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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找回淡水河蘆堤灘地的生物多樣性
發稿日期:2025/12/23 淡水河左岸蘆洲堤防外的灘地,因長期泥沙淤積與紅樹林擴張,造成灘地嚴重陸化,不利於水鳥前來覓食棲息;甚至形成了茂密的紅樹林,使棲地環境變得單一化,泥灘地的生物多樣性下降,也降低了河川通洪能力,並攔截了大量垃圾,讓環境更加劣化。 為解決蘆堤紅樹林生長過多的問題,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自110年起,即分年分期每年辦理淡水河左岸蘆洲疏濬工程,藉由疏濬及紅樹林伐除,逐年改善蘆洲堤防外的陸化環境,希望有朝一日能恢復蘆堤廣大泥灘地的樣貌。 第十河川分署年復一年藉由工作坊邀請專家、保育團體與地方公民對話,充分溝通廣納建言,改進方向,逐步營造出潮池、潮溝及人工島,營造出蘆堤棲地多樣性,也找回泥灘地的生物多樣性。 ▲ 圖/十河分署提供 泥灘地是水鳥的重要棲地 移除紅樹林,恢復了泥灘地的樣貌。泥灘地孕育了許多底棲生物,冬季吸引了大量水鳥前來覓食與棲息,尤其是有上百隻黑腹濱鷸穩定在此度冬;而潮池及潮溝,提供了雁鴨們覓食與休息的環境,近年來吸引了不少小水鴨、尖尾鴨、綠頭鴨等前來,甚至還有難得一見的巴鴨現身於此;黑面琵鷺及白琵鷺近年來也穩定在此度冬,今年4月淡水河流域同步鳥類調查時,記錄到24隻黑面琵鷺。蘆堤灘地恢復了往日熱鬧的樣貌,吸引許多人前來欣賞水鳥們的倩影。 各界合作,守護淡水河生物多樣性 為了持續守護這片珍貴的棲地,各單位持續關注這片灘地的狀況,也希望更多人了解濕地的重要性,因此不定時辦理守護灘地生物多樣性的活動。第十河川分署、荒野保護協會及新北市立三和國民中學共同合作,在12月5日進行了一場"找回蘆堤灘地生物多樣性活動,分署同仁、荒野夥伴及60位國中生前來協助拔除水筆仔的胎生苗,撿拾河岸旁及灘地上的垃圾,並透過臺灣國際淨灘行動記錄表(ICC表)做記錄,了解這些河畔廢棄物的組成,發現最多的垃圾是寶特瓶,其他垃圾也幾乎都是跟飲食有關的一次性垃圾,顯見此處的垃圾與人類活動有很大的關係。透過大家實際行動的努力,讓泥灘地重新恢復生機。 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副主任許元俊表示,荒野長期關注淡水河流域,發覺淡水河畔的泥灘地面臨許多的挑戰,除了紅樹林的擴張外,還有外來入侵種互花米草擴散的問題,以及人類活動造成的河岸廢棄物等問題,讓依賴泥灘地環境的水鳥面臨生存的挑戰,因此守護泥灘地環境對保育水鳥至關重要,唯有更多人願意親近淡水河畔,關心淡水河,淡水河的狀況才有可能變得更好。 三和國中謝老師及王老師表示:「鼓勵學生參與環境行動,是深化其環境意識的關鍵途徑。透過實際參與環保工作,學生能直觀感受淡水河生態系統的重要性,進而全面提升對當前環境現況的理解。也要特別感謝荒野保護協會與第十河川分署的協助與支持,讓學生能有這樣的活動體驗。」 未來期待經由類似的活動與共作,以行動持續維持泥灘地環境的健康,將蘆堤逐步打造成為北臺灣水鳥的重要棲息地。同時,也讓更多人有機會認識到濕地的重要性及環境中存在的垃圾問題,並願意進一步以行動來支持濕地守護。
【新聞稿】新建物屋頂光電義務法案盡快上路,勿讓內政部當減碳與國安韌性豬隊友-記者會
為什麼荒野要聲援此次記者會? 面對氣候變遷,發展綠能已刻不容緩。對荒野保護協會而言,推動屋頂光電是最能兼顧環境與能源的選擇。因為在既有的都市水泥屋頂發電,能大幅減少在濕地、山林或農田開發光電的需求,直接守護珍貴的自然棲地。 此外,氣候變遷讓天災變多,如果電力都集中在大型電廠,一旦受災容易全區大停電。分散在各家屋頂的電力系統,若能夠搭配儲能系統,當災害發生時,能讓城市比傳統集中式電網更安全、更有災後恢復力。 發生了什麼事? 內政部原本承諾,未來新建、增建或改建超過 300 坪的建築物,必須每6坪設置1kW太陽能板。這本來是已經達成共識的好政策,但內政部卻打算縮水,只想管工廠和公家機關,要把一般的民間住宅排除在外,甚至延後上路時間。 這會造成什麼影響? 減碳跳票: 少了民間建築參與,綠能目標將難以達成。 錯失良機: 新房子現在不裝,未來要補裝更困難。經過估算,現在安裝光電的成本,僅佔建築總造價約 1%,難以構成重大成本壓力,對住戶來說卻能換來長期的綠電收益。 荒野保護協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提出四項嚴正呼籲: 內政部應儘速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並維持原有A、B、C、D、F、G、H類建物之光電設置適用範圍,且上述建物設置光電義務不應分階段施行。 經濟部與內政部應就《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中不足之處,包括兩年一次檢討、屋頂光電結構、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消防安全以及設備維運等部分強化規範,並針對儲能、自發自用及社區共享等民眾參與綠能之可能性,提出相關規劃、補助與機制措施。 行政院應協調內政部、國發會、經濟部、環境部等相關部會,確保屋頂光電政策落實,提升普及性與民眾參與度,增進台灣邁向淨零之途徑。 新建物加裝光電,既有建物光電潛力也不可忽略,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徹底盤點公有與私有屋頂潛能,極大化屋頂光電普及性,以及深化民眾參與之可能。 【聯合新聞稿】 內政部於今年初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下稱《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規範新、增、改建建物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每20平方公尺(6坪)須設置1kW太陽能板。然而自2023年起已召開8次研商會議、廣納意見之共識,一年即將過去,《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公告上路仍遙遙無期,內政部更試圖限縮適用建物的涵蓋範圍,此舉恐直接削弱屋頂光電的政策效力,也使都市本應承擔的用電責任再度被推遲,阻礙台灣減碳進程。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呼籲,屋頂光電早已是社會高度共識,行政院應儘速在年底前公告《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並堅定維持草案原有的適用範圍,納入公、私有建物與工廠屋頂,且不應分階段施行,讓都市真正負起用電責任,使綠電成為日常基礎設施,從用電消費者變成生產者,讓淨零建築得以落實,台灣邁向淨零轉型不破功。 跟上全球淨零腳步,行政院應率領部會加速屋頂光電上路 行政院11月初公布新版台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設定更具挑戰性的減碳目標,將提升再生能源裝置量視為關鍵工程,其中具高度社會共識、衝突較低的屋頂型太陽光電,被列為推動重點。《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也在「太陽光電減碳旗艦行動計畫」中明確定位為重要措施。然而短短兩天後,內政部卻表示草案年底不會公告,且將以公有建物與工廠等大型建物為主,暫不涵蓋一般民間新、增、改建建物,這樣的表態不僅與政府提出的減碳目標背道而馳,也凸顯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對淨零減碳缺乏共識。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陳泉潽表示,屋頂光電早已是跨部門、跨社會的基本共識,政府若在此關鍵時刻退縮,將使減碳政策出現落差,也削弱台灣與國際接軌的能力。若要達成NDC 3.0目標,在2035年將燃煤占比降至9%,則屋頂光電建置量需要達到18GW、發電量占比達到7%。每年屋頂光電裝置量需新增900MW以上,方能達標。然而內政部目前退縮至工業倉儲、公有建物的版本,估計年增量僅88MW,遠遠不足以支撐減碳目標的實現。 國際上,多個國家已有建物加裝光電規範,例如歐盟新版《建築能源效能指令》(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 ,EPBD)等制度,要求不同類型新建物依時程加裝屋頂光電,視之為強化能源自主、提升氣候韌性的必要基礎工程。台灣若仍停留在侷限適用範圍、分階段嘗試的保守做法,不僅不利未來建築物減碳,也恐讓台灣在淨零轉型上節節落後全球趨勢。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更應在既有社會共識上加速協調,共同確保屋頂光電子法如期到位,讓減碳政策真正具備持續性與可信度。 內政部恐踐踏8次研商共識,減碳成效腰斬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指出,內政部預告之草案內容,排除E類宗教類以及I類危險倉儲類,其餘建物類型皆需符合新、增、改建建物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每20平方公尺(6坪)即須裝設1KW的太陽能板的規定。根據內政部估算,將佔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60%、一年可供5萬戶家戶用電。若依內政部部長劉世芳11月5日所說,先適用公共建物(A類)及工廠(C類),裝設屋頂光電建物佔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將從60%降至15.58%,普及性大打折扣,可供一年家戶用電數不足3萬戶,新增屋頂光電裝置容量之減碳量更是從17萬公噸降至9萬公噸。 此外,劉如意表示內政部若恣意縮減光電設置建物適用範圍,不僅無視於草案內容是經由不同利害關係人、自2023年起已召開8次研商會議、廣納意見之共識,也將徹底破壞民眾對政府政策一致性與公信力的信任度。劉如意表示,三年前關切此案的民間團體就呼籲,應將適用範圍下修到300平方公尺(90坪),就是要將數量最多、位於都市地區、用電量高、小宅化趨勢的住宅類(H類)納入適用,當時內政部用「能源轉型必須逐步穩健推動」為由,仍以1,000平方公尺為標準。如今不但無視討論的共識結果,更要排除包括住宅類在內的其他建物、甚至恣意決定不同建物的光電義務分階段施行,忽視大眾有參與綠能的權益之外,也不禁讓人懷疑,內政部是站在什麼樣的立場、誰的立場,來考量台灣的整體減碳路徑,以及用什麼標準來「穩健推動屋頂光電」? 屋頂光電僅佔建物成本約1%,達成能源年減碳10萬噸 民間團體試算,以鋼筋混凝土結構、樓地板面積300坪的20層建築為例,其建築造價約11.5至12.9億元。依草案規範,300坪約需配置50kW太陽能發電設備;若以每kW新台幣6萬元估算,增列費用約300萬元,佔整體建築造價約0.23%~0.26%。以每層3戶、全棟60戶推算,分攤至單一戶別的成本影響極為有限。另以相同樓地板面積的6層建物試算,增設50kW屋頂光電後,光電成本占整體建物造價約1.08%~1.23%。整體而言,屋頂光電在新建建物造價中的占比極低,並不構成實質負擔。 民間團體主張,新建、增建與改建建物只要樓地板面積達90坪,即應納入《建物光電設備標準》適用範圍。以樓地板面積90坪的20層建築試算,其建築造價約3.5至3.9億元,配置15kW太陽能發電設備的增列費用約90萬元,占整體建築造價同樣約0.23%~0.26%。另以相同樓地板面積的6層建物試算,裝設太陽能設備後的成本占比亦為1.08%~1.23%。無論以300坪建物或90坪建物作為義務設置標準,屋頂光電在新建建物造價中均僅占極低比例,難以構成重大成本壓力。 另外,相關民意調查亦顯示社會對結合建物之再生能源具高度支持。根據台大風險中心2023年民意調查,有近六成受訪者有意願或已安裝屋頂太陽能板。可見住宅類建築導入屋頂太陽能具備明確且穩固的民意基礎。現階段若因建築成本之陳述,使政策調整方向偏離原先目標,亦背離民意與社會共識,將使最具可行性之屋頂空間無法發揮其應有效益。政策主管機關在研議最終版本時,應考量民意基礎與社會整體利益,確保公共政策不因個別產業之片面意見,滯礙再生能源發展,延宕台灣減碳時程。 能源韌性就是國安韌性,政策縮減就是增加風險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指出屋頂光電就是城市能源韌性的基礎,《建物光電設備標準》必須儘速公告並維持納入私有住宅及其他類建物的適用範圍,以提升民眾在面對極端氣候與地緣風險的能力。台灣長期依賴大型集中電網,使國家能源體系在面對地震、颱風或豪雨等衝擊時缺乏必要的分散能力,單一節點受損就可能導致城市癱瘓。屋頂光電作為社區層級的分散式支撐點,可補強電網脆弱處,是提升能源韌性與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設施。 雖現行法規尚未允許躉售型光電在災害時直接轉為自發自用,但未來若法規調整,允許在停電或災害期間將其作為為分散式供電設施,仍須以事前佈建足量屋頂光電為前提,社區與城市才有機會維持最低限度的基本運作。而台灣現有分散式發電密度仍遠低於韌性需求。林冠伶強調,屋頂光電是全民可共享的公共韌性基礎,不應因政策退縮而減少其可及性。政府應儘速公告《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維持公、私有建物及工廠屋頂皆為適用範圍,建立必要的屋頂光電點位密度,使台灣真正具備能源韌性與災後快速恢復能力。 要求二年一期滾動檢討──設置門檻應下修至 90 坪,才是真普及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指出,除《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不應縮減,草案的版本仍存在不足。要求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新建物設置光電,實際僅涵蓋全國使用執照總發照量的6%,忽略多數小於1,000平方公尺(300坪)的建案。如光電義務僅限大屋頂,小屋頂長期裝設率偏低,對普及屋頂光電極為有限。唐偉傑強調,法案應設置「二年一期滾動檢討條文」,逐步將設置門檻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讓制度隨氣候和社會狀況與時俱進。 唐偉傑回應立委張智倫在11月5日質詢時提出的憂慮:部分社區與民宅擔心屋頂光電結構脆弱與設備維運問題。唐偉傑表示,合法屋頂光電須經結構安全評估,由結構技師簽證,並完成建築、消防等審查,設計的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比傳統鐵皮屋頂更安全可控。他也建議政府在推動強制加裝時,應比照《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將設備經營與管理權移交建築物管理人,納入管委會或主管機關管理,並規定定期檢查與保養,由合格廠商出具報告備查,同步檢討保險制度與安全標準,也確保屋頂光電收益可回流至社區。 此外,唐偉傑呼籲,中央與地方都應盤點各類型的公有屋頂,建立公開屋頂地圖,優先釋出作地方社區公民電廠,媒合在地社區與合作社,讓公有屋頂成為地方再生能源樞紐,收益與社區共享。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提出四項嚴正呼籲: 內政部應儘速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並維持原有A、B、C、D、F、G、H類建物之光電設置適用範圍,且上述建物設置光電義務不應分階段施行。 經濟部與內政部應就《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中不足之處,包括兩年一次檢討、屋頂光電結構、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消防安全以及設備維運等部分強化規範,並針對儲能、自發自用及社區共享等民眾參與綠能之可能性,提出相關規劃、補助與機制措施。 行政院應協調內政部、國發會、經濟部、環境部等相關部會,確保屋頂光電政策落實,提升普及性與民眾參與度,增進台灣邁向淨零之途徑。 新建物加裝光電,既有建物光電潛力也不可忽略,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徹底盤點公有與私有屋頂潛能,極大化屋頂光電普及性,以及深化民眾參與之可能。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野薑花公民協會、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信義新城管理委員會前主委陳有鵬、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綠色和平、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咖啡茶運銷合作社、有限責任屏東縣大武山公民綠能科技生產合作社、媽媽氣候行動聯盟、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台南新芽、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 以上團體聯合聲明
【徵才資訊】棲地守護部 雙連埤友善農耕專員
壹、工作內容 1. 主責雙連埤地區友善土地農業推動,引進適合雙連埤土地的技術與作物技術與作物。 2. 進行友善農田契作招募及管理、採收聯繫與運送分配等作業。 3. 規劃農事體驗活動與製作食農教案並帶領相關活動。 4. 進行友善農業媒體宣導及相關活動發布與社群經營。 5. 深入在地文化,建立共好之合作模式。 6. 各式專案報告撰寫、計畫書擬定及結案報告製作。 7. 共同執行植物保種、棲地管理、環境教育、物種調查等任務 8. 其他配合協會辦理之工作事項。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宜蘭縣員山鄉雙連埤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視業務需求需排早、晚班。雙週變形工時。 可上班日:不限 需求人數:1人 貳、需求及條件 1.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office)操作。 2. 具機車駕照及自備交通工具者。 3. 個性積極,喜歡與人互動、溝通協調及表達能力佳者。 4. 具備專案執行經驗或現場教學工作經驗(包含環境教育、食農教育等) 5. 偶爾需配合夜間調查及周末活動排班 6.學歷要求:科系不限(生態、環境、森林、農業、生物等相關科系尤佳) 7.工作經驗要求:不拘 參、待遇與福利 薪資:月薪$32,000-$36,000元 保險: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員工團體保險。 健檢補助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研習與培訓課程。 肆、其他條件 具實際農耕經驗者佳 植物或其他物種調查經驗(兩棲、爬蟲、鳥類、魚類等) 汽車駕照且可上路 能說或聽懂客語 具備完整專案執行經驗 ▍ 應徵方式 請備齊個人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棲地守護部友善農耕專員 合適者將於7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必備文件: 1.履歷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 2.自傳 職務聯絡人:施佩君 電話:03-9228980 信箱:spg@wilderness.tw
【徵才資訊】環境教育部 行政專員
壹、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保護協會之理念,願意共同推動環境教育之事務。 2. 熟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軟體應用。 3. 個性積極,喜歡與人互動、親切圓融,能與團隊合作。 4. 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能與內部志工合作;並與外部單位溝通與協商。 5. 具時間管理、獨立工作能力,並對臨時變動能保持彈性空間,具有應變解決問題的能力。 6.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7.工作經驗要求:不拘 貳、工作內容 1. 兒童教育、親子教育、營隊與行動論壇等相關行政業務。 2. 外部合作事項聯繫、參與例行會議與活動籌備會議等。 3. 與志工及各分會溝通、協力完成計畫執行。 4. 計畫彙整、執行與控管,期中期末報告撰寫。 5. 行政及核銷工作,專案收支控管。 6. 其他交辦工作事項。 工作性質:全職 工作時間:日班,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雙周變形工時。視業務需求需排早、晚班。 上班地點:荒野保護協會 總會(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04號) 可上班日:不限 需求人數:1人 參、待遇與福利 1.薪資:月薪$32,000-$34,000元 2.保險: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員工團體保險。 3.健檢補助 4.學習與發展: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研習與培訓課程。 ▍ 應徵方式 請備齊個人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OOO_【應徵】環境教育部行政專員 履歷建議: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經歷」(含工作期間、工作單位、職稱、職務內容)、「與人互動經驗」、「電腦技能」、「非營利組織經驗」、「執行專案成果或相關作品」等,合適者將於7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職務聯絡人:楊小姐 電話:(02)2307-1568 信箱:hui@wildernes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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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環團揭中油新四輕千億投資重大財務不確定性 籲立委嚴守1,062億公帑
發稿時間 : 2025 年 11月26日 立法院審查年度預算之際,綠色和平聯同看守台灣協會與荒野保護協會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拒絕國營事業中油公司提出的「煉化轉型產業升級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亦即新四輕擴建案所需高達1,062億元的預算,並要求政府重新檢視該計畫的財務基礎。 整理環團的重點訴求如下: 獲利建立在塑膠氾濫上無視全球減塑政策。 中油無視臺灣乙烯產能已過剩仍計畫大幅擴產。 明顯高估未來銷售價格與銷貨收入。 減碳承諾就像空頭支票,缺發實證數據 。 更新後碳排量將大幅增加。 嚴重衝擊「塑膠再生」產業生存 荒野保護協會於記者會中完整發言內容 長期以來,荒野保護協會致力於淨灘與減塑教育,深感減塑政策不能只停留在道德訴求。我們遺憾地發現,當民間努力在末端減少廢棄物時,政府卻計畫投入 1,062 億鉅資,在源頭擴增塑膠原物料產能。 針對中油新四輕案,我們認為此案在市場需求與政策一致性上均存在重大風險,這不僅是對納稅義務人的不負責,更使垃圾問題難解與加重衝擊生態,並阻礙政府的淨零政策。 國人過去普遍認知中油的任務是「穩定內需」,但新四輕的《可行性評估報告書》卻揭露了一個違背中油初衷的事實:這座廠的產能規劃充滿了風險。 報告書第 3-19 頁指出乙烯去化的不確定性,有可能需依賴外銷,若下游產業無法配合,將直接出口乙烯至東北亞填補缺口,這暴露了新四輕缺乏穩固的內需基礎。既然報告書坦承「下游需求充滿不確定性」,中油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去賭一個連自家下游廠商都不敢承諾的未來?這種內需不明的盲目擴張,最終極可能導致產能過剩,只能被迫將原料降價外銷,變相補貼國外買家。 開發案與「減塑政策」背道而馳,獲利建立在塑膠氾濫上。報告書第3-29頁可以看到,擴廠理由包含宅經濟(食品外賣及線上購物)導致包裝材料需求增加,預測環境部推動的「網購包裝減量」政策將成為空談 。同時預設減塑失敗! 中油於「減塑、限塑影響分析」章節預設全球限塑成效有限,塑膠再生料、生質塑膠成本過高難以普及,並認定一次性塑膠將持續增長以支撐其石化產品需求。因此這是一個「賭全球減塑失敗」的開發案。 最後,雖然報告宣稱更新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會降低,並提及引進新技術與碳捕捉(CCUS),但僅有文字敘述,缺乏細緻的估算說明與數據佐證,減碳承諾就像空頭支票,缺發實證數據 。 目前COP30《全球氣候行動議程》的首要目標就是「轉型脫離化石燃料」;同時,正在談判中的《全球塑膠公約》,核心更是「從源頭減少塑膠生產」。 新四輕一旦興建,將把台灣「鎖死」在未來數十年的化石燃料依賴中。當國際資金轉向永續金融,台灣卻逆勢操作,投資一個註定被國際公約淘汰的末日產業。 荒野保護協會呼籲立法院謹慎審查此案預算,避免中油進行高風險投資。這筆鉅款不應投入高污染的石化業擴張,我們需要的是讓產業真正脫胎換骨的綠色投資,而不是一座讓我們在國際減碳賽局中,永遠抬不起頭的新四輕。 記者會新聞稿 立法院審查今、明年度預算之際,綠色和平今(26)日聯同看守台灣協會與荒野保護協會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拒絕國營事業中油公司提出的「煉化轉型產業升級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亦即新四輕擴建案所需高達1,062億元的預算,並要求政府重新檢視該計畫的財務基礎。 綠色和平比對中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與相關公開資訊【1】後指出,此案存在三大風險:(一)中油無視臺灣乙烯產能已過剩仍計畫大幅擴產、(二)明顯高估未來銷售價格與銷貨收入、(三)更新後碳排量將大幅增加。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潘冠維表示:「近年乙烯產能已呈現過剩,但中油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乙烯的預估售價明顯過高,銷貨收入亦與實際產能不符。中油高估新四輕財務預測的行為,令人質疑是在粉飾財務可行性,不僅誤導立委及相關部會的判斷,更削弱社會大眾對國營事業的基本信任。呼籲立委務必謹慎,擋下這項高達1,062億元的鉅額投資案。」 綠色和平強調,乙烯是塑膠製品的上游原料,擴大乙烯產能意味著生產更多塑膠、消耗更多化石燃料,也將使空污與碳排進一步惡化。根據石化工業同業公會資料,臺灣目前乙烯總產能約400萬噸/年,但2022至2024年的實際產量僅為332萬噸、268萬噸、260萬噸,2024年的產能利用率更僅約65%,等於全臺逾三分之一的產能處於閒置狀態。 中油卻計畫在高雄林園新建年產100萬噸乙烯的新四輕,使四輕現有35萬噸的產能一次增加近三倍,等同以產業升級之名,行擴張產能之實。在產能已嚴重過剩的市場現況下,中油仍要花費公帑擴大乙烯產能,與產業趨勢背道而馳。 ▲ 圖/「環團揭中油新四輕千億投資重大財務不確定性 籲立委嚴守1,062億公帑」記者會 (綠色和平提供) 此外,中油估計2030年至2039年間乙烯的內銷價格平均為每噸49,845元,但根據中油自編決算書,2015年至2024年實際銷售予下游廠商的平均售價為每噸29,322元,前者較後者高出約70%【2】。此外,中油對2040年至2044年的乙烯銷貨收入,計算下來更高估了達170%,這是財務預測重大邏輯失誤,反映出計算錯誤,或是資訊不透明【3】。 潘冠維說:「中油新四輕開發案的預期收入明顯有灌水之嫌,若行政院與立法院依據這份被美化的財務評估通過此案,將使中油已連年虧損的財務狀況更加嚴峻。」 綠色和平進一步指出,中油自行推估新四輕更新後的碳排放量將升至每年160萬噸,較更新前增加93萬噸,不僅明顯違背高雄市政府要求林園廠(含三輕、四輕)於2030年較2005年減少68萬噸碳排的既定目標,也與臺灣的淨零路徑規劃相牴觸。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也表示,當前石化業正面臨長期產能過剩的危機,中國、韓國、日本等國家皆已推動縮減產能的結構調整政策;此時四輕若寄望以大幅擴張產能來推動更新,恐怕是逆勢而為且不切實際。他建議應以不增加產能為前提,加速推動四輕的減污、減排與工安改善等更新方案,較為務實,也更容易獲得社會及融資方支持。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近年中國陸續擴增七大石化工業區,加上其他發展中國家相繼投入,石化產業已成為競爭激烈的紅海市場。泛用塑膠及其他石化產品的供給遠遠大於需求,業界陷入低價血拼,利潤微薄甚至虧損,同時也使塑膠再生市場受到嚴重衝擊。由於再生料品質通常低於原生料,除非政府或品牌指定使用再生料,否則再生料價格不可能高於原生料,往往更低,導致從事廢塑膠再利用的業者收入大幅下降。 他指出,廢塑膠來源端能接受的處理費也有限,若費率過高,產源往往選擇將廢塑膠送進焚化爐處理,使再利用業者難以維持營運,不僅面臨關廠潮,廠房自燃等事件亦時有所聞。 謝和霖強調,如今若推動新四輕並使乙烯產能擴增三倍,等於把本可用於低碳轉型的龐大資源投入到這片已殺到「流血見骨」的紅海市場,不僅違逆國際公約所要求的減塑與減碳潮流,也忽視當前國際貿易的險峻局勢,實屬不智之舉。政府應與業界溝通,削減氾濫的一次用塑膠製品生產與消費,同時積極推動循環經濟,以小而美的資源循環規模滿足內需,這才是石化產業應努力追求的真正「藍海」。 荒野保護協會棲地守護部專員黃嘉瑩也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長期投入淨灘及減塑環境教育,深感減塑政策不能僅停留在道德訴求。我們擔憂,中油新四輕案將持續造成原生塑膠供過於求,低廉成本長期衝擊循環經濟,使垃圾問題難以解決、加劇生態衝擊,並阻礙政府推動的淨零政策。 她指出,此案的營收推估更預設一次性塑膠持續成長,不但與減塑政策背道而馳,其減碳承諾亦缺乏數據佐證。荒野保護協會呼籲政府與立委,應將千億預算轉向支持石化產業的公正轉型,讓減塑政策從產業端真正落實。 對於外界關注的員工就業與工安議題,綠色和平表示,居民與員工安全的重要性無庸置疑,也認同高值化、安全及減碳轉型的方向。然而,確保工安的關鍵在於完善的維護與管理;中油若在產能明顯過剩的情況下仍堅持新建工廠、擴張產能,並不能真正提升工安水準,更不利員工長期而穩定的職涯發展。 綜合市場供需、財務評估、產能規劃、環境風險與員工保障等面向,民間團體認為此案缺乏充分且合理的依據。綠色和平呼籲中油立即終止此計畫,並特別呼籲經濟委員會及高雄區域立委,應從監督預算、守護高雄永續發展的角度,積極關注此案。 附註: 【1】綠色和平交叉比對石油化學工業年報、台塑石化年報、中油院核預算書、法定預算書、自編決算書及審定決算書等資料。 【2】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第7-4頁與第7-5頁,中油估計2030年至2039年間乙烯(C2H4)的內銷價格落在每噸48,000至52,000元之間,平均售價為每噸49,845元;但根據中油自編決算書,中油2015至2024年實際銷售給下游客戶的乙烯價格僅介於每噸20,000至34,000元,平均售價為每噸29,322元,前者較後者高出約70%。 【3】若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第7-5頁中2040年至2044年的預測乙烯售價,乘以100萬噸計算該五年期間每年的乙烯銷貨收入,再與第7-7頁中中油預測的乙烯銷貨收入相比,並不一致,後者較前者高出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