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規範、申訴及懲戒辦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
性騷擾防治規範
發佈日期:2026 / 04 / 22
為提供所屬人員、求職者或受服務人員(包含志工) 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受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杜絕性騷擾事件之發生,特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協助遭受職場性騷擾之當事人提出申訴或進行後續法律程序。
性騷擾申訴說明
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以言詞為申訴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申訴書應載明事項:
(一)申訴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服務、工作或就學之2 單位及職稱、住所或居所、聯絡電話。
(二)有法定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職業、住所或居所、聯絡電話。
(三)有委任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職業、住所或居所、聯絡電話。
(四)申訴之事實內容及可取得之相關證據。
(五)申訴之年月日。 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事件之申訴,申訴書或言詞作成之紀錄不合前項規定,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14日內補正。
性騷擾申訴信箱:gender@wilderness.tw
專責處理單位: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
性別平等,人人有責。所有荒野夥伴均有責任確保一個免於性騷擾之環境。
性騷擾申訴處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