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荒野保護協會組織架構由會員、志工、秘書處三股能量「協」力運作,三力合作即為「協」。

1) 會員代表:
每三年改選一次,以全體有效會員在各地分會投票選出。再由會員代表投票選出理事、常務理事、監事、理事長。

2) 志工群組:
由不同面向切入推行環境教育及棲地守護。

3) 秘書處:
總責協會所有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