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書面聲明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

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書面聲明

 

本會為保障所有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會之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會所屬人員與志工間或顧客、客戶、照顧對象及陌生人對本會所屬人員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

一、職場不法侵害的定義:工作人員在勞動場所遭受他人以言語、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之謾罵、威脅、攻擊或侮辱等,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

二、可能造成職場不法侵害行為的樣態:
(一)職場暴力。
(二)職場霸凌。
(三)性騷擾。
(四)就業歧視。

三、員工遇到職場不法侵害怎麼辦:
(一)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
(二)盡可能以錄音或任何方式記錄行為人之行為做為證據。
(三)向公司提出申訴。

四、本會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不法侵害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目睹及聽聞職場不法侵害事件發生,皆得通知本會人資部門或撥打員工申訴專線,本會接獲申訴後會採取保密的方式進行調查,若被調查屬實者,將會進行懲處。本會絕對禁止對申訴人、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若有,將會進行懲處。

五、本會對於因執行職務發現有危及身體或生命之虞,而自行停止作業或退避至安全場所之勞工,事後絕不會對其處以不利之處分。

六、本會鼓勵同仁均能利用所設置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處理此類糾紛,但如員工需要額外協助,本會亦將盡力協助提供。

七、本會職場不法侵害諮詢、申訴管道:
負責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處理委員會
申訴專線電話:02-23071568 
申訴專用電子信箱:notalone@wildernes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