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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中心發展小組

共創多贏的「自然中心」小組

        荒野於各地的自然中心規模與目標不盡相同、具備多元且適性發展的特性。大多依各地分會意願與能量及現場需求設立,而總會(自然中心小組)方面則是提供設置籌備期間的建議與諮詢,減少摸索期,避免多走冤枉路。

所謂依「現場需求」評估設置,是指某分會正式提出自然中心的設置需求時,將由總會與在地分會一起優先確認現場是否需要「實體中心」才能進行環教推廣?或是在地守護的工作執行?如確實需要再來檢視分會的意願及能量是否充裕,最後則是討論營運預算與相關軟硬體設置後的管理模式是否可行,這樣的運作模式有別於營利單位或公部門。

於現場實際營運方面,雖然有幾處中心暫時由總會管理,但策略方向均由各地分會或志工小組主責與管理。於經費預算方面並非由總會編列年度預算後撥款執行、年度計畫更不是採取從上而下命令式的推動,而是總會與各單位相互的溝通瞭解、陪伴與支持,一起尋找資源、實現理想。

由於本會是非營利組織,因此每一個自然中心的成立就必須更「接地氣」,每一筆支出就必須花在刀口上、每一個行動都期望對環教或生態有幫助。中心本身除了提供內部成為志工辦理各式培訓或活動的基地之外,更需要與在地社區及縣市政府進行合作與溝通,期使每個中心都能成為眾人進行交流互利、環境守護、多方多贏的在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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