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區委會審議知本光電現勘 部落及台東民眾籲駁回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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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聯合聲明稿

區委會審議知本光電現勘 部落及台東民眾籲駁回本案   

        爭議多時的台東知本光電開發,已進入中央審查程序最後關卡--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的「土地分區變更審查」,今天(8/20)委員至光電預定地現勘,除了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出來強烈抗議程序違法,應停止審議外,台東市民、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多個關注生態保育、能源轉型及原住民族運動的民間組織,約100人聚集在知本的代天府廣場,要求區委會駁回本案,終止這項因地方政府錯誤選址,而傷害部落、生態,並重創綠能形象的光電案。發表以下聯合聲明:

一、諮商同意程序傷害部落主權,卡大地布部落提告主張其無效

知本光電案於2018年由台東縣政府將知本溪口沖積扇187公頃土地租給國際韋能集團的盛力能源公司籌備處(以下簡稱韋能),預計裝置容量高達202MW,為東北亞最大的單一光電廠。由於108年6月1日臺東縣政府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操作「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的程序缺失,侵害了卡大地布部落權益,連「非」族人都可以投票而影響投票結果。部落已提出訴訟主張投票結果無效,並向中華民國政府提出要求:「請尊重部落主體,問題尚未釐清前,停止一切審查程序,讓部落回歸正常生活。」該案目前有三個民事和行政訴訟正在進行中。

二、地方政府選址不當,地景生態受衝擊

109年荒野保護協會發起「終止知本光電」連署行動,在短短半個月就超過萬人支持,是因為該處具有高度環境敏感性。知本溪口擁有全國最大的沒口溪草澤濕地,國際鳥盟認定為具全球重要性的A1等級重要野鳥棲地(IBA),且是瀕危物種「草鴞」、二級保育類「黃鸝、環頸雉」等51種保育鳥類的繁殖棲所。團體指出,民間支持廢核減煤,能源轉型立場,但不能接受光電開發排擠瀕危保育物種殘存的重要棲地,只有放對地方才是真綠能。

三、國土空間利用不當,依區域計畫法不應許可

區委會的審議,乃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2條進行,條文中述明「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以及「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災害防止為妥適規劃者」始得許可開發。知本光電案因前述破壞生態、侵害原民權利、涉及多起訴訟等因素,已成為全國最知名、為人詬病的光電負面案例,區位不具有任何適當性與合理性,即便訴訟結束,本案自始至終無法滿足第15-2條的要件,該案從2018至今已造成三年多的紛爭,團體呼籲區委會直接駁回此案不應再拖延,浪費社會資源,且導致廠商投資權益受損。

聯合聲明團體:

卡大地布部落、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
新聞聯絡人:卡大地布部落 呂宏文(0921-526521)、荒野保護協會陸淑琴(0932-290130)、地球公民基金會 黃斐悅(0920-711105)

巴卡魯固家族林茂盛拉罕。

卡大地布部落族人請委員暫停進入傳統領域,待向祖靈報告後再行進入。

地球公民基金會 黃斐悅區域計畫法第15-2條

法扶原民中心林育萱專職律師-本案從一開始台東縣政府招標、決標到簽約,都沒有跟部落諮商及取得部落同意

荒野保護協會 蘇雅婷組長知本濕地開發光電有三大不正義:選址不正義、未迴避生態熱區、環境不正義破壞獨特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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