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的話-快報401期】

當生命遇見生命

2026.09.10

近年來,野生動物保育與動物保護之間的爭論,從流浪動物餵食管理、移置收容,到是否恢復安樂死等議題,逐漸浮上檯面。這些事件看似各自獨立,其實都指向同一個問題:當不同生命的權益彼此衝突時,我們究竟看見了誰,又忽視了誰?

我同意,流浪犬貓的存在,並不是牠們自己的錯。繁殖、棄養管理不足,飼主責任未落實,都是問題的源頭。許多動保工作者、救援者與餵食者,是在制度沒有接住這些生命時,選擇站出來照顧牠們。這份不忍與善意,不應被嘲弄,也不該被簡化成惡意。

相對的,野生動物的生命權也該被看見。當遊蕩犬貓進入原生物種棲地時,牠們就不再只是需要被照顧的弱勢群體,也可能成為原生物種的壓力來源。那些被威脅、被迫離開棲地,甚至被殺害的野生動物,同樣是生命。牠們沒有愛爸、愛媽關照,也不會被取名後在社群上大量轉貼,卻不該因此被忽視。

近來一些公共倡議也提醒我們,生命權的討論有時會出現選擇性的看見。例如六月的反山豬吊陷阱行動,雖以野生動物受害作為訴求,但實際討論裡,占有最大篇幅的,仍是流浪犬貓誤中陷阱的風險。我不是說流浪動物受傷不重要,而是當野生動物被推上倡議檯面,卻在實際論述裡退到邊緣,我們就必須重新檢視:誰真正被看見?誰只是用來增加訴求正當性的樣板?

而九月即將登場的「為野生動物而走」遊行,也反映野保方正在試圖讓長期沉默的野生動物被公共討論重新看見。這樣的行動不應被理解為打壓動保,而是補上過去論述中常被忽略的一塊。當社會談生命權時,不能只看見容易被人類投射情感的動物,也要看見野外棲地裡那些沒有名字、沒有社群動員能力的生命。

討論這一題最困難的地方,有時不是分辨善與惡,而是分辨一個看似善意的行動,最後是否讓更多生命承擔代價。放生如此,餵食也是如此。流浪動物需要被善待,野生動物也需要被保護;源頭管理要做,現場管理也不能放棄。這些事情不能彼此抵消。

然而,源頭管制與現場管理明明是兩件事,卻常被混為一談。棄養者應被追究,不當繁殖與販售應被管理,飼主責任也應被落實,這些都沒有爭議。但源頭管制不能用來取代現場管理。不能因為棄養者才是源頭,就認為固定餵食造成的風險不必處理;也不能因為長期制度失靈,就對正在棲地發生的壓力視而不見。

同樣地,餵食也不能只被理解成善意。當固定餵食使犬貓長期聚集在某些地點,並可能影響居民安全、環境衛生,或野生動物的生存時,餵食者就不能只說「我只是給牠一口飯吃」。在此之後所造成的後續管理與生態後果,也必須被納入責任範圍。

荒野保護協會作為以守護自然棲地與物種多樣性為核心的團體,面對這類衝突時,立場應該清楚。我們尊重流浪動物的生命,但不能讓這種尊重成為唯一準繩。當流浪動物與原生野生動物的棲地發生衝突時,維護原生棲地的完整性與生態平衡,才是必須優先面對的責任。

這不是否定動保長期的付出,而是不同團體在不同使命下,必須誠實面對自己的位置。尊重生命,不應該只尊重我們看得見、叫得出名字、容易投射情感的那些。更多安靜生活在棲地裡,卻因人類行為而承受風險的野生動物,也同樣應該被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