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國家級重要濕地無人管 違法開發擅闖營運

我們正在做的事: 

【新聞稿】國家級重要濕地無人管 違法開發擅闖營運

    宜蘭五十二甲濕地為國家級重要濕地,2018年起卻意外地發現業者在濕地中大興土木、設置遊憩設施,如停車場、滑水道、游泳池、大型溫室、花鐘等。除明顯違反農發條例、濕地保育法等法規外,任何未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行為,對土地環境確實不尊重。

        日前經民眾舉發,縣府已函文要求限期改善,惟近日仍發現有持續趕工及預告休憩設施試營運日期之事實。法治社會,法律僅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公部門依法行政要求百姓遵守法令規定,應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期待,環團強烈要求宜蘭縣政府、營建署及環保署等主管機關,針對重要濕地中之違法行為進行適當處置,公權力更應介入要求立即停工並復原,以維護重要濕地功能及社會法令之基本規範。

        五十二甲濕地是蘭陽平原非常重要的鳥類棲息地,地屬國際性遷移性鳥類重要的度冬區域,已經是國際級的濕地及賞鳥熱點,在地的天然濕地早已是過境鳥無可取代的中途站。目前已統計到高達228種鳥類在此,也曾記錄到為數不少的黑面琵鷺、水雉、魚鷹、彩鷸等20多種珍貴的保育鳥類,每年冬季也可記錄到超過2,000隻高蹺鴴。

        營建署審議中的五十二甲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草案,未保留核心保育區及生態復育區,嚴重違背濕地保育法精神及內涵。除了未進行地主意願調查及不顧農民基本權益外,也未評估此計畫對區域滯洪功能的衝擊及對水鳥、水域生物棲地所造成的影響。五十二甲濕地的優質農田地景與珍貴的文化遺址,為蘭陽平原重要的文化資產,也是地方創生與產業發展的重要契機,一旦遭到開發破壞,將造成不可逆的環境劣勢。

        針對五十二甲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草案,環團已共同發起連署,要求主管機關依濕地保育法,劃設核心保育區及生態復育區,藉以守護五十二甲濕地的生態熱區;同時也與在地社區、民間團體齊心合作經營五十二甲濕地,以顧全農民基本權益。截至目前已有10,261人連署,要求重新檢討保育利用計畫草案的內容,以落實濕地保育功能。

【搶救五十二甲濕地連署網站】 https://reurl.cc/VXa8m5
【連署名單】 https://reurl.cc/A81dbY
【聯合聲明】荒野保護協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灣河溪網、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宜蘭惜溪聯盟、宜蘭野鳥學會、時代力量宜蘭黨部、蘇澳KPI、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友善生活小舖、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 (2020/08/14)

【新聞連絡人】/荒野保護協會 棲地守護部專員陸淑琴0932-290130                                      


業者違法於五十二甲濕地內大興土木,包含滑水道及游泳池、花鐘、大型溫室等建物。


宜蘭縣政府於109年7月13日現勘,已函文要求限期改善,確定違法業者仍持續施工。


空照圖: 資料來源Google Earth  

附加檔案大小
【新聞稿】國家級重要濕地無人管 違法開發擅闖營運 1.03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