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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碳費優惠企業,氣候成本全民倒貼 勿讓碳費淪為「折扣大拍賣」
發稿日期:2024年5月30日 關心氣候變遷及企業責任的公民團體,今日(30日)齊聚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將現場布置為「大賣場」,正告賴清德總統及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所領導的「AI內閣」,必須正視當前碳費三項子法草案,嚴重破壞污染者付費的真義,以及大肆給予企業碳費折扣優惠的亂象。 ▴ 公民團體齊聚行政院,籲卓榮泰院長進行部會協商,周延修正碳費機制。 新政府沒有蜜月期,應積極召開部會協商會議,並以2030年40%減碳目標為前提,停止碳費折扣戰,推動實質且經得起公民社會檢驗的減碳策略。 據目前碳費三子法草案,石化業、鋼鐵業及水泥業等不僅享有碳費2折的優惠,能透過購買碳權最高抵扣10%~15%不等的減碳義務,國內碳權更放大1.2倍計算。引人頓足的是,握有制定法規政策權力的政府,竟不以2050淨零排放的合理路徑、污染者付費等原則審視碳費制度,自願降格為優惠企業的促銷員,公共政策的審議精神,淪為放縱企業私相遊說殺價的地下賣場,實有辱民主社會和政府施政的主體性。 政府稱碳費並非財政工具,而是「提供誘因,實質減碳」的說法,恐僅是掩耳盜鈴的託辭,根據現行子法草案估算,2030年台灣的減碳目標恐不到20%,距離台灣宣稱減碳24%的自訂義務,以及國際間減碳40%的共識,相差十萬八千里。政府攜手企業的減碳願景,實際上,企業反倒藉此尋租遊說,踩穩了推卸減碳責任的立基點,卻可能導致落後歐盟CBAM碳定價,反噬台灣經貿競爭力的風險。 基於上述,我們提出以下建言,呼籲新政府慎重察納: 1. 新政府應啟動跨部會協商,修正碳費子法漏洞,莫讓總統氣候承諾跳票。 2. 取消2.5萬噸免徵額、碳洩漏風險產業2折優惠。 3. 調降碳權扣減比例、勿放大碳權效益,拒絕排放大戶漂綠。 4. 公開企業自主減量計畫,未達成須設置追繳利息及罰則。 5. 碳費優先投入促進減碳、社會效益的公共投資 莫讓碳費優惠費率,成為氣候政策的破口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指出賴清德就職演說上,強調淨零轉型的重要性,更承諾要解決碳關稅問題。若要達到此目標,首要之務乃是確保碳費制度的完整性。全球各國均面臨通膨壓力,但加拿大、新加坡、歐盟依舊加嚴碳定價制度。臺灣碳費開徵日期若持續拖延,又因「碳洩漏」的考量,壓低費率跟提供大幅度免徵額時,最終反將使企業碳管理能力無法跟上國際淨零趨勢,不利綠色競爭力。 ▴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籲新政府應啟動跨部會協商。 依據倫敦政經學院今年3月針對臺灣碳費制度的研究報告指出:「優惠費率的設計,將侵蝕台灣氣候政策的可信度。」目前子法中提出可適用優惠費率的指定目標訂定方法,正是如此,既不符合科學基礎目標(SBTi),也未助於2030年階段管制目標的達成。如以鋼鐵業為例,草案中指出其指定目標為25.2%,然而根據中鋼現況,其目標應為39%,方符合淨零路徑。呼籲行政院卓院長,應儘速啟動跨部會協商,修正碳費子法漏洞,莫讓就職演說中的氣候承諾跳票。 應取消2.5萬噸免徵額及碳洩漏風險係數值,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表示環境部日前公布的三子法條文設計複雜,給予廠商各種優惠,不僅徒增行政成本,變相補貼廠商,削弱碳費成效,更遑論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針對高碳洩漏風險產業,除優惠費率外,子法給予企業兩折折扣。換言之,企業可以得雙重折扣。令人不解的是,環境部未說明碳洩漏風險係數值第一、二、三期實施的具體年份為何,也未解釋0.2、0.4、0.6的數值如何計算而來,讓外界無從評估其合理性。而針對其他非高碳洩漏企業,則直接贈與2.5萬噸的免徵額,讓企業無需負擔相關成本,對此,環保團體及學者都已強烈表達反對意見,然而環境部顯然並未聽取,仍直接贈送企業免費排放量。 降低碳抵換扣減比例,勿開放先期專案及放大減量額度效益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進一步指出在碳抵換機制的設計上,則給予企業10%~15%的碳權抵換,等於每間企業可以將自身10%~15%的減量義務轉嫁給其他人。此外,子法將國內減量額度的減碳效益擴大1.2倍,讓企業可以以較少的減量額度來抵減更多的排放量。同樣,環境部也未說明1.2這個數字如何得出。子法對於碳抵換的設計不僅破壞環境完整性,更讓企業得以轉嫁減碳責任。 ▴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研究員林雨璇,籲勿開放先期專案及放大減量額度效益。 環境部給予企業如此慷慨之措施,有損碳費作為政策工具的可信度。我們估算,若將鋼鐵、水泥、石化視為高碳洩漏風險產業,將會導致約4千7百萬噸的排放量不需承擔任何成本,造成碳費235億的損失,而這些折扣所帶來的成本,最終將由全民共同承擔。 未說明碳費機制的預期減量成效,致面對經濟部門反彈毫無招架之力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認為,環境部不曾對外說明碳費政策想要達到的減量效益,導致面對經濟、產業部門時無力為自己的政策辯護,也導致碳費被當成出清特價商品一樣,無法對應污染者付費原則,及其作為減碳管制工具的功能。然而碳費的減量效益究竟佔2030年目標的多少比重?彭部長甫上任就強調了開放政府的重要方向,我們期待環境部盡快將內部評估減量效益的資料公開,否則如果最後訂出低於500元的超划算碳費,將無法促進企業投資減碳設施,因為「繳了碳費還比較划算」。 子法違反母法排放者責任之精神,侵害審議會決定優惠費率的權限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強調,即使讓企業達到一定減量目標後取得優惠費率,也至少應反映母法第29條立法理由所稱「排放者責任」、「外部成本內部化」的原則。但從子法的預告記者會可看出,環境部已完全放棄母法收取碳費的核心精神。碳費三子法另一個明顯的違法疑慮,是高洩漏風險的「二折再優惠」。既然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第二條明訂碳費優惠費率之決定是審議會的權責,氣候法也明訂企業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後取得優惠費率,則疊床架屋的「二折再優惠費率」在法治架構內究竟如何理解?此「二折再優惠費率」不僅某程度架空費率審議會的權限、與審議會設置要點牴觸,母法也未授權環境部得於優惠費率外另訂「再優惠費率」。 ▴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呂冠輝,批評當前碳費子法違反母法排放者責任之精神。 自主減量計畫每年公開,未達成應設置追繳罰則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宜臻表示,目前企業只要提自主減量計畫,即可取得優惠費率。然而企業若未達成自主減量計畫,不僅毫無罰則,也無需追繳衍生利息。這造成了企業只要提自主減量,即可在不用負擔其他成本的前提下保留現金流。沈宜臻專員呼籲,環境部應該設計追繳罰則等制度,以避免企業無視減碳責任。此外,受管制排放對象,未來應完整公開逐年自主減量計畫,供政府及全民進行監督。否則,在尚欠缺實質監督方法的現況下,只會造成企業浮濫提交漂亮的報告書,卻無實質減碳成績的亂象。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最近出版的《2024企業永續追蹤報告》顯示,一些獲得永續獎的企業,其實在環境保護方面表現不佳,這進一步突顯了透明度和問責制的重要性。只有通過公開和有效的監督機制,才能確保企業真正履行其環境責任,推動實質性的減碳行動。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沈宜臻,籲自主減量計畫未達成應設置追繳罰則。 企業應停止落伍經濟思維,碳費用途優先投入社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直言,自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開始,國內企業早已明白汙染者付費的原則。然而,企業慣用的託辭,自始自終並未拋棄傳統經濟發展的卸責口吻,時空旅人般停留在20世紀的台灣社會,空、水、廢、土的汙染乃至如今的碳排放,均可以轉嫁給民間社會,而不需負擔任何成本。 ▴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正告新政府落實汙染者付費原則。 如今,更以碳費不利經濟發展為由,屢屢遊說政府需索優惠,放話未來將造成「綠色通膨」,將自己應負的責任二次轉嫁,刻意引發社會恐慌。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國際商會(ICC)的研究已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 我們更看到,已有部分立委提案修改《氣候變遷因應法》,推動碳費用途,投資於尚不具顯著減碳效益的碳捕捉技術。LSE針對台灣碳費研究的報告指出,碳費收入不應僅僅回歸到工業部門,更應同時提出促進社會效益的策略,氣候政策才有可能持久運作並被普遍接受。 ▴ 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蘇金勝主任,接受公民團體五大碳費訴求。 發起聯合聲明團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聲援團體: 荒野保護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看守台灣、綠色和平、野薑花公民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聯合聲明】滿口環境保護,卻將山林開膛破肚?
發稿日期:2024年5月20日 訴求❶:永續發展不應淪為口號,應先完成政策環評及實質評估與討論對環境的衝擊 訴求❷:面對花東地震、脆弱地質與氣候變遷的衝擊及對生態破壞,應先有對策方案 訴求❸:照顧花東居民應以氣候調適為優先,避免新建設成為錢坑法案無實質效益 「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以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三項草案,雖然其目的是為提升花東地區居民的福祉,並兼顧永續發展與環境保護,然而這些草案並未遵循應有程序進行討論與審查,且將對環境造成極大影響。 關於「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2020年交通部已重啟地質調查及踏勘研究,經由國內外專家評估後,結果指出該計畫「評估須穿越中央山脈,不確定因素甚多,除工程技術困難度極高,並具有造價高、工期長、環境衝擊巨大、行車安全及防救災疑慮」。基於這些考量,我們應該避免讓環境與生態面臨無法挽回的破壞、讓人民面臨可能的災變。相反地,我們應謹慎投入國家資源,避免將資金投入需頻繁重建且風險極高的建設中。 關於「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和「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兩項計畫,雖目的是為人民求福祉,但在花東地區多地震、多斷層的地質條件下,應首要考量現有道路的安全性,同時納入災害調適的策略。否則,這些建設勢必將瓜分原本用於維護花東基礎設施的國家預算,花東地區居民並無法直接受益,同時也會讓脆弱的地質與自然棲地面臨更大、更多的開發壓力。 面對任何重大的開發建設,都應該以「環境基本法」為前提,需詳細評估關係到住民生存與發展的各種天然資源影響,如同聯合國提出「永續發展」的意義在於「滿足當代需求的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自身需求」之發展途徑。為此我們嚴正呼籲,立法院黨團應立即撤回「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以及「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這三項草案,才是全民之福。 ✱ 聲明團體: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財團法人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看守台灣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關懷生命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社區大學環境小組、惜根台灣協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樹人會、台灣生態學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青年綠人協會、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看守土城愛綠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財團法人海洋公民基金會、社團法人野薑花公民協會(陸續增加中)
【新聞稿】歡慶「母親節」荒野志工設置護生圍籬,期望水鳥媽媽也能安心育雛!
發稿日期:113年05月13日 一年一度的水鳥繁殖季又來臨了,荒野持續每年與新北市政府的共同宣導,愛海、敬海的同時也要關心沙灘地形上的其他生物,呼籲國人應避開敏感的水鳥繁殖地,暫停於沙灘上辦理大型淨灘活動(北部4~6月、南部3~5月),避免不小心干擾了水鳥的繁殖與育雛。同時今年為了讓國人能更加同理「水鳥護生」的意義,特別安排於「母親節」前一天辦理護生圍籬的施作,由荒野台北分會的志工們齊心努力,頂著大太陽完成施作,期望在溫馨的母親節也能讓水鳥媽媽安心照顧鳥寶寶。 ▴ 雖然擁有絕佳的保護色,但也因此容易死於非命,因此護生圍籬的設置顯得十分重要。 根據各地鳥會與東海大學-熱帶生物學生物與多樣性中心的觀察發現,每年大約3至7月份就會有東方環頸鴴、小環頸鴴、高翹鴴、小燕鷗(保育類)、燕鴴(保育類)等水鳥在台灣各地海岸進行繁殖或過境停歇,育雛行為容易受人為活動干擾。為此荒野保護協會建議國人將淨灘活動避開水鳥繁殖季的高峰期(北部4~6月、南部3~5月)或變更活動地點辦理淨溪、淨山活動,同時更應避免在繁殖期將四驅車駛入沙灘,就可以大大提升水鳥的孵化率,避免不慎輾壓幼鳥或鳥蛋。 ▴ 東方環頸鴴的巢位被不知情的遊客開著四驅車輾壓而過。 本次臺北港北堤沙灘「水鳥護生圍籬」的施作,同樣在獲得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的支持與許可下進行。施作當日志工準時於上午八點集合,一起將所有器材與木樁搬運至施作地點,資深的夥伴進行施作流程與安全說明後,進行分組與工作的安排,志工們有條不紊的進行樣線的設置、木樁的間距量測、定樁敲打與圍籬繩索的固定,再將告示牌與布條安裝定位。由於已經有了多年的設置經驗與清楚的分工,因此創紀錄的於短短一個半小時左右豎立起一道能讓水鳥媽媽能安心育雛的護生圍籬。 ▴ 志工搬運木樁後開始進行施作。 ▴ 荒野志工準備在護生圍籬的棉繩上繫起宣導布條,提醒遊客小心巢位。 許多位長年與東海大學合作水鳥繁殖調查的荒野志工們都表示,每年進行巢位調查時都能看見這些成鳥四處奔波尋找繁殖地的身影,在調查期間也曾發現過成鳥遭野狗捕食的狀況,但最痛心的就是看見即將破殼而出的雛鳥直接遭越野摩托車及四驅車輾斃於沙灘上。因此若能透過持續的護生宣導讓眾人更了解狀況,相信可以提升台灣人在沙灘使用上的意識,並避開繁殖高峰季節或更換活動地點,在辦理活動之餘也能貼心的關懷其他伴生生物。 今年的母親節,荒野不僅祝福全天下的媽媽都有個開心的「母親節」,更希望藉由這樣的護生行動讓鳥媽媽有更安心的育雛空間。 ▴ 在北堤沙灘搭建起的護生圍籬。 ▴ 荒野志工將護生宣導圖文安裝於現場告示牌上,相關水鳥護生資訊遊客可手機掃描QR-code。
【行銷推廣部】專員
壹、工作內容: 1. 社群平台內容行銷,行銷活動企劃,社群成效追蹤、數據分析。 2. 具美編繪圖能力,具備影片拍攝、剪輯、後製能力尤佳。 3. 維護官網內容,並定期更新、維護及管理。 4. 負責荒野月刊出版,文章蒐集、編輯等事宜。 5. 年度活動執行協助及其它交辦事項。 貳、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保護協會理念。 2. 具統合協調能力。 3. 具電腦文書處理、文筆通順及文字編輯排版能力。 4. 喜歡跟不同人接觸,善於跨團隊溝通合作。 5. 有社群經營經驗,熟悉網路社群生態及話題脈動。 6. 擅長網路行銷、社群行銷工具運用,對時事具敏感度。 7. 有非營利組織經驗尤佳。 參、工作地點: 總會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04號) 肆、待遇與福利: 1. 薪資面議,月薪32,000-35,000元。 2. 週休二日(雙週變形工時),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 3.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研習與培訓課程。 履歷建議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我們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再行通知面試。 履歷說明 請備齊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sowty2@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行銷推廣部專員 電話:(02)2307-1568分機20 李小姐
【新聞稿】探討生物多樣性的危機與轉機,荒野保護協會邀請企業共尋解方
發稿日期:2024年5月6日 名列世界前五大風險的生物多樣性降低議題,需要各界的重視。生物多樣性的流失會影響整個生態系統,任何物種的消失都有可能影響自然界的平衡,進而影響人類的生產能力及發展,經濟活動仰賴著自然與生態系統的企業也將面對嚴重的不可控風險。 荒野保護協會透過7-ELEVEN把愛找回來公益募款平台暨民眾捐款支持,於今日(5/3)辦理「綠色共生未來:引領生物多樣性與ESG論壇」,集結學者、環保組織及企業,分享生物多樣性的多元守護面向。探討在永續發展的政策下,企業該如何落實ESG,發掘更多面向的永續執行策略,擴大企業在生物多樣性議題的影響力。 ▲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李騏廷致詞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李騏廷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長期以來致力於多元方式守護台灣環境。近年來,隨著企業加入ESG行列,我們看到了更多的關注和參與機會。本次論壇期待喚起社會各界對生物多樣性議題的關注,發掘守護策略與機會,提升生物多樣性認知,並實踐環境友善的行動,共同邁向與自然共生的未來。」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副署長廖一光表示:「企業的ESG已成為全球金融關注的投資要素,上個月我們公開了『公司團體參與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專案的媒合平臺』,為大家提供了共同參與的機會。然而,企業的需求不僅僅限於此,我們也將持續了解大家的需求。」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副署長廖一光致詞 國內專家齊聚,共議棲地營造與環境保護之道 國立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廖桂賢教授在論壇中提到了河川治理的新思維。面對氣候危機,水患治理目標應由防洪轉向韌性培養,以自然解方為基礎,不僅要保育,還要進行生態復育,理解、尊重並維護河溪的多元價值。同時,他呼籲企業實踐ESG,共同支持台灣河溪網的保護行動。 溪流如同地球的血管,串聯海洋與森林生態系統,常被河溪治理工程所阻斷。荒野保護協會的河溪治理議題召集人楊坤城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透過公民的力量,進行溪流踏查,主動與政府溝通,改變政策,提升對自然溪流的重視。河溪治理需要轉變傳統工程思維,不僅能節省公帑,更能保護生態。」並建議企業可以認養溪流,透過購買或信託方式購買溪流周邊土地,以維護溪流洪氾區的生物多樣性。 ▲ 本次論壇期待喚起社會各界對生物多樣性議題的關注,發掘守護策略與機會 生態環境下的ESG,企業與濕地生物多樣性的交集 濕地的珍貴程度不言而喻,其多樣性也至關重要。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施習德教授經多年研究指出,錯誤的濕地營造導致台灣鹽灘地被外來種紅樹林入侵,降低海岸生物多樣性,微藻消失,導致特有種招潮蟹滅絕,其影響程度堪比工程開發、魚塭破壞沿海棲地等人為活動。施教授認為,企業在重視ESG的同時,必須確保執行的保育活動確實有助於生物多樣性,避免為了碳權而誤入漂綠的誤區。 荒野保護協會雲林分會廖梅雅分會長分享為濁水溪做的一件浪漫的事。濁水溪是過境鳥的重要中繼站,顯示了這裡泥灘地生態系統的重要。透過學界提供的生態相關資訊,荒野保護協會與公部門對談,促進三方合作。除了帶領民眾和當地居民進行工作坊外,同時鼓勵企業和公部門合作進行紅樹林疏伐。棲地的保護需要長期的努力,這只是第一步,期待各界的參與,共同為濁水溪做出更多浪漫的事。 荒野保護協會以多元化的守護行動努力復育和保存全台的自然棲地,希望透過這次跨組織、跨界的「綠色共生未來:引領生物多樣性與ESG論壇」經驗交流活動,能夠號召企業夥伴加入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列,讓理念付諸行動,創造更多企業永續的實踐方法,共同邁向與自然共生的永續未來。 ▲ 綠色共生未來:引領生物多樣性與ESG論壇全體大合照
【聯合記者會】拒絕政治凌駕專業、反對凍漲電價圖利財團
發稿日期:2024年5月3日 立法院於4/30(二)表決國民黨團提議之「立即凍漲電費」案,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通過,決議停止調漲電價。雖然經濟部依據《電業法》規定,仍維持電價調整之決定,但昨日(5/2)國民黨團決定於今天院會將《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逕付二讀,讓未來電價漲跌皆須經過立法院同意,因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不應讓政治凌駕法治與專業,要求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力。 呼籲藍白勿修惡電業法,維持電價審議獨立性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表示,若立院通過國民黨團提出之《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恐影響電價審議之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強調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是2015年依據立法院決議所成立,目的就是規範台電在調整電價前必須先通過委員會,依據法定公式、經過外部的學者與民間團體共同評估,因此呼籲藍、白立委勿將《電業法》修惡,讓政治口水戰與產業用電大戶的利益,取代電價審議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陳詩婷也指出民間發起的「反對電價淪為政治操作,電價審議應回歸公正與專業」連署聲明,目前已累積到29個民間組織、47位學界人士加入,共同要求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力、且不應通過凍漲的提案。 凍漲電價等於持續補貼化石燃料 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2022年2月烏克蘭危機之後,台電整體發電成本中,每度電的燃料成本已由2021年的1.24元增至2023年的2.62元,這兩年間發電成本的增加,92%是因燃料成本所致,絕非再生能源購電支出。因此若讓平均電價維持在2023年的水準,將導致台電每賣出一度電就賠上0.9元,便是持續補貼化石燃料的使用。 趙家緯引用國際能源總署的分析指出,台灣化石燃料補貼於2022年時大幅增加至近100億美元,為2021年的五倍,達到歷史新高,其中電力方面補貼更達到80億美元以上;去年COP28會議中,亦將「移除無效率化石燃料補貼」納入大會共識,且「推動水、電價格合理化,反映資源使用的外部成本 」亦為台灣永續發展目標的具體目標,停止對化石燃料補貼也被列入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之中。趙家緯因此強調,若國民黨跟民眾黨自我標榜重視永續發展、氣候變遷與人權,卻阻擋此次電價調整,降低化石燃料補貼,就是種政黨的漂綠行為。 電價合理調整,勿讓民生繼續補貼用電大戶 趙家緯也強調,過去兩年的電價調漲,與十年前的調漲方式大為不同,2023年的工商用戶電價首次高於民生用戶,將過去長期讓民生用戶去補貼工商大用戶的情形矯正回來,以「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原則去調整電價,因此呼籲藍、白兩黨不應繼續昧於事實、阻擋電價合理化的進程。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則質疑,政客要求凍漲電價,為的根本不是一般小民,而是用電大戶,此次電價漲幅較高的其實是用電量高的用戶,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漲幅為10%,產業用電漲幅則依據用電成長趨勢、用電量等,細分7%到25%的漲幅級距,因此若凍漲電價,真正照顧到的其實是把電當免費資源、用電量超高的家戶,以及擁有最多資源進行節電的用電大戶。 黃嘉瑩強調,合理調整電價,才能真正有效減少因管理不當而導致的能源浪費,譬如台達電透過加強管理能源使用效率,以最少支出達成5年節能50%;新北市政府的「節能路燈換裝計畫」透過淘汰老舊路燈以及優化路燈資訊管理系統,將年省兩千萬電費。因此將電費合理調漲、取消對化石燃料的補貼,不但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更促進節能科技發展,並強化用電大戶的能源管理,進而減少電費支出。 強化能效與再生能源才有益因應電價波動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仲恩指出,台灣長期電價偏低,依據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電費與瓦斯費占家庭所得收入的比例約為1.2%,與韓國的2.8%以及日本的4.3%相比,台灣一般住宅的能源支出負擔比例明顯較低,且偏低的電價無法讓消費者感受到真實的發電成本,也不利各類型節能科技與能源服務業的發展,阻礙台灣邁向淨零轉型。 劉仲恩也強調應釐清台電虧損與再生能源的關係,包括聯合國在內的許多國際機構都指出,再生能源在現階段已成為成本最低的發電方式,如太陽光電在過去十幾年間成本已經下降了超過9成,相關討論不應該將台電虧損與發展再生能源作連結;美國商會在去年的能源白皮書也指出,台灣電價波動的根本原因在於高度仰賴能源進口,因為俄烏戰爭,預期台灣電價會合理上漲,該文件建議增加提升能效、能源基礎設施的投資,也特別大篇幅提到台灣需要提供加強再生能源的發展。 強化住商節電政策與弱勢配套才能真正顧民生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指出,這次的電價調整平均漲幅為11%,然而每月用電量在500度以下、佔比85%的戶數每月電費漲幅為3%至5%,每月電費支出平均最多增加不超過50元。唐偉傑表示,台灣16年以來民生用電330度以下費率不曾調漲、甚至比20年前還低,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更是全球第五低。唐偉傑表示,台灣的耗能產業也因為電價太低,導致投資節能設備難以回收,民生用電也缺乏節能產品的創新與發展,限制了「能源管理服務業」的新興產業發展。 唐偉傑強調,除了電價調整外,更應該注重調整後的配套措施,光是齊頭式的平等,不足以保障調漲後對弱勢族群的衝擊,根據家扶中心調查,逾6成的弱勢家庭曾繳不出水電費,且月收入25000以下的家庭,能源支出就佔了總支出10%以上。唐偉傑呼籲立委真正應監督的,是要求政府強化節電政策,並加速智慧電錶的裝設與應用,今年智慧電錶裝設目標只有300萬戶,但全台有1400萬戶,且後續應讓全民都能用智慧電錶及app知道如何節能、何時該把電存到電動車或是調配使用大型家電的時段,特別是開放非時間電價用戶申請裝設智慧電錶等配套,因此呼籲立法院放對重點,好好討論如何照護能源弱勢,如何落實配套,而非單靠一昧的靠「凍漲」這種全民皆輸的做法。 陳詩婷重申,凍漲電價將讓全民納稅錢繼續補貼高汙染、高耗能的產業用電,無疑是變相圖利財團、大開改革倒車、錯失台灣邁向產業轉型、提升企業永續競爭力的重要機會;應透過電價合理化來移除對化石燃料的補貼、跟上COP28大會的全球共識,才能促進節能減碳同時保障社會公平,真正負起台灣在氣候緊急之下的減碳責任。 主辦單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
【聯合聲明】碳費訂定不延宕,減碳決心才夠強
發稿日期:2024年4月22日 環境部原先承諾碳費費率將於 2024 年第一季決定,並依同年碳盤查結果,於 2025 年開始繳交碳費。然而,2024 年已來到第二個季度,且自首次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以下簡稱碳費審議會)召開以來,也已過了一個月有餘,碳費費率卻遲遲未有定論,恐影響明年碳費徵收之期程。 排碳有價化一直以來都是減碳的有力工具之一。在 4 月 22 日地球日這天,眾多環境團體共同發起聯合聲明,呼籲政府應加速訂定碳費徵收辦法,以展現足夠強健的減碳決心。針對碳費費率審議會,我們一共提出四點建言: 一、應於 5 月 20 日新舊政府交接前,將碳費費率制定完畢 我們認為,碳費制度的有效性和實施速度直接影響到台灣達成 2050 淨零排放目標的進程。 5 月 20 日是臺灣新舊政權交接的日子,過了這天,新上任的政府團隊可能會為碳費的設定帶來其他變數。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應在 5 月 20 日交接前,完成碳費費率的制定,以確保碳定價制度能夠及時落實,並在短期內開始發揮作用。若碳費制定期程過晚,可能導致部分排放源無所適從或找到藉口,聲稱已錯過制定下一年度減碳政策的時機,因此無法溯及既往,並確實準時於 2025 年繳納 2024 年的碳費。 二、碳費費率每公噸 500 元起徵,切勿放大綠色通膨 2022 年,韓國的碳交易價格來到每公噸 540 元,新加坡於 2024 年起的碳稅也增至每噸 570 元。然而,臺灣的碳排放價格卻仍未確定,甚至可能壓低至每公噸 100 元或 300 元。在費率過低,乃至於優惠費率存在的情況之下,碳費不僅無法反映外部成本,也沒辦法達成良好的減碳成效。雖然在碳費費率審議期間,產業界提出碳費實施將可能導致物價上漲。但是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國際商會(ICC)的研究[1]已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環境部與碳費費率審議會應堅守碳費底線,切勿聽信被過度放大的綠色通膨謠言而降低費率。 三、碳費審議會會議紀錄應公開,允許社會共同監督 碳費審議會至今已召開兩次會議,除了受邀參加的公民團體代表、學者專家與政府部門外,一般社會大眾並不曉得碳費制定的進度與過程。我們認為碳費審議會會議紀錄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至關重要。唯有公開透明的審議過程,才能夠讓公眾充分了解政府決策的依據和過程,並進行有效監督。公開碳費審議會的資料,也有助於民間團體提供自身觀點,確保碳費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並提升公眾對政府決策的信任度。 四、應盡速碳費相關子法之公布,完善配套措施 最後,我們認為政府應盡快公布碳費相關子法,並完善配套措施,以確保碳費制度的全面實施和順利執行。包括碳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具體細則,以及相關的執法機制和監管機構的建立,都是政府應對氣候變遷的第一要務。《氣候變遷因應法》不僅規定了碳費的起徵繳納,也包含優惠費率訂定、基金的使用等相關氣候政策工具。若僅有碳費制定完成,其他子法的腳步卻無法跟上,恐無法在短期內完善碳定價制度。此外,我們也要再次強調,優惠費率的指定減量目標應遵守SBTi原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有效地實現減碳目標,並推動碳費制度的落地。 ▌ 共同聲明發起團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 連署團體: 台南新芽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樹人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持續連署中) [1] ICC (2023). Carbon pricing and inflation: a dilemma?
【新聞稿】淡水河之寶——百年鹵蕨 珍貴的紅樹林指標植物再現!淡水河流域百年鹵蕨成功復育
發稿日期:113年04月01日 淡水河流域迎來珍貴的紅樹林指標植物。今年(民國 113 年)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以下簡稱:荒野)、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以下簡稱:水利處)與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以下簡稱:高管處)三方攜手將鹵蕨從社六濕地移植至五股濕地,不僅分散保種風險,也讓民眾更容易近距離體驗濕地生態。 ▴ 鹵蕨 消失百年的鹵蕨重返淡水河流域 鹵蕨(Acrostichum aureum)廣泛分佈於全球熱帶地區的河口泥灘地的蕨類,常與紅樹林植物共生。台灣在 1858 至 1881 年曾有採集紀錄,然而近百年來幾乎絕跡。荒野志工陳德鴻和其好友於花蓮羅山搶救了部分植株於花蓮羅山搶救了部分植株,而在 2012 年時,水利處在規劃社六濕地的棲地營造時與荒野合作促成了鹵蕨在社六濕地的復育試驗。最初只種了四株鹵蕨,經過10多年來的細心照顧及人工分株,鹵蕨已經能自行於繁衍擴散,現在已經有兩百多株鹵蕨,這項成功經驗擴展到其他濕地,例如基隆河旁的社子島濕地。成功讓消失百年的鹵蕨重返淡水河流域。 ▴ 將於社六濕地準備移植的鹵蕨進行分株(志工劉旭輝攝) 下一步計畫將鹵蕨移植至五股濕地,這是為了進一步擴大鹵蕨族群,讓其在淡水河左岸建立新的生長環境。五股濕地內的水與淡水河相連通,提供了適合鹵蕨生長的濕地環境。荒野與新北市高管處多年來一直認養五股濕地,對其環境有著深入的了解。鹵蕨跨過淡水河的第一站選擇在五股濕地,趁著春季適合鹵蕨移植的季節,於 3 月 31 日舉辦鹵蕨復育工作坊,號召民眾共同參與移植活動,進一步加深對鹵蕨的認識並推動保育工作。此舉也同時凸顯了五股濕地的重要性,並呼籲更多人參與保護濕地生態的行動。 ▴ 種植鹵蕨於五股濕地 守護濕地生態 從濕地園區做起 台灣有許多原生的植物因棲地受到破壞而面臨生存危機,尤其是許多水生植物,受到濕地被開發、整治、甚至填土的影響,棲地嚴重喪失,幾乎在野外滅絕,荒野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濕地生態的保育。我們應該共同努力,保護更多的天然濕地,為生物提供生存空間,同時為後代子孫打造永續的生活環境。 ▴ 完成移植,盼擴大鹵蕨族群,讓其在淡水河左岸建立新的生長環境。
【連署聲明】反對電價淪為政治操作,電價審議應回歸公正與專業
發稿日期:2024年3月29日 電價審議會於3月22日召開,宣布4月起全面調漲電價,產業用電調幅為7%至25%,700度以下住宅用戶、1500度以下小商家調幅皆為3%至5%。我們認為在氣候緊急、淨零排放等趨勢下,電價合理化為提升能源效率、促進產業升級、提升人民生活品質與健康的必要政策工具,也強調政府應完善保障弱勢福祉、促進社會公平之配套,並藉機強化節電政策。 然而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於立法院提案凍漲電價,等同訴求繼續用全民納稅錢補貼高汙染、高耗能的產業用電,大開改革倒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甚至提案修法電業法第49條,將電價漲跌交由立法院審議,恐讓電價淪為政治操作,讓政黨鬥爭取代應符合公正與專業性的電價審議機制,圖利企業並讓全民買單,違逆使用者與汙染者付費以促成淨零的全球趨勢。 作為長期關心社會正義與環境永續的民間組織、專家學者,我們嚴正呼籲今日在立院進行審議的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切勿決議通過相關提案,應讓電價審議維持專業性、獨立於政治力影響,莫成為台灣善盡減碳責任、邁向淨零的絆腳石。 電價調整是為了取消補貼化石燃料與推動耗能產業轉型 台大風險中心2023年公布的民調指出,有超過8成民眾願意支付更多電價,以減少未來氣候災害的損失,特別是21歲至30歲青年的意願最高。因此在電價全面調整時,我們呼籲政府也應同步提出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的具體作為,反映能源真實成本以促成節能減碳,落實世代與社會正義,不該讓年輕世代承擔不當電價補貼帶來的環境代價。 且台灣經濟長期仰賴高耗能產業,並享有全球第三低之工業電價,不利於節能與產業創新,應藉由電價合理化,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 應強化配套措施保障弱勢、強化節電政策、降低民生衝擊 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全球第五低,民生330度以下已經16年未漲,費率甚至比20年前還低。依據統計,歷經這兩年電價波動後,住宅電費的支出並未增加,占家庭所得的比例更降至0.93%。330 度以下用戶此波調整幅度為 3%,平均每月電費增加 20 元;331至500度調整 5%,每月增加 46 元,對一般家戶影響較少,但對於弱勢者、租屋族的可能影響仍須有完整配套。 此次學校及社福團體維持電價凍漲,然而針對其他有能源貧窮風險的家戶,各縣市政府應完整掌握名單,並設計根本性的用電改善方案。針對租屋族用電權益,內政部應儘速規範定型化契約以明確規定房東不得超收每度平均電價,也應提供房東提升家電設備能效的誘因,減輕租屋者電費負擔。我們也呼籲政府在調整民生電價時,應同時搭配更完善的住商部門節電措施,加速智慧電表的裝置並加強用電資訊的分析應用,並完善既有建築能效揭露與改造相關機制。 電價調整影響製造業成本小於1%,政府應加嚴查核哄抬物價之情形 央行指出,若消費者強烈感受物價普遍上漲,廠商則易為維持利潤率而頻繁調升售價,且高通膨感受一旦深入人心,影響通膨預期制約,將不利物價穩定。電費支出占整體製造業營業支出的比例約在2.1%左右,而六大耗能產業及塑膠製品業占比較高,約3%至3.6%,因此電價調漲並非物價上漲的主要因素,政府應該嚴加查緝藉口電價調漲而抬升物價的不公義行為,以使社會公正運作維持物價穩定。 針對產業用電,除了以用電量多寡與近年用電成長幅度作為電價分級依據外,也應將企業的節電率列入分級指標,經濟部也應盡速提出《能管法》修法草案,提升用電大戶的納管範圍與節電目標,能源署也應要求大用戶強制導入投資回收期在三年以內的節電措施,以提升能效同時減輕用戶電費負擔。 連署主張: 一、呼籲國民黨、民眾黨立委不應通過電業法第49條修法提案,將電價漲跌交由立法院審議,而應回歸符合公平、公正與專業的電價審議機制,讓電價審議獨立於政治力,且不應通過凍漲電價之提案,以避免圖利企業並讓全民買單,應合理調漲並落實刪除化石燃料補貼,以促成產業節能與創新。 二、對於民生電價調整對於弱勢者、租屋族的可能影響,內政部須有完整配套,並強化住商節電措施。 三、政府應組成跨部會稽查小組,嚴加查緝藉口電價調漲而抬升物價之行為,維持物價穩定。 四、經濟部與台電應全面檢討節能政策不足,完善台灣能源效率提升計畫,也應儘速提出《能管法》修法草案,提升用電大戶的納管範圍與節電目標。 截至新聞稿發佈,共22團體、15位學者參與連署,連署名單陸續增加中,最新連署狀況請見連署連結。 連署團體名單(陸續增加中): 01.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02. 荒野保護協會 03. 台灣樹人會 04. 野薑花公民協會 05. 台灣青年綠人協會 06.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07.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08.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 09.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10. UBI Taiwan 台灣無條件基本收入協會 11.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12. 台南新芽協會 13.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14.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15.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16.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17. 臺中市生活願景協進會 18. 社團法人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協會 19.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20. 地球公民基金會 21. 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 22. 看守台灣協會 23. 社團法人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 24. 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25. 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 26. 岳野生態講堂 27. 返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 28. 台灣勞工陣線 29. 社團法人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 連署學者名單(陸續增加中): 01. 杜文苓(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02. 劉仲恩(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03. 徐昕煒(臺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助理教授) 04. 石婉瑜(臺灣大學國際學院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05. 陳亮宇(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系助理教授) 06. 黃書緯(台大創新設計學院專案計畫助理教授) 07. 莊啟佑(長榮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助理教授/ ESG產業永續研究中心主任) 08. 賴慧玲(中山大學社會創新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09. 邱花妹(中山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10. 戴興盛(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 11. 李梅君(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12. 趙家緯(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13. 彭保羅(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14. 蔡蕙如(臺灣大學新聞所助理教授) 15. 李長潔(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16. 曾柏嘉(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17. 吳宗憲(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 18. 周睦怡(海洋大學海洋觀光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19. 蕭代基(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20. 鄭揚宜(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21. 林瓊華(台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22. 張瓊婷(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教授兼任所長) 23. 陳奕仲(瑞士聯邦材料科學與技術研究院 博士後研究員) 24. 林宗弘(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25. 陳方隅(東吳大學政治系) 26. 洪鳴丰(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 27. 黃厚銘(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28. 張國暉(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29. 林建旭(輔仁大學社會企業碩士班學生) 30. 林木興(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學者) 31. 李天申(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32. 簡旭伸(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系及氣候變遷永續發展學位學程教授) 33. 何明修(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34. 陳東升(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35. 林秀幸(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 36. 金立群(陽明交通大學音樂研究所退休副教授) 37. 王筱雯(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 38. 張恒豪(臺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39. 戴秀雄(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 40. 趙恭岳(國際氣候發展智庫執行長) 41. 沈秀華(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 42. 許瀞文(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副教授) 43. 蘇育德(陽明交通大學電機系退休教授) 44. 劉俊秀(交大土木系退休教授) 45. 徐健銘(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 46. 吳思霈(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元培環境工程衛生系助理教授) 47. 黃柔翡(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後) 48. 湯蕙瑄(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助理教授) 49. 留忠賢(中原大學資訊工程系退休副教授)
【行銷推廣部】主任
壹、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理念,關心生態環境。 2. 具有5年以上行銷工作經驗。 3. 喜歡跟不同人接觸,善於跨團隊溝通合作。 4. 有非營利組織經驗尤佳。 貳、工作內容: 1. 荒野品牌及議題行銷。 2. 媒體關係經營。 3. 專案統籌管理。 4. 團隊帶領與培力,直接管理人數3人。 參、上班地點:總會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04號) 肆、待遇: 1. 面議,薪資45,000~50,000元起,投件時請提出期望待遇。 2. 週休二日(雙週變形工時),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 3.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培訓課程,另有進修課程補助。 伍、 履歷建議: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我們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再行通知面試。 陸、 履歷說明: 履歷與自傳等相關應徵資料,請寄本會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行銷推廣部主任 電話:(02)2307-1568分機20 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