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保護協會對「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草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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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保護協會對「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草案」的看法

2025.09.12

環境部於 2025 年 9 月 9 日下午 2 點舉辦「中華民國(臺灣)2035 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草案」座談會,說明我國提出的 2035 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廣邀各界參與討論。此次會議的召開,源於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2023 年全球盤點的決議,各締約方必須在 2025 年前提交新的減碳目標(NDC3.0),並符合巴黎協定所要求「清晰、透明、可理解」的揭露原則。

荒野保護協會作為長期關注臺灣氣候行動的民間團體,受邀出席會議並提出以下三點意見:

一、2035 減碳路徑須更積極,展現國際公信力

當我們向世界宣告「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時,這不僅是國內的減量數字,更是臺灣對全球氣候行動的正式承諾。這份承諾的公信力,取決於我們規劃的減碳路徑是否合理、務實且具備足夠的企圖心。

與基準年相比,國家溫室氣體2035年淨排放量的目標是減少 36% 至 40%,然而,檢視整體減碳速度規劃,卻呈現出「前緩後急」的不合理安排:

○2023–2030 年: 平均每年減碳 8.8 MtCO2e(持續衝刺)

○2030–2035 年: 平均每年僅減碳 5.8 MtCO2e(放慢步伐)

○2035–2050 年: 平均每年須減碳 11.0 MtCO2e(全力狂奔)
 

這樣的規劃,就像是先慢慢走,最後才要挑戰一段陡下坡式的「玩命衝刺」。這將使國際社會懷疑臺灣是否真的有能力完成最後的艱鉅任務,削弱我們減碳承諾的可信度。

荒野保護協會建議,應設定更積極的 2035 年目標,把困難的工作及早展開,而不是把責任推給後代子孫。更高的目標才能讓 2050 淨零的路徑更平順務實,也能展現臺灣是「有決心、也有行動力」的國際夥伴。


▲2050淨零目標曲線圖

 

二、以碳稅取代碳費,建立完整的碳定價制度

臺灣將於2025年啟動碳費徵收,為我國的碳定價踏出第一步。然而,面對國際趨勢與國內產業的長遠發展,我們需要一個更全面、更具公信力的制度。財政部已完成碳稅接軌碳費的可行性研究,其報告中的「以碳稅取代碳費」方案指出「以統收統支之碳稅政策取代碳費政策,不僅能反映各式能源使用之外部成本, 達到節能減碳目的。倘若政府能妥善規劃運用碳稅收入,用以支援經濟弱勢族群及進行綠色財政改革亦能有效減緩對經濟及物價之負面影響 。」同時報告中也表示,現行之貨物稅存因當初徵稅之時空背景不在,因此需檢視部分貨物稅稅目之合理性問題,並建議「碳稅可利用貨物稅現有徵收管道,使稽徵便利度和行政成本負擔較小。」基於此研究成果,荒野保護協會建議政府立即啟動接軌碳稅的設計與相關立法。

根據「碳稅接軌碳費併同檢討貨物稅稅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以碳稅完整取代碳費方案內容,整理及建議修改如下:

●課徵方式:進行綠色財政改革(即廢除橡膠輪胎、平板玻璃、電器等項目的貨物稅),以外加法對汽油、柴油等油品、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及煤炭等化石能源課徵碳稅,稅率定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新臺幣500元,並同步停止課徵碳費。

●稅收規劃:為提高政治可行性並回應環境需求,建議將碳稅稅收用於支援經濟弱勢族群、補助及獎勵低碳及負排放技術之研發、以及購買碳移除的成果以移除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存量等環境永續項目。

 

●依據2016-2023年資料估算淨收入:

  • 碳稅年收入:預估稅收約新臺幣439.71億元。
  • 貨物稅損失:廢除橡膠輪胎、平板玻璃、電器等貨物稅,稅收損失約98.39億元。
  • 預估淨收入:扣除貨物稅損失後,每年淨收入約為新臺幣341.32億元。

以碳稅取代碳費制度除了提升國際形象、提供財政收入、激勵企業創新之外,更可藉此機會廢除不合時宜的貨物稅,以確保社會公平。如此不但回應台灣當前的經濟挑戰,也與環境永續和全球趨勢緊密結合,為台灣開闢一條兼顧減碳與經濟轉型的新路徑。

三、不要過度依賴未成熟技術,須設定能源總量管制

台灣設定的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高度依賴氫能、海洋能以及碳捕捉與封存等前瞻技術。然而,這些技術尚未大規模商業化,成本也居高不下,整體風險極高,這代表目前的減碳目標是建立在對未來技術發展的樂觀預期之上。

鑑於前瞻技術的風險,政府應採取更務實的根本性政策。由於臺灣的土地與資源有限,除了滿足民生必需的能源與電力外,對於產業的能源與電力需求也應設定上限。若無能源與電力供給的總量上限,產業的無限制擴張不僅會帶來能源與電力需求的壓力,土地與環境也將持續承受廠房擴建及廢棄物處理的開發壓力。

雖然總統在2025年1月23日「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上公布了「國家減碳新目標」,明確提出2035年電力供應應低於3500億度電。但我們要追問:此電力需求的評估依據是什麼?由公布的簡報來看,僅說明針對電力需求將「加強深度節能、高碳排產業轉型、抑低電力需求」。但事實上,新設科學園區與產業用地的規劃仍在持續推進,AI、資料中心等高耗電產業也仍獲得政府支持。這意味著,若缺乏產業發展與用電需求的結構性調整,所謂的電力上限恐怕只會停留在紙面上的目標,難以真正落實減碳。

與其將國家的減碳成敗寄望於充滿不確定性的未來科技,不如現在就建立一個務實的能源與電力總量管制框架。因此,荒野保護協會建議政府不能僅止於管制單一能源大戶,而應在國家層級規劃整體的能源與電力供應上限,以此引導既有產業朝向高值化、穩定持平的方向永續經營,而非無止盡的擴張產業以及相關用地需求。這不僅能為產業轉型提供明確的長期信號,更能從根本上保護臺灣有限的土地與環境資源,確保國家的永續發展。


中華民國(臺灣)2035 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草案座談會現場
 

荒野保護協會的三大呼籲

臺灣的減碳承諾,不能只是「最後衝刺」的空頭支票,而應該是從現在就展現決心的務實規劃。
我們呼籲政府:

1. 訂定更積極的 2035 減碳目標;

2. 立即啓動碳稅制度設計及相關立法;

3. 落實能源與電力總量管制作為。
 

荒野保護協會將持續監督並推動更具責任感的氣候政策,期盼臺灣能真正邁向 2050 淨零,並在國際社會中展現一個負責任的行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