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法修法 立院公聽會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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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水保法》 集水區管理成關鍵

報導媒體:台灣醒報

水庫集水區劃定放寬與否,山區民眾權益與財團開發利益成為爭執點。「做環保也要關注少數民眾權益。」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秘書長黃明耀3日強調,集水區民眾連要求設電線桿都受限制,《水土保持法》過於嚴苛也應修改。但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批評,一旦鬆綁集水區的開發限制,飯店、碼頭等興建就無法可管。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日就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舉辦公聽會。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表示,現行水保法規定,水庫集水區全區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除了導致區內各項公共建設無法推動,也影響災害重建工作,另外,集水區涵蓋平地、原住民保留地及都市計畫區等,影響所及範圍廣大,因此希望修正水保法關於水保區的規定。

集水區可多法管制

台灣大學生物環境工程學系教授范正成認為,不需要將集水區全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也能作好水土保持,可以配合其他法條協助管理。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教授林昭遠說,只要把特殊區域,如主要河川集水區或土石流危險區域劃分出來即可。農委會則表示,未來將聯合森林法、經濟部的自來水法及環保署的飲用水管理條例對不同水源區做管理。

「為了修路燈就封住所有路,合理嗎?」逢甲大學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教授連惠邦認為,無需為了保育水土就限制所有土地的使用,但他也表示,除了土石流區域外,應再增列地質敏感區域為保護區。兩岸農業交流協會理事長蔡勝佳指出,台灣擁有許多特殊文化的區域,但因為全位於水源山坡地就被禁止開發,造成當地鄉鎮苦無工作機會,年輕人外移,村落年齡老化。

放寬規定財團進駐

「修法根本是為財團解套。」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批評,目前石門水庫早已規劃多個都市計畫,一旦修改水保區規定,財團立即就進駐了。台南社區大學研究員吳仁邦指出,水保法訂定30年來並未嚴格執行,相關水保區的居住人口愈來愈多,開發的結果已經造成不少汙染,如今再放寬水保區劃定,後果將不堪設想。

立委葉津鈴表示,目前修法草案內容的配套措施不夠完善,而且水庫的普遍壽命都比預期短很多,一旦放寬水保區的限制,蓋水庫花的錢都浪費了。對此,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教授張讚合建議,水庫可依照功能及重要性加以分級,便可以不同的層級來管理,像過去環保署及經濟部都有類似的調查結果,水保局可以參考並加強管制。

 

 

水保法修法 立院公聽會尋共識

報導媒體:原住民族電視台

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歷經多次研商溝通討論,到現在還是有許多團體及學者持反對立場,為了要尋求共識,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環保團體針對這次修法重點,將刪除水庫集水區及保護帶,水庫集水區內需特別保護者才劃設「特定水土保持區」,廢除水庫集水區禁止任何開發禁令 ,環保團體認為這些要修正的條文根本就是要替財團解套。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原住民的權利我們應該照顧整個台灣的未來用水問題跟環境生態是更為嚴苛的可是整個過程裡面並沒有做任何的討論)

目前水庫集水區範圍的原住民保留地大約有14萬公頃,依照現行法規全部劃入特定水土保持區,並且禁止任何開發行為,水保局提出的報告表示對於原住民族地區的生計會大受影響,因此希望修正水保法關於水保區的規定。不過環團不認同。

(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環境培力組長-張讚合:如果讓財團到水庫集水區去開發的話這樣對原住民有害無益的因為這樣子的話原住民他沒有辦法享受做為被保護的好處原住民只能去撿那些財團所丟下來的垃圾)

水保局回應,水庫集水區範圍的14萬公頃原住民保留地,依照修法過後只有3.58萬公頃,會造成土石流或崩塌地,也就是說未來修法通過的話,原住民保留地14萬會降到3.58萬公頃,納入管制 ,剩下的10幾公頃是可以依照主管機關許可後可以開發,水保局認為這樣比較合理。

(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長 李鎮洋-沒有列入的10萬多公頃只是一般性的水土保持法的管制,也就是說你要申請開發,目的主管機關同意許可的話那就要擬水土保持計畫管制,並沒有說不可以開發)

環團反對水土保持法修法,認為刪除水庫集水區及保護帶,廢除水庫集水區禁止任何開發禁令,將造成生態環境更加惡劣,甚至為財團開路,農委會表示,現行水保法規定,水庫集水區全區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除了導致區內各項公共建設無法推動,也影響災害重建工作,另外,集水區涵蓋平地、原住民保留地及都市計畫區等,影響所及範圍廣大,也曾多次遭到各地居民反彈,強調這次修法是希望能順利劃定,草案中雖然刪除「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但還是有其他法規限制開發,表示將持續跟各界溝通。

 

 

水土保持法爭議兩年 農委會終退讓願再檢討

報導媒體:環境報導

環保團體抗議農委會水保局修《水土保持法》放寬水庫集水區管制規定,今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公聽會中,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做了重要退讓,同意檢討修法方向後再提修正版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翁重鈞也同意等各方版本送達後再併案審查,這會期6月16日休會前已確定不會再審。

而水保法修法主要推動者、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今天全程在場,他表示無法接受這個決議。他強調,台南已等20多年,至少應該把主要河川集水區部分沒意見的先通過。

從1994年水保法立法以來只公告台南的白河水庫、烏山頭水庫兩個集水區為特定水保區,他強調如果要限就全國一致, 不要只有台南。

台南市水利局也贊同修水保法16條放寬管制,並強調水庫集水區全面禁止開發對當地民眾權益影響重大。他說完後李全教回應:「我們看法一樣」。

兩年來水保法修正案最主要的爭議有以下兩點:

一、原本規定水庫集水區一律應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區內應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劃」,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修正案改成只有「須特別保護者」的地區才需劃「特定水土保持區」。

所謂「須特別保護者」只包括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地,如此一來應劃為特定水保區的範圍大大縮水。以全國63座民生水庫為例,應劃設面積從原本205萬公頃減到33萬2千公頃,其餘83%、172萬多公頃全部解禁可以開發。

二、原本劃為特定水保區的水庫集水區,應在水庫外30到50公尺範圍內設「保護帶」,但修法也將保護帶廢除。

水保局提出的修法理由是,許多水庫集水區位於平地,全都禁止開發並不合理,自從劃了白河水庫、烏山頭水庫集水區為特定水保區後,就被抗議而劃不下去。

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組長張讚合說,水保法是目前對水庫集水區管理最近理想性的法案,都是為了保護水土資源、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為目的,可見水保法立法之初劃設特定特定水保區的用意,就不只是為了整治土石流及崩塌地。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認為,從205萬公頃修法減為33萬公頃,等於棄守水土保持工作,她主張64座民生水庫集水區都要劃為特定水保區。

台南社大研究員吳仁邦,出示多張水庫集水區遭破壞的照片,強調許多水庫治理無效,談修法前應先談處理,並反對放寬修法。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建議,很多攔河堰在平地,可將水庫與攔河堰的定義分開處理。但她認為之前違法的要先處理,等農委會展現公權力,再跟人民講如果開放水庫集水區不會影響水土保持,大家才會放心。

台聯黨立委葉津鈴表示,水資源與長期水土保持有關,水土保持應先以水源保護、國家安全為優先考量。

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提出的三點承諾:

  1. 水庫30到50公尺的保護帶考慮保留不刪除。
  2. 「需特別保護者」的定義將重新思考並分類,例如水庫上游需特別保護者會劃設,下游或攔河堰有些平地或坡地則可以放寬。
  3. 水利署依《自來水法》劃設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環保署依《飲用水條例》劃設的飲用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屬於敏感地區也會劃進來。後續將與相關單位協商後提補充修正案再送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