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徵才資訊】 台南分會 專職秘書

    壹、工作內容 1. 處理分會行政業務(會員服務、總務、財務、庶務)。 2. 分會社群媒體經營管理。 3. 協助分會志工群組之發展,如環境教育推廣、培訓課程、專案洽談與專案管理、時程管控、經費核銷等事務。 4. 規劃、執行分會環境教育、倡議活動與自然保育等活動。 5. 溝通及執行總會交辦業務。 6. 臨時交辦任務。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58巷56-1號),必要時依業務需要公出 工作時間:採雙週變形工時,若有活動於週六日上班,需另擇週間工作日補休。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視業務需求需排早、晚班。早班:09:00–18:00;晚班:12:00–21:00。 可上班日:不限 需求人數:1人   貳、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保護協會之理念。 2. 熟悉使用Word、Excel、PPT等軟體及Google雲端工具,擅長資料整理。 3. 有時間管理、獨立工作能力,並對高度變動保持彈性。 4. 樂於與人互動、團隊合作,擁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表達能力佳。 5. 具備責任感、勇於接受挑戰與願意學習新知及新技能。 6. 具駕照及自備交通工具。 7.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科系不限。 8. 工作經驗要求:不拘。   參、待遇與福利 薪資:月薪$32,000-$34,000元 保險: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員工團體保險。 提供年終獎金、佳節獎金及健康檢查補助。 經主管同意,可免費參與本會各項研習與培訓課程。   ▍  應徵方式   請備齊個人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應徵台南分會專職 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合適者將於7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必備文件: 1.履歷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 2.自傳   職務聯絡人:台南分會 吳佳蓉 電話:(06)260-7259 信箱:sowtn@wilderness.tw

【新聞稿】漠視生態警訊 罔顧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 台中港特定區外港應退縮 改劃為海洋資源地區

發稿日期:2026/01/16 同步刊載於 peopo公民新聞     台灣白海豚族群已剩47隻,處於極度瀕危狀態,而台中市政府日前預告的「台中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草案,竟無視農業部公告之「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範圍,仍將外港海域列為都市計畫範圍,與白海豚棲地高度重疊,絲毫未檢討退縮。監督施政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及荒野保護協會等環保團體上午召開記者會,怒批台中市政府罔顧瀕危白海豚族群的生死存亡,嚴正要求台中市長盧秀燕別當白海豚殺手,應將外港海域移出台中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範圍,並於台中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時,將與白海豚重棲重疊的區域依法劃為海洋資源地區。 ▲ 圖/港區發展腹地+五接預定新建外廓堤 與 白海豚棲息區域重疊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台中市政府於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時,跳過台中港外港海域,未將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列為海洋資源地區,分明是裝死!去年八月內政部國審會審查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草案時,環保團體提出此問題,市府代表在場都有聽到主張與訴求,但在這次公展的「變更臺中港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書」全文都沒提到白海豚,更未因應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而檢討調整,再度忽視台中港的白海豚!非常可惡!對照台中海洋生態館去年開幕,裡面有白海豚的展示區,非常諷刺!盧市府對白海豚的保育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   許心欣強調,90%的台灣白海豚都在台中港被記錄過,即台中港是白海豚熱區,甚至是白海豚的熱門打卡點!因此對盧秀燕市長具名公告展覽的草案未檢討台中港特定區與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重疊的問題,顯示盧市府完全不管瀕危白海豚的死活!將於說明會上提出異議,強調都市計畫區不該與白海豚棲地重疊,保育應優先於台中港擴建,無論是新建五接外廓防波堤或是填海造陸,都在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上,強烈要求外港海域劃出特定區,將此白海豚熱點列入空間管制,並要求變更為「海洋保育區」或緩衝區。將擇期到市府前再開記者會,要求專案檢討,將港埠離岸50公尺的外港海域劃出特定區。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表示,臺中港外海水域,已經在民國109年8月31日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公告為台灣白海豚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且對照113年7月公布的《海洋保育法》第6條,也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列為海洋保護區的一種,符合全國國土計畫海洋資源地區第一類之一之劃設條件「依其他法律於海域劃設之各類保護(育、 留)區」,同時也符合《海岸管理法》的一級海岸保護區。在這麼多守護自然環境的法律的保護框架下,台中市還將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定為台中港特定區,企圖將都市計畫凌駕法律,這在法制上是站不住腳的。 郭佳雯表示,依照《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不得排除其他法律之規定,必須遵守包括《野生動物保育法》、《海洋保育法》及《海岸管理法》在內的實體法律規範,不得創造出一個可以違反保育相關法律的例外空間,且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可劃設為「保護區」或「保存區」,以維護天然資源與保護生態環境,然而台中市政府卻在明知該水域已依法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依法屬於海洋保護區與一級海岸保護區的情況下,仍以「台中港特定區」之名,預設港埠、能源與高強度人為活動得以持續增強,這已經不是規劃選擇的問題,也不是「保育與發展如何平衡」的問題,而是以行政計畫,實質架空法律保護效果的問題。若依法公告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都可以因為被劃進特定區而失其效力,那未來任何保護區,在都市計畫下便形同虛設。白海豚的存亡,凸顯的是台灣法治與公共治理的嚴峻問題,台中市政府究竟要選擇遵守法律,還是選擇持續迴避?   ▲ 圖/台中港特定區第一級及第二級環境敏感區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丁小雯強調,住在台灣西部海域的台灣白海豚是唯一在台灣定棲的鯨豚類,2017年正式命名為台灣白海豚,2018年在國際上正式經美國國家海洋大氣總署宣告為台灣特有種生物,這樣一種可讓台灣用行動來向世界展現海洋保育實力的生物,卻不被台灣政府重視。 丁小雯指出,好不容易在2020年成功劃設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地範圍,現在要擴建的台中港外廓堤週邊海域,經調查已確認是台灣白海豚重要的覓食、育幼、社交區域,也是台灣近海漁業的主要作業範圍。台中港以北的區域因近年來的離岸風電開發已經造成族群量減少甚至沒有新生寶寶了,宣告海洋環境健康已亮起紅燈,也代表國民健康的根本以及國家資本已經動搖。 再者,港口淤積問題,對於生態將造成重大傷害,三接所在地的桃園大潭藻礁已因淤積問題而全部死亡!而包夾在大甲溪與大肚溪間的台中港,淤積速度本來就很快,即使不斷清淤也趕不上,且作為商業、漁業、工業大港的台中港,6萬噸的LNG船隻、大型商船及中小型漁船的進出時間皆不能進行清淤,擴建後的台中港只會更加速淤積,增加清淤工程與進出港口船隻的衝突,往來更頻繁的船隻更增加對於離岸很近且游速較慢台灣白海豚的威脅。台中港的擴建,近期更證明是為了消化台灣大量營建廢土,丁小雯表示,建設公司及土方公司的成本,不應該棄置在大海轉嫁成為生態與國民承受的百年病痛。   荒野保護協會中區主任秘書謝玟蒨表示,荒野保護協會自2023年起至今,共執行超過10次的海上觀測,我們在台中火力發電廠及第五接收站預定位址,目擊台灣白海豚超過5次以上。牠們在這裡聚集,進行社交、育兒、覓食等重要行為,這裡是台灣白海豚重要的生存棲地,也是族群交流南來北返的通道。 近期的幾次出海,包括114年4月14日、6月25日、10月16日皆目擊台灣白海豚群體活動位置非常靠近岸邊。根據研究,白海豚習慣在深度30米內的水域活動,水深超過30米的區域鮮少有記錄,而我們的目擊記錄佐證研究成果。台中港的工程勢必分割台灣白海豚的棲地形成阻礙,造成南北族群無法交流而加速滅絕。 荒野保護協會認為保護台灣白海豚必須守護棲地,應優先並積極保留台灣白海豚最後且最重要的生存環境,一旦棲地切割破碎後,會使目前僅存40多隻的台灣白海豚加速走向滅絕。我們嚴正要求台中市政府應尊重海保署109年劃設頒布的台灣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公告,調整台中港特定區範圍,留給珍貴且面臨滅絕的台灣白海豚最後生存機會。 ▲ 圖/荒野保護協會中區主任秘書謝玟蒨憂心表示,一旦棲地切割破碎後, 會使目前僅存40多隻的台灣白海豚加速走向滅絕。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沉重指出,2025年11月24日是令人心碎的一天,一隻台灣白海豚於彰濱工業區北界岸邊擱淺死亡,再次敲響了族群滅絕的警鐘。這群僅棲息於台灣西海岸的特有亞種,數量已從2002年的99隻銳減至今日不足50隻,遠比台灣黑熊、黑面琵鷺更加稀有。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已將其列為「極危(CR)」等級,距離「野外滅絕(EW)」僅一步之遙,然而政府的保育措施卻顯得緩慢且無效。 目前白海豚面臨最致命的威脅在於「棲地喪失」,在其重要棲息環境內,仍有高達38項開發案同步進行,包含台中港擴建及彰化離岸風電電纜工程。這些工程產生的低頻噪音與地形更迭,會嚴重干擾白海豚的聲納定位,導致其迷失方向、無法覓食甚至擱淺。令人遺憾的是,台中市政府在國土計畫中,竟未將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劃設為海洋資源地區,正在通盤檢討的台中港特定區也未調整還給白海豚棲地,我們呼籲盧秀燕市長應展現保育決心,莫當「白海豚殺手」,讓原本應推廣環境教育的台中海洋生態館,最終諷刺地成為見證白海豚滅絕的紀念碑。     三大訴求 實質退縮,拒絕重疊: 台中市政府應將台中港特定區與「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重疊之外港海域劃出都市計畫範圍。 落實國土計畫精神: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不該漠視保育,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應全數優先劃設為海洋資源地區。 市長表態,守護媽祖魚: 呼籲盧秀燕市長不應只談中火減煤,不能犧牲白海豚做為五接支援中火燃氣代價,應公開承諾守護白海豚,不同意台中港擴建。   共同出席團體尚有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主婦聯盟台中分會、爭好氣聯盟等。  

活化新典範!翻轉六甲國小湖東校區 打造臺南永續教育基地

發稿日期:2026/01/05 以下內容轉載自/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臺南市六甲國小湖東校區自113年6月送別最後一屆畢業生後,並未因停辦而走向荒廢,反而開啟燦爛的「再生篇章」。校區自114年7月起由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成為生態環境教育基地。日前六甲國小與荒野保護協會共同策劃,在湖東校區辦理一場生態環境教育成果展暨親子活動,展現校區活化成果,見證湖東校區的蛻變及新生。   市長黃偉哲表示,湖東校區的再生不僅是空間的修復,更代表城市發展的新思維。自轉型計畫啟動以來,這座校園不再沉寂,六甲國小師生與荒野保護協會志工已累計投入超過2,000人次的人力。這群守護者用實際行動賦予閒置空間新的靈魂,親手整理竹林、規劃路徑,將荒蕪轉化為生機。 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教育局秉持「停辦不廢校」的核心原則,湖東校區透過結合竹林生態與導入iNaturalist等數位科技,將教學場域從教室延伸至整片大地。湖東校區的成功證明公私協力能將停辦校區轉化為市民與自然共生的寶地,並在教育局的資源挹注與民間志工的投入下,成為臺南市停辦學校活化與永續發展的新典範。 六甲國小校長蘇淑娟提到,由衷感謝荒野保護協會的無私陪伴,使教學團隊得以深度整合自然資源,發展出更具體且具永續性的生態課程,未來「湖東明珠」將轉型為臺南市關鍵的環境保育基地,不再侷限於傳統校園框架。 教育局強調,湖東校區未來將持續深化社區參與,促進在地人文與生態認同。透過「生態環境教育基地」的長期營運,目標發展成為臺南市推動永續教育的指標性示範場域。   邀請大家觀賞荒野南二泥鰍所拍攝的影片,了解轉型後的生機與成果!  

【徵才資訊】台北分會 棲地專員

  壹、工作內容 1. 主責五股溼地生態園區及其周邊分會所關注的淡水河流域濕地之環境教育推動、棲地維護等相關業務,並協助台北分會一般行政事務(含會員服務、財務及庶務工作)。 2. 負責五股溼地生態園區 Facebook 粉絲專頁之管理、活動發布與社群經營,包含活動宣傳之視覺與文字內容設計。 3. 執行專案相關之報告撰寫、計畫書擬定及結案報告製作。 4. 執行棲地維護管理、環境教育推廣、物種調查等相關任務。 5. 其他配合協會業務及活動所需之相關工作事項。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五股溼地生態園區 及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 204 號 1 樓) 工作時間:雙週變形工時。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視業務需求需排早、晚班。早班:09:00–18:00;晚班:12:00–21:00。 可上班日:不限。正式錄用入職時間為 2026/2/23(一)春節年後入職 需求人數:1人   貳、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保護協會之理念與工作方向。 2. 熟悉 Word、Excel、PowerPoint 及 Google 雲端工具,具良好資料整理能力。 3. 具備時間管理與獨立作業能力,並能因應高度變動之工作型態保持彈性。 4. 個性積極主動,喜歡與人互動,具良好溝通協調與表達能力。 5. 能依工作需求配合夜間調查及週末活動排班。 6.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科系不限(生態、環境、森林、生物等相關科系尤佳)。 7. 工作經驗要求:不拘。   參、待遇與福利 薪資:月薪$32,000-$35,000元 保險: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員工團體保險。 提供年終獎金、佳節獎金及健康檢查補助。 經主管同意,可免費參與本會各項研習與培訓課程。     肆、加分條件 1. 有志以非營利組織作為長期職涯規劃者。 2. 具社會運動或非營利組織相關經驗。 3. 持有汽車駕照且具實際上路駕駛能力。 4. 具備完整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  應徵方式   請備齊個人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台北分會棲地專員 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合適者將於7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必備文件: 1.履歷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 2.自傳   職務聯絡人:台北分會主任鄭雅莉 電話:02-23071317#21 信箱:sowtpe01@wilderness.tw  

【新聞稿】找回淡水河蘆堤灘地的生物多樣性

發稿日期:2025/12/23   淡水河左岸蘆洲堤防外的灘地,因長期泥沙淤積與紅樹林擴張,造成灘地嚴重陸化,不利於水鳥前來覓食棲息;甚至形成了茂密的紅樹林,使棲地環境變得單一化,泥灘地的生物多樣性下降,也降低了河川通洪能力,並攔截了大量垃圾,讓環境更加劣化。 為解決蘆堤紅樹林生長過多的問題,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自110年起,即分年分期每年辦理淡水河左岸蘆洲疏濬工程,藉由疏濬及紅樹林伐除,逐年改善蘆洲堤防外的陸化環境,希望有朝一日能恢復蘆堤廣大泥灘地的樣貌。 第十河川分署年復一年藉由工作坊邀請專家、保育團體與地方公民對話,充分溝通廣納建言,改進方向,逐步營造出潮池、潮溝及人工島,營造出蘆堤棲地多樣性,也找回泥灘地的生物多樣性。 ▲ 圖/十河分署提供   泥灘地是水鳥的重要棲地 移除紅樹林,恢復了泥灘地的樣貌。泥灘地孕育了許多底棲生物,冬季吸引了大量水鳥前來覓食與棲息,尤其是有上百隻黑腹濱鷸穩定在此度冬;而潮池及潮溝,提供了雁鴨們覓食與休息的環境,近年來吸引了不少小水鴨、尖尾鴨、綠頭鴨等前來,甚至還有難得一見的巴鴨現身於此;黑面琵鷺及白琵鷺近年來也穩定在此度冬,今年4月淡水河流域同步鳥類調查時,記錄到24隻黑面琵鷺。蘆堤灘地恢復了往日熱鬧的樣貌,吸引許多人前來欣賞水鳥們的倩影。 各界合作,守護淡水河生物多樣性 為了持續守護這片珍貴的棲地,各單位持續關注這片灘地的狀況,也希望更多人了解濕地的重要性,因此不定時辦理守護灘地生物多樣性的活動。第十河川分署、荒野保護協會及新北市立三和國民中學共同合作,在12月5日進行了一場"找回蘆堤灘地生物多樣性活動,分署同仁、荒野夥伴及60位國中生前來協助拔除水筆仔的胎生苗,撿拾河岸旁及灘地上的垃圾,並透過臺灣國際淨灘行動記錄表(ICC表)做記錄,了解這些河畔廢棄物的組成,發現最多的垃圾是寶特瓶,其他垃圾也幾乎都是跟飲食有關的一次性垃圾,顯見此處的垃圾與人類活動有很大的關係。透過大家實際行動的努力,讓泥灘地重新恢復生機。 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副主任許元俊表示,荒野長期關注淡水河流域,發覺淡水河畔的泥灘地面臨許多的挑戰,除了紅樹林的擴張外,還有外來入侵種互花米草擴散的問題,以及人類活動造成的河岸廢棄物等問題,讓依賴泥灘地環境的水鳥面臨生存的挑戰,因此守護泥灘地環境對保育水鳥至關重要,唯有更多人願意親近淡水河畔,關心淡水河,淡水河的狀況才有可能變得更好。 三和國中謝老師及王老師表示:「鼓勵學生參與環境行動,是深化其環境意識的關鍵途徑。透過實際參與環保工作,學生能直觀感受淡水河生態系統的重要性,進而全面提升對當前環境現況的理解。也要特別感謝荒野保護協會與第十河川分署的協助與支持,讓學生能有這樣的活動體驗。」 未來期待經由類似的活動與共作,以行動持續維持泥灘地環境的健康,將蘆堤逐步打造成為北臺灣水鳥的重要棲息地。同時,也讓更多人有機會認識到濕地的重要性及環境中存在的垃圾問題,並願意進一步以行動來支持濕地守護。

【新聞稿】新建物屋頂光電義務法案盡快上路,勿讓內政部當減碳與國安韌性豬隊友-記者會

  為什麼荒野要聲援此次記者會? 面對氣候變遷,發展綠能已刻不容緩。對荒野保護協會而言,推動屋頂光電是最能兼顧環境與能源的選擇。因為在既有的都市水泥屋頂發電,能大幅減少在濕地、山林或農田開發光電的需求,直接守護珍貴的自然棲地。 此外,氣候變遷讓天災變多,如果電力都集中在大型電廠,一旦受災容易全區大停電。分散在各家屋頂的電力系統,若能夠搭配儲能系統,當災害發生時,能讓城市比傳統集中式電網更安全、更有災後恢復力。   發生了什麼事? 內政部原本承諾,未來新建、增建或改建超過 300 坪的建築物,必須每6坪設置1kW太陽能板。這本來是已經達成共識的好政策,但內政部卻打算縮水,只想管工廠和公家機關,要把一般的民間住宅排除在外,甚至延後上路時間。   這會造成什麼影響? 減碳跳票: 少了民間建築參與,綠能目標將難以達成。 錯失良機: 新房子現在不裝,未來要補裝更困難。經過估算,現在安裝光電的成本,僅佔建築總造價約 1%,難以構成重大成本壓力,對住戶來說卻能換來長期的綠電收益。 荒野保護協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提出四項嚴正呼籲: 內政部應儘速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並維持原有A、B、C、D、F、G、H類建物之光電設置適用範圍,且上述建物設置光電義務不應分階段施行。 經濟部與內政部應就《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中不足之處,包括兩年一次檢討、屋頂光電結構、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消防安全以及設備維運等部分強化規範,並針對儲能、自發自用及社區共享等民眾參與綠能之可能性,提出相關規劃、補助與機制措施。 行政院應協調內政部、國發會、經濟部、環境部等相關部會,確保屋頂光電政策落實,提升普及性與民眾參與度,增進台灣邁向淨零之途徑。 新建物加裝光電,既有建物光電潛力也不可忽略,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徹底盤點公有與私有屋頂潛能,極大化屋頂光電普及性,以及深化民眾參與之可能。       【聯合新聞稿】 內政部於今年初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下稱《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規範新、增、改建建物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每20平方公尺(6坪)須設置1kW太陽能板。然而自2023年起已召開8次研商會議、廣納意見之共識,一年即將過去,《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公告上路仍遙遙無期,內政部更試圖限縮適用建物的涵蓋範圍,此舉恐直接削弱屋頂光電的政策效力,也使都市本應承擔的用電責任再度被推遲,阻礙台灣減碳進程。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呼籲,屋頂光電早已是社會高度共識,行政院應儘速在年底前公告《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並堅定維持草案原有的適用範圍,納入公、私有建物與工廠屋頂,且不應分階段施行,讓都市真正負起用電責任,使綠電成為日常基礎設施,從用電消費者變成生產者,讓淨零建築得以落實,台灣邁向淨零轉型不破功。   跟上全球淨零腳步,行政院應率領部會加速屋頂光電上路   行政院11月初公布新版台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設定更具挑戰性的減碳目標,將提升再生能源裝置量視為關鍵工程,其中具高度社會共識、衝突較低的屋頂型太陽光電,被列為推動重點。《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也在「太陽光電減碳旗艦行動計畫」中明確定位為重要措施。然而短短兩天後,內政部卻表示草案年底不會公告,且將以公有建物與工廠等大型建物為主,暫不涵蓋一般民間新、增、改建建物,這樣的表態不僅與政府提出的減碳目標背道而馳,也凸顯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對淨零減碳缺乏共識。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陳泉潽表示,屋頂光電早已是跨部門、跨社會的基本共識,政府若在此關鍵時刻退縮,將使減碳政策出現落差,也削弱台灣與國際接軌的能力。若要達成NDC 3.0目標,在2035年將燃煤占比降至9%,則屋頂光電建置量需要達到18GW、發電量占比達到7%。每年屋頂光電裝置量需新增900MW以上,方能達標。然而內政部目前退縮至工業倉儲、公有建物的版本,估計年增量僅88MW,遠遠不足以支撐減碳目標的實現。   國際上,多個國家已有建物加裝光電規範,例如歐盟新版《建築能源效能指令》(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 ,EPBD)等制度,要求不同類型新建物依時程加裝屋頂光電,視之為強化能源自主、提升氣候韌性的必要基礎工程。台灣若仍停留在侷限適用範圍、分階段嘗試的保守做法,不僅不利未來建築物減碳,也恐讓台灣在淨零轉型上節節落後全球趨勢。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更應在既有社會共識上加速協調,共同確保屋頂光電子法如期到位,讓減碳政策真正具備持續性與可信度。   內政部恐踐踏8次研商共識,減碳成效腰斬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指出,內政部預告之草案內容,排除E類宗教類以及I類危險倉儲類,其餘建物類型皆需符合新、增、改建建物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每20平方公尺(6坪)即須裝設1KW的太陽能板的規定。根據內政部估算,將佔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60%、一年可供5萬戶家戶用電。若依內政部部長劉世芳11月5日所說,先適用公共建物(A類)及工廠(C類),裝設屋頂光電建物佔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將從60%降至15.58%,普及性大打折扣,可供一年家戶用電數不足3萬戶,新增屋頂光電裝置容量之減碳量更是從17萬公噸降至9萬公噸。 此外,劉如意表示內政部若恣意縮減光電設置建物適用範圍,不僅無視於草案內容是經由不同利害關係人、自2023年起已召開8次研商會議、廣納意見之共識,也將徹底破壞民眾對政府政策一致性與公信力的信任度。劉如意表示,三年前關切此案的民間團體就呼籲,應將適用範圍下修到300平方公尺(90坪),就是要將數量最多、位於都市地區、用電量高、小宅化趨勢的住宅類(H類)納入適用,當時內政部用「能源轉型必須逐步穩健推動」為由,仍以1,000平方公尺為標準。如今不但無視討論的共識結果,更要排除包括住宅類在內的其他建物、甚至恣意決定不同建物的光電義務分階段施行,忽視大眾有參與綠能的權益之外,也不禁讓人懷疑,內政部是站在什麼樣的立場、誰的立場,來考量台灣的整體減碳路徑,以及用什麼標準來「穩健推動屋頂光電」?     屋頂光電僅佔建物成本約1%,達成能源年減碳10萬噸 民間團體試算,以鋼筋混凝土結構、樓地板面積300坪的20層建築為例,其建築造價約11.5至12.9億元。依草案規範,300坪約需配置50kW太陽能發電設備;若以每kW新台幣6萬元估算,增列費用約300萬元,佔整體建築造價約0.23%~0.26%。以每層3戶、全棟60戶推算,分攤至單一戶別的成本影響極為有限。另以相同樓地板面積的6層建物試算,增設50kW屋頂光電後,光電成本占整體建物造價約1.08%~1.23%。整體而言,屋頂光電在新建建物造價中的占比極低,並不構成實質負擔。 民間團體主張,新建、增建與改建建物只要樓地板面積達90坪,即應納入《建物光電設備標準》適用範圍。以樓地板面積90坪的20層建築試算,其建築造價約3.5至3.9億元,配置15kW太陽能發電設備的增列費用約90萬元,占整體建築造價同樣約0.23%~0.26%。另以相同樓地板面積的6層建物試算,裝設太陽能設備後的成本占比亦為1.08%~1.23%。無論以300坪建物或90坪建物作為義務設置標準,屋頂光電在新建建物造價中均僅占極低比例,難以構成重大成本壓力。 另外,相關民意調查亦顯示社會對結合建物之再生能源具高度支持。根據台大風險中心2023年民意調查,有近六成受訪者有意願或已安裝屋頂太陽能板。可見住宅類建築導入屋頂太陽能具備明確且穩固的民意基礎。現階段若因建築成本之陳述,使政策調整方向偏離原先目標,亦背離民意與社會共識,將使最具可行性之屋頂空間無法發揮其應有效益。政策主管機關在研議最終版本時,應考量民意基礎與社會整體利益,確保公共政策不因個別產業之片面意見,滯礙再生能源發展,延宕台灣減碳時程。   能源韌性就是國安韌性,政策縮減就是增加風險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指出屋頂光電就是城市能源韌性的基礎,《建物光電設備標準》必須儘速公告並維持納入私有住宅及其他類建物的適用範圍,以提升民眾在面對極端氣候與地緣風險的能力。台灣長期依賴大型集中電網,使國家能源體系在面對地震、颱風或豪雨等衝擊時缺乏必要的分散能力,單一節點受損就可能導致城市癱瘓。屋頂光電作為社區層級的分散式支撐點,可補強電網脆弱處,是提升能源韌性與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設施。 雖現行法規尚未允許躉售型光電在災害時直接轉為自發自用,但未來若法規調整,允許在停電或災害期間將其作為為分散式供電設施,仍須以事前佈建足量屋頂光電為前提,社區與城市才有機會維持最低限度的基本運作。而台灣現有分散式發電密度仍遠低於韌性需求。林冠伶強調,屋頂光電是全民可共享的公共韌性基礎,不應因政策退縮而減少其可及性。政府應儘速公告《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維持公、私有建物及工廠屋頂皆為適用範圍,建立必要的屋頂光電點位密度,使台灣真正具備能源韌性與災後快速恢復能力。 要求二年一期滾動檢討──設置門檻應下修至 90 坪,才是真普及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指出,除《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不應縮減,草案的版本仍存在不足。要求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新建物設置光電,實際僅涵蓋全國使用執照總發照量的6%,忽略多數小於1,000平方公尺(300坪)的建案。如光電義務僅限大屋頂,小屋頂長期裝設率偏低,對普及屋頂光電極為有限。唐偉傑強調,法案應設置「二年一期滾動檢討條文」,逐步將設置門檻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讓制度隨氣候和社會狀況與時俱進。 唐偉傑回應立委張智倫在11月5日質詢時提出的憂慮:部分社區與民宅擔心屋頂光電結構脆弱與設備維運問題。唐偉傑表示,合法屋頂光電須經結構安全評估,由結構技師簽證,並完成建築、消防等審查,設計的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比傳統鐵皮屋頂更安全可控。他也建議政府在推動強制加裝時,應比照《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將設備經營與管理權移交建築物管理人,納入管委會或主管機關管理,並規定定期檢查與保養,由合格廠商出具報告備查,同步檢討保險制度與安全標準,也確保屋頂光電收益可回流至社區。 此外,唐偉傑呼籲,中央與地方都應盤點各類型的公有屋頂,建立公開屋頂地圖,優先釋出作地方社區公民電廠,媒合在地社區與合作社,讓公有屋頂成為地方再生能源樞紐,收益與社區共享。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提出四項嚴正呼籲: 內政部應儘速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並維持原有A、B、C、D、F、G、H類建物之光電設置適用範圍,且上述建物設置光電義務不應分階段施行。 經濟部與內政部應就《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中不足之處,包括兩年一次檢討、屋頂光電結構、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消防安全以及設備維運等部分強化規範,並針對儲能、自發自用及社區共享等民眾參與綠能之可能性,提出相關規劃、補助與機制措施。 行政院應協調內政部、國發會、經濟部、環境部等相關部會,確保屋頂光電政策落實,提升普及性與民眾參與度,增進台灣邁向淨零之途徑。 新建物加裝光電,既有建物光電潛力也不可忽略,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徹底盤點公有與私有屋頂潛能,極大化屋頂光電普及性,以及深化民眾參與之可能。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野薑花公民協會、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信義新城管理委員會前主委陳有鵬、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綠色和平、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咖啡茶運銷合作社、有限責任屏東縣大武山公民綠能科技生產合作社、媽媽氣候行動聯盟、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台南新芽、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 以上團體聯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