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新竹~竹東生態公園紅磚屋(兩座)場地借用辦法

荒野新竹~竹東生態公園紅磚屋(兩座)場地借用辦法
2016-04-01 00:00
  至  
2016-06-30 00:00
105.04.15編訂

歡迎使用竹東生態公園紅磚屋,在借用前,請您先閱讀以下的場地借用辦法,也請您協助我們一起維護這個場域。

 

一、本場地之管理單位為新竹縣環境保護局,認養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期間自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二、本辦法所稱之場地,為第一區與第二區之紅磚屋(屋頂為黑色)共兩座,詳細兩座紅磚屋位置圖請參考下頁附圖。

三、本場地以舉辦環境推廣教育活動為主要原則,不得舉辦違反政府法令、背離良善風俗之活動,並需遵守新竹縣公園自治條例。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使用;其已核准者,本會得立即通知停止使用:

(一)違背政府法令、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者。

(二)使用事實與原申請內容不符者。

(三)損壞場地設施及影響環境衛生者。

(四)含有營利性質者。

(五)其他經本會認定不宜使用者。

(六)注意事項:經申請核准使用後,經查違規使用並被通知停止使用者,如有任何損失,申請者/單位需負賠償責任,借方不得異議。

五、借用單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借用單位應於借用時間內佈置場地、回復原狀;場地之設備如因人為使用不當而損壞者,借用者應負賠償責任。借用申請核准後,不得轉借其他單位使用。

(二)借用單位自行使用之各項器材應於借用期間結束後清理,本會不負保管之責。使用後之垃圾應自行運走,不得堆放場地內。

(三)本場地無任何電力設備,如需外接電源或使用蠟燭,須經本會同意後方能使用。

(四)本場地無任何供水設備,請盡量避免舉辦用水量高的活動;如需飲用水,須自行準備,周邊亦有公共廁所可供使用。

(五)借用單位應自行投保相關保險,本會不負責場地外借單位之人員保險。

(六)本場地週邊為開放式的公共空間,借用單位應維持場地內外秩序,以不影響其他民眾使用該公共場域為原則。

六、借用本場地之程序如下:

(一)登記:請於10日前線上填寫場地借用申請表(http://goo.gl/40oUi7),經本會核可並回覆確認後方可使用。若管理單位有辦理活動之需求,將優先提供給管理單位使用。

(二)領取紅磚屋鑰匙:經本會核可借用後,請於活動前1-2日就近至新竹分會(新竹市公園路86-1號)或周江杰幸福基地(竹東鎮長春路三段308號1樓)登記借用鑰匙。非經本會同意,請勿私自備份鑰匙,一旦發現,將不得再登記借用本場地。如遇場地借用密集、鑰匙無法即時歸還與借出情形,將由本會秘書另作協調。

(三)歸還:活動結束當天應將場地回覆原狀,並於活動後2日內歸還鑰匙(請歸還至原借用地點)。

(四)回饋:請於活動後7日內填寫場地使用回饋單,並附上至少5張活動照片及說明。回饋單下載

七、借用場地聯絡人:請洽荒野新竹分會,電話:(03)561-8255。

附圖:紅磚屋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