞稿】探討生物多樣性的危機與轉機,荒野保護協會邀請企業共尋解方
發稿日期:2024年5月6日 名列世界前五大風險的生物多樣性降低議題,需要各界的重視。生物多樣性的流失會影響整個生態系統,任何物種的消失都有可能影響自然界的平衡,進而影響人類的生產能力及發展,經濟活動仰賴著自然與生態系統的企業也將面對嚴重的不可控風險。 荒野保護協會透過7-ELEVEN把愛找回來公益募款平台暨民眾捐款支持,於今日(5/3)辦理「綠色共生未來:引領生物多樣性與ESG論壇」,集結學者、環保組織及企業,分享生物多樣性的多元守護面向。探討在永續發展的政策下,企業該如何落實ESG,發掘更多面向的永續執行策略,擴大企業在生物多樣性議題的影響力。 ▲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李騏廷致詞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李騏廷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長期以來致力於多元方式守護台灣環境。近年來,隨著企業加入ESG行列,我們看到了更多的關注和參與機會。本次論壇期待喚起社會各界對生物多樣性議題的關注,發掘守護策略與機會,提升生物多樣性認知,並實踐環境友善的行動,共同邁向與自然共生的未來。」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副署長廖一光表示:「企業的ESG已成為全球金融關注的投資要素,上個月我們公開了『公司團體參與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專案的媒合平臺』,為大家提供了共同參與的機會。然而,企業的需求不僅僅限於此,我們也將持續了解大家的需求。」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副署長廖一光致詞 國內專家齊聚,共議棲地營造與環境保護之道 國立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廖桂賢教授在論壇中提到了河川治理的新思維。面對氣候危機,水患治理目標應由防洪轉向韌性培養,以自然解方為基礎,不僅要保育,還要進行生態復育,理解、尊重並維護河溪的多元價值。同時,他呼籲企業實踐ESG,共同支持台灣河溪網的保護行動。 溪流如同地球的血管,串聯海洋與森林生態系統,常被河溪治理工程所阻斷。荒野保護協會的河溪治理議題召集人楊坤城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透過公民的力量,進行溪流踏查,主動與政府溝通,改變政策,提升對自然溪流的重視。河溪治理需要轉變傳統工程思維,不僅能節省公帑,更能保護生態。」並建議企業可以認養溪流,透過購買或信託方式購買溪流周邊土地,以維護溪流洪氾區的生物多樣性。 ▲ 本次論壇期待喚起社會各界對生物多樣性議題的關注,發掘守護策略與機會 生態環境下的ESG,企業與濕地生物多樣性的交集 濕地的珍貴程度不言而喻,其多樣性也至關重要。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施習德教授經多年研究指出,錯誤的濕地營造導致台灣鹽灘地被外來種紅樹林入侵,降低海岸生物多樣性,微藻消失,導致特有種招潮蟹滅絕,其影響程度堪比工程開發、魚塭破壞沿海棲地等人為活動。施教授認為,企業在重視ESG的同時,必須確保執行的保育活動確實有助於生物多樣性,避免為了碳權而誤入漂綠的誤區。 荒野保護協會雲林分會廖梅雅分會長分享為濁水溪做的一件浪漫的事。濁水溪是過境鳥的重要中繼站,顯示了這裡泥灘地生態系統的重要。透過學界提供的生態相關資訊,荒野保護協會與公部門對談,促進三方合作。除了帶領民眾和當地居民進行工作坊外,同時鼓勵企業和公部門合作進行紅樹林疏伐。棲地的保護需要長期的努力,這只是第一步,期待各界的參與,共同為濁水溪做出更多浪漫的事。 荒野保護協會以多元化的守護行動努力復育和保存全台的自然棲地,希望透過這次跨組織、跨界的「綠色共生未來:引領生物多樣性與ESG論壇」經驗交流活動,能夠號召企業夥伴加入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列,讓理念付諸行動,創造更多企業永續的實踐方法,共同邁向與自然共生的永續未來。 ▲ 綠色共生未來:引領生物多樣性與ESG論壇全體大合照
【聯合記者會】拒絕政治凌駕專業、反對凍漲電價圖利財團
發稿日期:2024年5月3日 立法院於4/30(二)表決國民黨團提議之「立即凍漲電費」案,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通過,決議停止調漲電價。雖然經濟部依據《電業法》規定,仍維持電價調整之決定,但昨日(5/2)國民黨團決定於今天院會將《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逕付二讀,讓未來電價漲跌皆須經過立法院同意,因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不應讓政治凌駕法治與專業,要求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力。 呼籲藍白勿修惡電業法,維持電價審議獨立性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表示,若立院通過國民黨團提出之《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恐影響電價審議之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強調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是2015年依據立法院決議所成立,目的就是規範台電在調整電價前必須先通過委員會,依據法定公式、經過外部的學者與民間團體共同評估,因此呼籲藍、白立委勿將《電業法》修惡,讓政治口水戰與產業用電大戶的利益,取代電價審議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陳詩婷也指出民間發起的「反對電價淪為政治操作,電價審議應回歸公正與專業」連署聲明,目前已累積到29個民間組織、47位學界人士加入,共同要求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力、且不應通過凍漲的提案。 凍漲電價等於持續補貼化石燃料 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2022年2月烏克蘭危機之後,台電整體發電成本中,每度電的燃料成本已由2021年的1.24元增至2023年的2.62元,這兩年間發電成本的增加,92%是因燃料成本所致,絕非再生能源購電支出。因此若讓平均電價維持在2023年的水準,將導致台電每賣出一度電就賠上0.9元,便是持續補貼化石燃料的使用。 趙家緯引用國際能源總署的分析指出,台灣化石燃料補貼於2022年時大幅增加至近100億美元,為2021年的五倍,達到歷史新高,其中電力方面補貼更達到80億美元以上;去年COP28會議中,亦將「移除無效率化石燃料補貼」納入大會共識,且「推動水、電價格合理化,反映資源使用的外部成本 」亦為台灣永續發展目標的具體目標,停止對化石燃料補貼也被列入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之中。趙家緯因此強調,若國民黨跟民眾黨自我標榜重視永續發展、氣候變遷與人權,卻阻擋此次電價調整,降低化石燃料補貼,就是種政黨的漂綠行為。 電價合理調整,勿讓民生繼續補貼用電大戶 趙家緯也強調,過去兩年的電價調漲,與十年前的調漲方式大為不同,2023年的工商用戶電價首次高於民生用戶,將過去長期讓民生用戶去補貼工商大用戶的情形矯正回來,以「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原則去調整電價,因此呼籲藍、白兩黨不應繼續昧於事實、阻擋電價合理化的進程。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則質疑,政客要求凍漲電價,為的根本不是一般小民,而是用電大戶,此次電價漲幅較高的其實是用電量高的用戶,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漲幅為10%,產業用電漲幅則依據用電成長趨勢、用電量等,細分7%到25%的漲幅級距,因此若凍漲電價,真正照顧到的其實是把電當免費資源、用電量超高的家戶,以及擁有最多資源進行節電的用電大戶。 黃嘉瑩強調,合理調整電價,才能真正有效減少因管理不當而導致的能源浪費,譬如台達電透過加強管理能源使用效率,以最少支出達成5年節能50%;新北市政府的「節能路燈換裝計畫」透過淘汰老舊路燈以及優化路燈資訊管理系統,將年省兩千萬電費。因此將電費合理調漲、取消對化石燃料的補貼,不但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更促進節能科技發展,並強化用電大戶的能源管理,進而減少電費支出。 強化能效與再生能源才有益因應電價波動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仲恩指出,台灣長期電價偏低,依據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電費與瓦斯費占家庭所得收入的比例約為1.2%,與韓國的2.8%以及日本的4.3%相比,台灣一般住宅的能源支出負擔比例明顯較低,且偏低的電價無法讓消費者感受到真實的發電成本,也不利各類型節能科技與能源服務業的發展,阻礙台灣邁向淨零轉型。 劉仲恩也強調應釐清台電虧損與再生能源的關係,包括聯合國在內的許多國際機構都指出,再生能源在現階段已成為成本最低的發電方式,如太陽光電在過去十幾年間成本已經下降了超過9成,相關討論不應該將台電虧損與發展再生能源作連結;美國商會在去年的能源白皮書也指出,台灣電價波動的根本原因在於高度仰賴能源進口,因為俄烏戰爭,預期台灣電價會合理上漲,該文件建議增加提升能效、能源基礎設施的投資,也特別大篇幅提到台灣需要提供加強再生能源的發展。 強化住商節電政策與弱勢配套才能真正顧民生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指出,這次的電價調整平均漲幅為11%,然而每月用電量在500度以下、佔比85%的戶數每月電費漲幅為3%至5%,每月電費支出平均最多增加不超過50元。唐偉傑表示,台灣16年以來民生用電330度以下費率不曾調漲、甚至比20年前還低,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更是全球第五低。唐偉傑表示,台灣的耗能產業也因為電價太低,導致投資節能設備難以回收,民生用電也缺乏節能產品的創新與發展,限制了「能源管理服務業」的新興產業發展。 唐偉傑強調,除了電價調整外,更應該注重調整後的配套措施,光是齊頭式的平等,不足以保障調漲後對弱勢族群的衝擊,根據家扶中心調查,逾6成的弱勢家庭曾繳不出水電費,且月收入25000以下的家庭,能源支出就佔了總支出10%以上。唐偉傑呼籲立委真正應監督的,是要求政府強化節電政策,並加速智慧電錶的裝設與應用,今年智慧電錶裝設目標只有300萬戶,但全台有1400萬戶,且後續應讓全民都能用智慧電錶及app知道如何節能、何時該把電存到電動車或是調配使用大型家電的時段,特別是開放非時間電價用戶申請裝設智慧電錶等配套,因此呼籲立法院放對重點,好好討論如何照護能源弱勢,如何落實配套,而非單靠一昧的靠「凍漲」這種全民皆輸的做法。 陳詩婷重申,凍漲電價將讓全民納稅錢繼續補貼高汙染、高耗能的產業用電,無疑是變相圖利財團、大開改革倒車、錯失台灣邁向產業轉型、提升企業永續競爭力的重要機會;應透過電價合理化來移除對化石燃料的補貼、跟上COP28大會的全球共識,才能促進節能減碳同時保障社會公平,真正負起台灣在氣候緊急之下的減碳責任。 主辦單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
【聯合聲明】碳費訂定不延宕,減碳決心才夠強
發稿日期:2024年4月22日 環境部原先承諾碳費費率將於 2024 年第一季決定,並依同年碳盤查結果,於 2025 年開始繳交碳費。然而,2024 年已來到第二個季度,且自首次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以下簡稱碳費審議會)召開以來,也已過了一個月有餘,碳費費率卻遲遲未有定論,恐影響明年碳費徵收之期程。 排碳有價化一直以來都是減碳的有力工具之一。在 4 月 22 日地球日這天,眾多環境團體共同發起聯合聲明,呼籲政府應加速訂定碳費徵收辦法,以展現足夠強健的減碳決心。針對碳費費率審議會,我們一共提出四點建言: 一、應於 5 月 20 日新舊政府交接前,將碳費費率制定完畢 我們認為,碳費制度的有效性和實施速度直接影響到台灣達成 2050 淨零排放目標的進程。 5 月 20 日是臺灣新舊政權交接的日子,過了這天,新上任的政府團隊可能會為碳費的設定帶來其他變數。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應在 5 月 20 日交接前,完成碳費費率的制定,以確保碳定價制度能夠及時落實,並在短期內開始發揮作用。若碳費制定期程過晚,可能導致部分排放源無所適從或找到藉口,聲稱已錯過制定下一年度減碳政策的時機,因此無法溯及既往,並確實準時於 2025 年繳納 2024 年的碳費。 二、碳費費率每公噸 500 元起徵,切勿放大綠色通膨 2022 年,韓國的碳交易價格來到每公噸 540 元,新加坡於 2024 年起的碳稅也增至每噸 570 元。然而,臺灣的碳排放價格卻仍未確定,甚至可能壓低至每公噸 100 元或 300 元。在費率過低,乃至於優惠費率存在的情況之下,碳費不僅無法反映外部成本,也沒辦法達成良好的減碳成效。雖然在碳費費率審議期間,產業界提出碳費實施將可能導致物價上漲。但是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國際商會(ICC)的研究[1]已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環境部與碳費費率審議會應堅守碳費底線,切勿聽信被過度放大的綠色通膨謠言而降低費率。 三、碳費審議會會議紀錄應公開,允許社會共同監督 碳費審議會至今已召開兩次會議,除了受邀參加的公民團體代表、學者專家與政府部門外,一般社會大眾並不曉得碳費制定的進度與過程。我們認為碳費審議會會議紀錄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至關重要。唯有公開透明的審議過程,才能夠讓公眾充分了解政府決策的依據和過程,並進行有效監督。公開碳費審議會的資料,也有助於民間團體提供自身觀點,確保碳費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並提升公眾對政府決策的信任度。 四、應盡速碳費相關子法之公布,完善配套措施 最後,我們認為政府應盡快公布碳費相關子法,並完善配套措施,以確保碳費制度的全面實施和順利執行。包括碳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具體細則,以及相關的執法機制和監管機構的建立,都是政府應對氣候變遷的第一要務。《氣候變遷因應法》不僅規定了碳費的起徵繳納,也包含優惠費率訂定、基金的使用等相關氣候政策工具。若僅有碳費制定完成,其他子法的腳步卻無法跟上,恐無法在短期內完善碳定價制度。此外,我們也要再次強調,優惠費率的指定減量目標應遵守SBTi原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有效地實現減碳目標,並推動碳費制度的落地。 ▌ 共同聲明發起團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 連署團體: 台南新芽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樹人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持續連署中) [1] ICC (2023). Carbon pricing and inflation: a dilemma?
【新聞稿】淡水河之寶——百年鹵蕨 珍貴的紅樹林指標植物再現!淡水河流域百年鹵蕨成功復育
發稿日期:113年04月01日 淡水河流域迎來珍貴的紅樹林指標植物。今年(民國 113 年)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以下簡稱:荒野)、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以下簡稱:水利處)與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以下簡稱:高管處)三方攜手將鹵蕨從社六濕地移植至五股濕地,不僅分散保種風險,也讓民眾更容易近距離體驗濕地生態。 ▴ 鹵蕨 消失百年的鹵蕨重返淡水河流域 鹵蕨(Acrostichum aureum)廣泛分佈於全球熱帶地區的河口泥灘地的蕨類,常與紅樹林植物共生。台灣在 1858 至 1881 年曾有採集紀錄,然而近百年來幾乎絕跡。荒野志工陳德鴻和其好友於花蓮羅山搶救了部分植株於花蓮羅山搶救了部分植株,而在 2012 年時,水利處在規劃社六濕地的棲地營造時與荒野合作促成了鹵蕨在社六濕地的復育試驗。最初只種了四株鹵蕨,經過10多年來的細心照顧及人工分株,鹵蕨已經能自行於繁衍擴散,現在已經有兩百多株鹵蕨,這項成功經驗擴展到其他濕地,例如基隆河旁的社子島濕地。成功讓消失百年的鹵蕨重返淡水河流域。 ▴ 將於社六濕地準備移植的鹵蕨進行分株(志工劉旭輝攝) 下一步計畫將鹵蕨移植至五股濕地,這是為了進一步擴大鹵蕨族群,讓其在淡水河左岸建立新的生長環境。五股濕地內的水與淡水河相連通,提供了適合鹵蕨生長的濕地環境。荒野與新北市高管處多年來一直認養五股濕地,對其環境有著深入的了解。鹵蕨跨過淡水河的第一站選擇在五股濕地,趁著春季適合鹵蕨移植的季節,於 3 月 31 日舉辦鹵蕨復育工作坊,號召民眾共同參與移植活動,進一步加深對鹵蕨的認識並推動保育工作。此舉也同時凸顯了五股濕地的重要性,並呼籲更多人參與保護濕地生態的行動。 ▴ 種植鹵蕨於五股濕地 守護濕地生態 從濕地園區做起 台灣有許多原生的植物因棲地受到破壞而面臨生存危機,尤其是許多水生植物,受到濕地被開發、整治、甚至填土的影響,棲地嚴重喪失,幾乎在野外滅絕,荒野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濕地生態的保育。我們應該共同努力,保護更多的天然濕地,為生物提供生存空間,同時為後代子孫打造永續的生活環境。 ▴ 完成移植,盼擴大鹵蕨族群,讓其在淡水河左岸建立新的生長環境。
【連署聲明】反對電價淪為政治操作,電價審議應回歸公正與專業
發稿日期:2024年3月29日 電價審議會於3月22日召開,宣布4月起全面調漲電價,產業用電調幅為7%至25%,700度以下住宅用戶、1500度以下小商家調幅皆為3%至5%。我們認為在氣候緊急、淨零排放等趨勢下,電價合理化為提升能源效率、促進產業升級、提升人民生活品質與健康的必要政策工具,也強調政府應完善保障弱勢福祉、促進社會公平之配套,並藉機強化節電政策。 然而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於立法院提案凍漲電價,等同訴求繼續用全民納稅錢補貼高汙染、高耗能的產業用電,大開改革倒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甚至提案修法電業法第49條,將電價漲跌交由立法院審議,恐讓電價淪為政治操作,讓政黨鬥爭取代應符合公正與專業性的電價審議機制,圖利企業並讓全民買單,違逆使用者與汙染者付費以促成淨零的全球趨勢。 作為長期關心社會正義與環境永續的民間組織、專家學者,我們嚴正呼籲今日在立院進行審議的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切勿決議通過相關提案,應讓電價審議維持專業性、獨立於政治力影響,莫成為台灣善盡減碳責任、邁向淨零的絆腳石。 電價調整是為了取消補貼化石燃料與推動耗能產業轉型 台大風險中心2023年公布的民調指出,有超過8成民眾願意支付更多電價,以減少未來氣候災害的損失,特別是21歲至30歲青年的意願最高。因此在電價全面調整時,我們呼籲政府也應同步提出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的具體作為,反映能源真實成本以促成節能減碳,落實世代與社會正義,不該讓年輕世代承擔不當電價補貼帶來的環境代價。 且台灣經濟長期仰賴高耗能產業,並享有全球第三低之工業電價,不利於節能與產業創新,應藉由電價合理化,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 應強化配套措施保障弱勢、強化節電政策、降低民生衝擊 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全球第五低,民生330度以下已經16年未漲,費率甚至比20年前還低。依據統計,歷經這兩年電價波動後,住宅電費的支出並未增加,占家庭所得的比例更降至0.93%。330 度以下用戶此波調整幅度為 3%,平均每月電費增加 20 元;331至500度調整 5%,每月增加 46 元,對一般家戶影響較少,但對於弱勢者、租屋族的可能影響仍須有完整配套。 此次學校及社福團體維持電價凍漲,然而針對其他有能源貧窮風險的家戶,各縣市政府應完整掌握名單,並設計根本性的用電改善方案。針對租屋族用電權益,內政部應儘速規範定型化契約以明確規定房東不得超收每度平均電價,也應提供房東提升家電設備能效的誘因,減輕租屋者電費負擔。我們也呼籲政府在調整民生電價時,應同時搭配更完善的住商部門節電措施,加速智慧電表的裝置並加強用電資訊的分析應用,並完善既有建築能效揭露與改造相關機制。 電價調整影響製造業成本小於1%,政府應加嚴查核哄抬物價之情形 央行指出,若消費者強烈感受物價普遍上漲,廠商則易為維持利潤率而頻繁調升售價,且高通膨感受一旦深入人心,影響通膨預期制約,將不利物價穩定。電費支出占整體製造業營業支出的比例約在2.1%左右,而六大耗能產業及塑膠製品業占比較高,約3%至3.6%,因此電價調漲並非物價上漲的主要因素,政府應該嚴加查緝藉口電價調漲而抬升物價的不公義行為,以使社會公正運作維持物價穩定。 針對產業用電,除了以用電量多寡與近年用電成長幅度作為電價分級依據外,也應將企業的節電率列入分級指標,經濟部也應盡速提出《能管法》修法草案,提升用電大戶的納管範圍與節電目標,能源署也應要求大用戶強制導入投資回收期在三年以內的節電措施,以提升能效同時減輕用戶電費負擔。 連署主張: 一、呼籲國民黨、民眾黨立委不應通過電業法第49條修法提案,將電價漲跌交由立法院審議,而應回歸符合公平、公正與專業的電價審議機制,讓電價審議獨立於政治力,且不應通過凍漲電價之提案,以避免圖利企業並讓全民買單,應合理調漲並落實刪除化石燃料補貼,以促成產業節能與創新。 二、對於民生電價調整對於弱勢者、租屋族的可能影響,內政部須有完整配套,並強化住商節電措施。 三、政府應組成跨部會稽查小組,嚴加查緝藉口電價調漲而抬升物價之行為,維持物價穩定。 四、經濟部與台電應全面檢討節能政策不足,完善台灣能源效率提升計畫,也應儘速提出《能管法》修法草案,提升用電大戶的納管範圍與節電目標。 截至新聞稿發佈,共22團體、15位學者參與連署,連署名單陸續增加中,最新連署狀況請見連署連結。 連署團體名單(陸續增加中): 01.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02. 荒野保護協會 03. 台灣樹人會 04. 野薑花公民協會 05. 台灣青年綠人協會 06.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07.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08.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 09.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10. UBI Taiwan 台灣無條件基本收入協會 11.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12. 台南新芽協會 13.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14.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15.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16.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17. 臺中市生活願景協進會 18. 社團法人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協會 19.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20. 地球公民基金會 21. 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 22. 看守台灣協會 23. 社團法人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 24. 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25. 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 26. 岳野生態講堂 27. 返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 28. 台灣勞工陣線 29. 社團法人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 連署學者名單(陸續增加中): 01. 杜文苓(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02. 劉仲恩(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03. 徐昕煒(臺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助理教授) 04. 石婉瑜(臺灣大學國際學院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05. 陳亮宇(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系助理教授) 06. 黃書緯(台大創新設計學院專案計畫助理教授) 07. 莊啟佑(長榮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助理教授/ ESG產業永續研究中心主任) 08. 賴慧玲(中山大學社會創新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09. 邱花妹(中山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10. 戴興盛(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 11. 李梅君(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12. 趙家緯(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13. 彭保羅(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14. 蔡蕙如(臺灣大學新聞所助理教授) 15. 李長潔(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16. 曾柏嘉(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17. 吳宗憲(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 18. 周睦怡(海洋大學海洋觀光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19. 蕭代基(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20. 鄭揚宜(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21. 林瓊華(台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22. 張瓊婷(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教授兼任所長) 23. 陳奕仲(瑞士聯邦材料科學與技術研究院 博士後研究員) 24. 林宗弘(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25. 陳方隅(東吳大學政治系) 26. 洪鳴丰(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 27. 黃厚銘(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28. 張國暉(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29. 林建旭(輔仁大學社會企業碩士班學生) 30. 林木興(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學者) 31. 李天申(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32. 簡旭伸(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系及氣候變遷永續發展學位學程教授) 33. 何明修(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34. 陳東升(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35. 林秀幸(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 36. 金立群(陽明交通大學音樂研究所退休副教授) 37. 王筱雯(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 38. 張恒豪(臺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39. 戴秀雄(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 40. 趙恭岳(國際氣候發展智庫執行長) 41. 沈秀華(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 42. 許瀞文(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副教授) 43. 蘇育德(陽明交通大學電機系退休教授) 44. 劉俊秀(交大土木系退休教授) 45. 徐健銘(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 46. 吳思霈(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元培環境工程衛生系助理教授) 47. 黃柔翡(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後) 48. 湯蕙瑄(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助理教授) 49. 留忠賢(中原大學資訊工程系退休副教授)
【行銷推廣部】主任
壹、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理念,關心生態環境。 2. 具有5年以上行銷工作經驗。 3. 喜歡跟不同人接觸,善於跨團隊溝通合作。 4. 有非營利組織經驗尤佳。 貳、工作內容: 1. 荒野品牌及議題行銷。 2. 媒體關係經營。 3. 專案統籌管理。 4. 團隊帶領與培力,直接管理人數3人。 參、上班地點:總會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04號) 肆、待遇: 1. 面議,薪資45,000~50,000元起,投件時請提出期望待遇。 2. 週休二日(雙週變形工時),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 3.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培訓課程,另有進修課程補助。 伍、 履歷建議: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我們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再行通知面試。 陸、 履歷說明: 履歷與自傳等相關應徵資料,請寄本會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行銷推廣部主任 電話:(02)2307-1568分機20 李小姐
【聯合聲明】因應氣候緊急,電價應合理調整,強化配套措施降低民生衝擊
發稿日期:113年03月22日 電價審議委員會於3月22日召開,相較於過往兩年以工業、民生大戶調漲為主,此次電價調整方向,將朝向全面調整,調整幅度工商大用戶在15%,住宅與小商家在10%以內。電價作為反映環境外部成本及提升能源效率的政策工具,我們認為合理調整有其必要,以發揮引導節約用電的效果,進而有助於台灣邁向2050淨零排放。另一方面,針對電價調漲恐對民生造成的衝擊,我們也認為經濟部、公平會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以達到「電價增加,電費支出不增加」的目標。 移除化石燃料補貼,電價需合理反映成本 電價調整是為了反映用電的真實外部成本、移除對化石燃料的不當補貼,並負起台灣應盡的氣候與減碳責任。此次電價調整的背景因素,主要是近兩年因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事件,燃料成本大漲,導致台電累積虧損3800億元以上。這兩年台電售電成本增加,主因為火力發電的燃料成本飆升。若電價持續未能反映發電成本,便是變相補貼化石燃料的使用。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估算,台灣化石燃料補貼於2022年時大幅增加至近100億美元,為2021年的五倍,達到歷史新高,其中電力方面的補貼更達到80億美元以上。國際研究指出,化石燃料補貼不僅會延緩減碳作為,同時耗費國庫,更重要的是,大多數補貼是流至用電大戶與所得較高者,亦加深社會不公,因此移除化石燃料補貼被視為邁向淨零的必備政策,亦被列入去年底COP28的全球共識之中。 依據民調,人民接受電價調升的最主要原因是為了「改善空氣品質」與「降低台灣碳排放」,而非避免台電虧損。因此政府也應同步提出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的具體作為,讓能源的真實成本回復合理,更達到減碳的效果。 近日電價討論中,部分人士屢屢將此次電價調漲的根本理由,錯誤導向非核家園、綠電發展,不但混淆視聽,更阻礙公共政策的良性討論。事實上,十年前核電占比仍達16%時,平均電價甚至比此次電價調整後更高,顯見高核電占比不代表低電價,兩者並無因果關係;而2023年再生能源購電占台電總支出不到10%,因此發展再生能源也並非漲價的原因。 應拉大電價級距以減少貧富差距,並趁勢強化節電政策 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全球第5低,已經16年未調整,殊不合理,民生330度以下費率甚至比20年前還低。依據統計,歷經這兩年電價波動後,實際上住宅電費的支出,並未較2021年疫情期間增加,占家庭所得的比例,亦持續降至0.93%。以每月用電330度的家戶為例,若電價調升5%,每月增加的電費金額約為新台幣30元,對一般家戶影響較少,但對於弱勢家庭、租屋族的經濟衝擊仍須有完整配套,更需要監控對於物價的影響。 我們支持電價合理化,但同時,我們也呼籲政府必須要搭配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因應預期心態哄抬物價的監控,加強推廣節電政策,並拉高電價級距,透過制度性作法減少對弱勢族群的影響。 針對能源弱勢的家庭、收容機構,各縣市政府應掌握名單,系統性檢視其用電需求與電費暴漲的原因,設計根本性的解方,而非僅是每年1000戶的輔導方案。針對租屋族,除搭配台電用電查詢專區及修正內政部定型化契約中的電價規範外,亦可結合家電汰換專案,提供房東改善設備的誘因,降低租屋族負擔。 最後,民生電價的調整,攸關住商部門邁向淨零。除擴大汰換老舊家電,也應加速智慧電表的裝置,設計用電資訊的視覺化圖表APP,協助民眾有意識地改變用電習慣。此外,居住環境也應有改善的配套措施,如改善建物的能效管理、補助隔熱措施等。如此一來,才能有效整體達成節電,且減少對民眾生活的衝擊。 電費僅占生產成本2%,工商大戶應積極檢視自身節電空間 每當討論電價調漲時,部分工商大戶就大力反彈指稱漲將對生產成本造成衝擊,導致企業出走。然而根據分析,電費支出占整體製造業營業支出的比例約在2.1%左右,而六大耗能產業(水泥業、電子業、紡織業、造紙業、化工業、基本金屬製造業)以及塑膠製品業占比較高,約3%-3.6%。因此這三年來的電價漲幅,約使製造業的生產成本上升0.9%左右。 且台灣的工業電價長期以來低於主要工業大國,2022年時在全球各國紛紛調漲電價的趨勢下,台灣工業電價卻是全球第三低,低於中國與韓國。因此我們認為,電價調漲將迫使企業出走的說法,顯然為誇大其詞。 而針對工業用戶,經濟部僅表示將依照用電量多寡與近年用電成長幅度分級調整,但若要達到電價調整帶來的後續節能效果,亦應將企業的節電率列入分級調整因素。因為在2022年電價調整時,大用戶的節能投資金額卻較2021年減半,節電率反低於2018~2021年。我們呼籲企業大戶應認真回頭檢視並提升其節電率,切莫糾結電價,才有助台灣產業邁向淨零轉型。若能將節電率提升至全台平均的2%,應可大幅抵銷電價調漲對生產成本的衝擊。而能源署更應仿效歐洲各國的做法,強化能源查核效力,要求大用戶強制導入回收期在三年以內的節電措施,藉此一方面提升能源效率,一方面亦可減緩用戶的電費負擔。 即將上任的賴清德總統,於競選期間提出「深度節能」政見,當選後,也提出將針對台灣用電量前2萬多家,占用電量約60%的企業推動節能措施。但若此次電價合理調整過程,未能同步加強民間團體所提出的配套措施,將無助克服節能障礙。呼籲經濟部與台電,除向各界解釋電價調整必要性外,更應全面性檢討節能政策不足,完善台灣能源效率提升計畫。 ▌ 聲明團體: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台南新芽協會、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聯合聲明】碳費五百好價格,企業責任不打折
發稿日期:113年3月15日 環境部今日(2024年3月15日)下午4點,將召開台灣首次的碳費費率審議會,預計將與有關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代表,初步討論未來碳費審議程序,將牽動台灣發展路徑。 在2050年全球淨零排放的國際趨勢下,碳費徵收乃基於「污染者付費」的原則,讓高碳排企業[1]負起應有的環境責任,重視經濟發展過程中被忽視的外部成本,經濟部亦應同步啟動市場監督機制,避免業者藉機哄抬民生物價。 對此,公民團體共同呼籲,並提出四點建言,(1)碳費至少以500元起徵,並逐年調升;(2)不應提供企業2.5萬噸的「免徵及免費額度」,導致碳費制度精神本末倒置;(3)嚴格限制碳權[2]使用,台灣及國際碳權使用比例合計不超過5%,並嚴格限制國際碳權資格;(4)應於2025年啟動申報及繳納時程,接軌國際,帶動產業轉型契機。 碳費五百逐年調升,污染者付費不打折 如同空氣污染防制費所樹立的「污染者付費」精神,溫室氣體排放的外部成本,應由企業負擔。據美國環保署2023年估算,每噸二氧化碳的外部成本高達美金190元,換算新台幣約6000元,超出現階段外傳300元的20倍之多。我們認為,碳費應以每噸新台幣500元起徵,且不應提供優惠費率,並以2030年時增加至歐盟現今碳價(約每噸新台幣3000元)為目標,逐年調升,以落實世代正義與污染者付費原則。 提供2.5萬噸免徵額,恐淪為「免費污染額度」 提供2.5萬噸免徵及免費額度,形同向民間社會宣示企業握有「免費排碳的權力」,恐導致負面示範效應,並大幅降低業者減碳意願及成效。據計算,若以500家排放源、每噸排放收以500元計,台灣碳費約將減收60億元。因此,若提供免徵、免費額度,將造成民間觀感不佳、企業減碳成效不彰、政府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財源短收三輸局面。 避免碳交易轉嫁責任,使用比例不應超過5% 應嚴格限制國際碳權資格,且國際與台灣碳權使用比例合計不應超過5%,並屏棄先期專案之使用。多年前環保署核可之溫室氣體減量「先期專案」標準過於寬鬆,且不具外加性,形同「垃圾碳權」,若用以折抵碳費,將衝擊台灣碳權價值,傷害碳費的減量成效。至於國際碳權,則必須在碳費費率調升至一定水準後才可開放,且須嚴格把關,避免減碳義務成為碳交易市場中的責任轉嫁遊戲。 碳費帶動產業轉型契機,2025年應準時申報繳納 為接軌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正式實施時程,碳費收費時程不應延宕,最晚須於2025年申報繳納2024年的碳費,維持台灣國際貿易競爭力。我們認為,碳費起徵費率的訂定,應依循逐步反映外部成本、克服台灣工業減碳惰性以及接軌國際碳定價等三大原則,符合《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謂「外部成本內部化」,並達成階段減量目標的立法精神。 共同聲明發起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連署團體: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持續增加中) [1] 企業:正式用詞和內涵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第5款:指直接或間接排放溫室氣體至大氣中之單元或程序,不只是企業,也包含行政機關等。 [2] 碳權:正式用詞和內涵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第13款的減量額度:指事業及各級政府執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本法修正施行前執行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專案(以下簡稱抵換專案)、溫室氣體減量先期專案(以下簡稱先期專案)取得之額度,下文簡稱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