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會訊息

[高雄分會] 【說明會】9/25(日)六龜溫泉會館公開說明會「天闊會館開發計畫」
高雄六龜溫泉會館開發,面積為3.1公頃,有條件通過環評,莫拉克風災後暫停進行,2013年通過環差。土地資訊:非都市計畫土地中的風景區,地目為林業用地(綠色)、農牧用地(黃色),水質水量保護區、全區為水保局公告的山坡地…。依計畫航空圖中的森林區域應會保留為保育綠地。環評法第 7 條 .開發單位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應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 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應於收到前項環境影響說明書後五十日內,作成審查結論公告之,並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開發單位。 但情形特殊者,其審查期限之延長以五十日為限。.前項審查結論主管機關認不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並經許可者,開發單位應舉行公開之說明會。張貼日期:2016-09-07卸載日期:2017-01-04案件名稱:天闊會館開發計畫公開會議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 公開說明會時間:中華民國 105年9月25日 上午 11:00 至 下午 12:00公開說明會地點:天闊日式溫泉會館會議室(地址:高雄市六龜區新發里新開路62之28號)公開說明會方式:簡報說明後,請參與人士及有關機關團體自由發問及討論。開發場所:計畫區土地座落於高雄縣六龜鄉不老段546、549、550、551、566、567、568、569、570、585、586、588、595-1、595、596、635、636、637、641、642、643、646、647、648、649、650、651、652、653、657、658、659、660、661、662、663、738、739地號等38筆土地,面積共31449.42平方公尺。開發行為內容摘要:計畫區內土地使用主要分為保育綠地及主體園區。主體園區主要空間規劃包括住宿設施、相關遊憩服務設施(如餐廳、游泳池、水療池、湯屋等)、內部通道、停車場、公用設備、環保設施等。邀請之機關、團體或人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高雄市政府水利局、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高雄市政府農業局、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議會、高雄市六龜區公所、高雄市美濃區公所、高雄市杉林區公所、高雄市甲仙區公所、高雄市桃源區公所、高雄市茂林區公所、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屏東縣高樹鄉公所、高雄市六龜區新發里辦公室開發單位:天闊溫泉育樂有限公司開發單位聯絡人姓名:黃玉義聯絡人電話:(04)36090966EMAIL:shec@seed.net.tw荒野伙伴欲報名出席本會議,請務必事先與荒野高雄分會秘書聯絡。未獲協會授權,請勿以荒野代表名義於會議中發言。

[台中分會] 自然手打皂-晚上班(四)-9/22-11/17
< LOHAS手作工坊> 自然手打皂-晚上班 招生簡章 『樂活』的價值觀就是快快樂樂,用心生活,身體力行去做對健康與環境友善的事。 來學習對環境對身體友善的手工皂,為家人製作一塊有溫度的皂。 本課程設計以實際操作為主,讓學員學會自製手工皂的樂趣,並能製作出品質優良的手工皂,同時認識生活中清潔劑,讓家人不受化學合成洗劑危害,正確了解消費與環保的關係,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主辦單位】荒野保護協會台中分會 【課程日期】105年09月22日至105年11月17日,週四晚上19:00~21:00,共9堂課。 【課程對象】一般民眾,名額10人,滿8人開課。(操作為兩人一組) 【課程費用】會員1900 元,非會員2100元;材料費另計約2200元(學員共可帶回成品約四公斤) 自第二堂課開始,每堂課請自備500C.C.飲品紙盒乙個(洗淨晾乾備用) 【報名日期】即日起開始報名(09:00~21:00),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報名電話:04-2206-8468 傳真:04-2201-1468,E-mail:sowtc@wilderness.tw 【繳費方式】繳費方式:電話報名後三日內,以 a劃撥 帳號:18724292 抬頭: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 b信用卡或親至分會繳費。 c信用卡及劃撥方式繳費(於收據上註明姓名及活動名稱)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以完成繳費手續,謝謝 【上課地點】台中分會(台中市北區育德路115號) 【退費標準】退費標準:報名後七天內通知棄權者,酌收行政費100元 報名後第八天起通知棄權者,酌收行政費50% 活動前一星期通知取消者,恕不退費 【講師簡介】左莉貞---合樸農學市集推廣講師、南投社區大學講師、台中女中樂活社活動講師 【課程內容】 課堂 日期 課程 內容 1 09/22(四) 幸福自己皂福地球 認識生活中石化清潔劑的危害 2 09/29(四) 認識冷製皂原理作法技巧 實作:椰子家事皂 3 10/06(四) 認識油脂特性與粉類添加物種類 實作:粉紅礦泥皂 4 10/13(四) 蔬果藥草入皂技巧講授及示範 實作:天然草本皂 5 10/20(四) 液態材料入皂技巧講授及示範 實作:薰衣草牛奶皂 6 10/27(四) 油脂皂化價&INS值計算講授 實作:橄欖馬賽皂 7 11/03(四) 浸泡油製作與應用講授 實作:薄荷紫草根皂 8 11/10(四) 分層與皂中皂變化技巧講授及示範 實作:檸檬草紅棕皂 9 11/17(四) 渲染技巧講授及示範(渲染皂) 實作:茶樹備長炭皂

[台中分會] 荒野台中第一期特殊自然體驗導引員訓練-105.10.29-30
荒野台中第一期特殊自然體驗導引員訓練 簡章 一、宗旨:三年前,台中分會幾位夥伴參加特工全國訓,三年後,以我們當時的感動,邀請更多台中分會的義工夥伴參加培訓課程,希望將來可針對不同類型身心障礙者提供自然體驗服務,以擴大服務身心障礙者的能量。 二、參加對象:有興趣帶領特殊自然體驗活動的台中分會及彰化籌備處義工夥伴,預計培訓人數30人。即日起接受報名,額滿為止。 三、訓練日期:2016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08:20~18:00 課程結束後於非假日安排一次機構參訪活動,自由參加。 四、訓練地點:荒野保護協會台中分會

[台東分會] 推廣講師志工培訓班~~~即將開訓囉!
【主辦單位】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課程日期】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2月14日(實際時程請參考下列課程表)。【課程對象】1. 願意接受演講訓練、通過「試講測驗」、取得正式推廣講師資格。2. 願意在取得資格之後,加入荒野保護協會、成為會員,將來代表本協會,利用個人時間,到政府機關、各級學校、各民間企業公司進行環境教育推廣演講的人員。3. 滿8人正式開課,人數上限15人。【課程內容】 日期 時間 課程 10/19(三)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開訓說明示範與體驗【台灣自然生態之美】 10/22(六)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培訓內容及試講程序解說【台灣自然生態之美】 10/26(三)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台生教案編排邏輯示範與演練【台灣自然生態之美】 10/29(六)地點:台東分會 09:30~15:30 【與大自然做朋友】示範與演練【台灣自然生態之美】 11/02(三)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示範與演練【台灣自然生態之美】 (六-日) 期中旅行 旅行式整合課程 11/12(六)~11/13(日)地點:成功商水 11/12(六)09:00~21:00 氣候變遷下的挑戰與行動漁業基本知識 / 漁港巡禮反對問題處理情感凝聚/ 生命之歌 11/13(日)07:30~17:00 活動:走訪新港溪 / 野溪調查報告推廣講師的運作與發展 / 演講技巧 11/16(三)地點:台東分會 19:00~20:30 【重新看見海洋】 11/18(五)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示範與演練【重新看見海洋】 11/23(三)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示範與演練【重新看見海洋】 11/25(五)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週五分會見 (六-日) 期末旅行 旅行式整合課程 12/03(六)~12/04(日)地點:大武山生態中心(金崙) 12/03(六)09:00~21:00 棲地復育與保育推廣與大自然做朋友/踏查金崙生態與荒野同行 / 泡湯 12/04(日)07:00~12:00 足湯不美麗的故事 / 濕地巡禮 12/14(三)地點:台東分會 19:00~21:00 技巧研習營 / 資格評定行程說明 日程另訂地點:台東分會 09:30-18:00 正式講授 與 評核 【報名日期】即日起受理報名,額滿或至9月30日(五)截止。【報名方式】1. 電洽:089-219-020 或0922-337-519 分會秘書 / 程小姐。2.網路填寫報名【課程費用】 1. 學費:1700元。 2. 期中、期末旅行之食、宿、交通費用,另於活動當時,由學員共同分擔及繳交。 3. 保證金:1000元。 為了激勵學員認真學習,並對保育工作做出貢獻,訂立此項費用規則。 學員取得培訓證書、通過試講測驗,且加入荒野會員,最遲於106/04/30,完成兩次的正式演講,即可申請保證金退費。 若未達上述標準,保證金將以學員名義,捐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 【繳費期限】報名即受理繳費。 【繳費方式】一律現金繳費。請與分會秘書程小姐聯絡,電話:089-219-020 或0922-337-519。 【退費標準】 1. 於開課前十個工作天,亦即10/04(二)17:00之前取消者,將酌收20%課程學費(340元),退還80%課程學費。保證金全額退回。 2. 開課前取消者,將收取80%課程學費(1360元),退還20%課程學費。保證金全額退回。 3. 課程開始後則一律不予退費(含保證金)。

[高雄分會] 【公聽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 研商公聽會
報名網頁荒野伙伴欲報名出席本會議,請務必事先與荒野高雄分會秘書聯絡。未獲協會授權,請勿以荒野代表名義於會議中發言。一、會議時間:105年9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二、會議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臺北市延平南路127號)4F數位演講廳三、會議議程:時間議 程09:40 ~ 10:00報 到10:00 ~ 10:10主席致詞10:10 ~ 10:30簡報「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10:30 ~ 11:40綜合討論11:40 ~ 11:50主席指(裁)示11:50散 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因氣象變異或其他原因,致空氣品質有嚴重惡化之虞時,各級主管機關及公私場所應即採取緊急防制措施;必要時,各級主管機關得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並禁止或限制交通工具之使用、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之排放及機關、學校之活動。前項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之緊急防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業於八十二年八月二日會同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等相關機關訂定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並於八十九年九月二十日配合本法修正進行部分文字修訂,規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達一定等級時,各單位應採行之防制措施,降低污染源排放及民眾應防護事項。為配合本署於一百零一年增訂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標準,爰修正本辦法,增訂細懸浮微粒(PM2.5)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數值,調整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並修訂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以符合現階段我國空氣品質管理需求,其修正要點如下:一、 為明確定義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爰增訂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之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二、 依據現行空氣品質預報及通報程序,簡化並修正準備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程序,爰整併第二條與第三條條文。(修正條文第二條及第三條)三、 考量預警原則,新增空氣品質預警警告數值,並簡化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門檻,配合本署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標準,參酌世界各國緊急應變啟動條件,增訂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預警及嚴重惡化警告數值。(修正條文第四條及附件一)四、 因應新興媒體型態演變,爰修正文字內容及通報媒體應用方式。(修正條文第五條及第七條)五、 考量各地方政府因應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事件,需視區域特性參考附件管制要領內容,制訂區域防制措施,且相關防制措施協調執行事項因涉各地方政府橫向合作,為簡化審核流程,爰要求各地方政府將區域防制措施納入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另參酌世界各國、我國教育部及勞動部針對不同等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所制訂之相關管制規範,並增訂預警等級空氣品質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同時修訂初級、中級及緊急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內容。(修正條文第六條及附件二至附件五)六、 考量氣象資料因科技及技術提升更新頻率增加,爰修正氣象資料蒐集密度。(修正條文第十條)七、 配合空氣品質警告啟動門檻,修訂降低及解除空氣品質嚴重惡化及預警警告等級規範。(修正條文第十一條)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 正 條 文現 行 條 文說 明第一條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一條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本條未修正。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係指當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及臭氧等空氣污染物濃度達初級警告等級以上數值者(如附件一)。第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況,按日發布空氣品質狀況及預測資料,並提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作為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依據。 中央主管機關為研判空氣品質狀況,得洽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有關空氣污染潛勢預報所需氣象資料。一、 為明確定義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爰增訂當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及臭氧等空氣污染物濃度達初級警告等級以上數值者,即屬嚴重惡化情形。二、 依據現行空氣品質預報及通報程序,簡化並修正準備發布空氣品質預警警告程序,爰整併第二條與第三條條文。第三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按日發布空氣品質狀況及預測資料,並提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作為發布空氣品質預警及嚴重惡化警告之依據。經預報隔日各空氣品質區空氣品質達預警等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預報當日十七時三十分前通報空氣品質區內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準備發布空氣品質預警警告。第三條 設有與監測中心聯線之逐時顯示空氣品質之監測站所涵蓋之區域(以下簡稱測站涵蓋區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逐時蒐集空氣品質監測資料,提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準備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一、當有緩慢移動之高壓系統或微弱氣壓梯度等天氣型態出現,將產生低風速及逆溫等現象,導致低層氣流近似停滯。二、測站涵蓋區域內空氣污染物濃度連續三小時達初級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如附件一)之二分之一以上。一、 酌作文字修正。二、 依據現行空氣品質預報及通報程序,簡化並修正準備發布空氣品質預警警告程序,爰整併第二條與第三條條文。第四條 當空氣污染物濃度達發布空氣品質預警警告數值(如附件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空氣品質監測站所規範涵蓋區域(以下簡稱警告區域)發布預警等級空氣品質警告。當空氣污染物濃度達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初級、中級或緊急警告數值,且預測空氣品質在未來十二小時無減緩惡化趨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即發布警告區域對應等級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第四條 依測站涵蓋區域之監測結果顯示,空氣污染物濃度達於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如附件一),且氣象條件將促成空氣污染物濃度維持或高於其數值十二小時以上,或未來二十四小時內臭氧或二氧化氮濃度將有再超過其一小時平均值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即發布該測站涵蓋區域對應等級之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一、明定當空氣污染物濃度達空氣品質預警及嚴重惡化警告數值時,要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針對達警告數值之區域發布警告。二、簡化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門檻,以符實際防護需求。三、考量預警原則,新增附件一空氣品質預警數值。第五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布空氣品質預警及嚴重惡化警告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各新聞傳播媒體:一、空氣品質預警或嚴重惡化警告區域。二、氣象及空氣品質變化趨勢。三、空氣品質防制措施。四、民眾應配合事項。 各新聞傳播媒體接獲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後,應即時於節目或網站中插播,至嚴重惡化警告解除為止。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時,應啟動相關通報機制,並輔以鄰里廣播系統或其他方式傳達。第五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儘速通知各廣播、電視電台:一、監測站名稱。二、測站涵蓋區域。三、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以下簡稱警告區域)。四、氣象及空氣品質變化趨勢。五、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六、民眾應配合事項。 各廣播、電視電台接獲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後,應即時於節目中連續插播,至惡化警告解除為止。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布緊急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時,並應輔以沿街廣播或其他方式儘速傳達。一、 因應新興媒體型態演變,爰修正文字內容及通報媒體應用方式。二、 所謂新聞傳播媒體係指以新聞為主要表現形式的大眾媒體,包含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等。第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參考各級空氣品質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如附件二至附件五),根據轄區內氣象及污染源特性,訂定區域空氣品質嚴重惡化防制措施(以下簡稱區域防制措施),並納入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針對因境外傳輸影響而發布警告區域對應等級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應以採行預警等級管制要領為主,同時依據實際污染影響程度適時參酌各等級管制要領內容進行防護管制,以延緩或減輕境外污染物與本土污染物綜合之影響程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區域防制措施前,應先通知轄區內配合實施防制措施之公私場所(以下簡稱公私場所),於指定期間內訂定各級空氣品質惡化防制計畫(以下簡稱防制計畫),送其核定。第六條 測站涵蓋區域之地方主管機關,應參考各級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如附件二至附件四),根據轄區內氣象及污染源特性,訂定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以下簡稱區域防制措施),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後公告之。地方主管機關訂定區域防制措施前,應先通知轄區內配合實施防制措施之公私場所(以下簡稱公私場所),於指定期間內訂定各級空氣品質惡化防制計畫(以下簡稱防制計畫),送其核定。一、 考量各地方政府因應空氣品質惡化事件,需視區域特性參考附件管制要領架構內容,制訂相關區域防制措施,故相關防制措施協調執行事項,應由各地方政府橫向溝通協調所屬相關機關配合,且本辦法公告需會銜有關機關,另考量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第八章已包含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且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需報本署核備,為簡化審核流程爰要求各地方政府將區域防制措施納入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二、 參酌世界各國、教育部及勞動部針對不同等級空氣品質惡化所制訂之相關管制規範,修訂附件二至附件五內容。三、 考量我國空氣品質不良原因可能來自於境外污染,此時管制國內污染源並無法有效防止空氣品質惡化,故新增境外傳輸污染來襲時著重民眾防護措施,並以採行預警等級管制要領為主,用以延緩或減輕境外污染物與本土污染物綜合之影響程度。第七條 前條第一項之區域防制措施,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空氣品質預警或嚴重惡化警告區域。二、防制指揮中心之組成。三、公私場所名稱及負責急難救助之醫療機構名稱。四、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後,與其他政府機關、各新聞傳播媒體、公私場所及負責急難救助之醫療機構之聯繫方式。五、空氣品質警告發布後之管制措施。六、各公私場所之防制計畫。七、執行管制措施之稽查程序。 前項第二款之指揮中心,由空氣品質嚴重惡化區域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立之;當同時有三個以上直轄市、縣(市)空氣品質達緊急惡化情形,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防制指揮中心,協調處理跨區域污染源管制事宜。第七條 前條第一項之區域防制措施,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測站涵蓋區域。二、防制指揮中心之組成。三、公私場所名稱及負責急難救助之醫療機構名稱。四、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發布後,與其他政府機關、各廣播、電視電台、公私場所及負責急難救助之醫療機構之聯繫方式。五、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發布後之管制措施。六、各公私場所之防制計畫。七、執行管制措施之稽查程序。 前項第二款之指揮中心,由空氣品質惡化區域之地方主管機關設立之;有特殊需要者,中央主管機關亦應設立。一、 因應新興媒體型態演變,爰修正文字內容。二、 參考「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考量當同時有三個以上縣市空氣品質達緊急嚴重惡化情形,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防制中心,協調處理跨區域污染源管制事宜。第八條 第六條第三項之防制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空氣污染源種類、特性及防制設施。二、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配合削減方法。三、預計削減之百分比。四、監測與通報方式。五、演習事項。第八條 第六條第二項之防制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空氣污染源種類、特性及防制設施。二、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配合削減方法。三、預計削減之百分比。四、監測與通報方式。五、演習事項。配合第六條項次增修,爰酌作文字修正。第九條 空氣品質預警或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空氣品質預警或嚴重惡化警告等級,執行防制措施;警告區域內公私場所應執行其防制計畫。第九條 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發布後,地方主管機關應依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等級,執行防制措施;警告區域內公私場所應執行其防制計畫。酌作文字修正。第十條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後,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六小時蒐集氣象資料一次,並視空氣污染物濃度及氣象條件之變化,提供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調整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之等級及其警告區域。第十條 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發布後,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十二小時蒐集氣象資料一次,並視空氣污染物濃度及氣象條件之變化,提供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調整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等級及其涵蓋區域。考量目前氣象資料因科技及技術提升更新頻率增加,爰修正氣象資料蒐集密度,以提升氣象預估準確度。第十一條 空氣污染物濃度低於初級、中級或緊急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數值,且預測空氣品質在未來十二小時有減緩惡化趨勢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調降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等級。當空氣污染物濃度低於預警警告數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解除空氣品質預警警告,停止防制措施之執行,並提送執行結果予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十一條 空氣污染物濃度低於初級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發布條件,且氣象條件有利於空氣污染物之擴散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解除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並停止防制措施之執行。配合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啟動門檻,修訂降低及解除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等級規範,另為瞭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應變措施狀況,爰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送執行結果。第十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轄區內空氣污染物濃度達於空氣品質預警或嚴重惡化警告數值,經研判非屬氣象變異所致者,仍應查明原因,並命有關之特定污染源採取相關防制措施。第十二條 地方主管機關對於轄區內空氣品質監測站顯示空氣污染物濃度達於空氣品質惡化警告數值,經研判非屬氣象變異所致者,仍應查明原因,並命有關之特定污染源採取相關防制措施。酌作文字修正。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條未修正。附件一、發布各級空氣品質預警與嚴重惡化警告之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項目預警嚴重惡化警告等級單位初級中級緊急粒徑小於等於十微米(μm)之懸浮微粒(PM10)小時平均值--1050連續二小時1250連續三小時μg/m3(微克/立方公尺)二十四小時平均值255350420500粒徑小於等於二‧五微米(μm)之細懸浮微粒(PM2.5)二十四小時平均值54150250350μg/m3(微克/立方公尺)二氧化硫(SO2)二十四小時平均值0.180.30.60.8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二氧化氮(NO2)小時平均值0.360.61.21.6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一氧化碳(CO)八小時平均值12.5153040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臭氧(O3)小時平均值0.160.20.40.5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備註:預警、初級、中級、緊急數值統計方式1.PM10、PM2.5 二十四小時平均值為0.5 ×前12小時平均 + 0.5 × 前4小時平均 (前4小時3筆有效,前12小時8筆有效)。2.SO2二十四小時平均值為最近連續二十四小時移動平均值。3.CO八小時平均值為最近連續八小時移動平均值。4. PM10、O3、NO2小時平均值為即時濃度值。項目時間平均值初級中級緊急二氧化硫二十四小時平均值0.3ppm0.6ppm0.8ppm懸浮微粒(粒徑在10微米以下之粒子)小時平均值-2000µg/m3連續二小時3000µg/m3連續三小時二十四小時平均值350µg/m3420µg/m3500µg/m3一氧化碳八小時平均值15ppm30ppm40ppm臭氧小時平均值0.2ppm0.4ppm0.5ppm二氧化氮小時平均值0.6ppm1.2ppm1.6ppm二十四小時平均值0.2ppm0.4ppm0.5ppm一、 酌作文字修正。修正項目文字單位及順序與空氣品質標準相同。二、 考量預警原則,增列空氣品質預警數值。三、 參考美國聯邦建議啟動應變濃度草案,增列粒徑小於等於二‧五微米(μm)之細懸浮微粒(PM2.5)發布嚴重惡化警告濃度條件。四、 參考加州環境局「Wildfire Smoke A Guide for Public Health Officials Revised July 2008」修正PM10小時平均值濃度條件。五、 增列備註各污染物預警、初級、中級、緊急時間平均值定義。附件二、預警等級空氣品質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一、一般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增加露天燃燒稽巡查頻率。(二)宣導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減少使用私人運具,必要駕駛車輛時應降低車速以減少車行揚塵。(三)避免二行程機車、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一日以前生產製造及進口(第一期至第三期排放標準)之柴油大客車及大貨車行經空氣品質不良區域。 (四)加強攔查二行程機車、柴油引大客車、大貨車及稽查怠速不熄火機動車輛。 (五)加強重點路段洗街,針對揚塵好發地進行灑水,並加強揚塵防護。 (六)要求相關單位減少煙火釋放、金紙燃燒、機械擾動塵土之行為及活動。二、特定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加強設備元件洩漏檢測與查核防制設備之操作,並檢查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連線是否異常。(二)加強查核轄區內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前二十名工廠,檢視防制設備操作是否異常,針對監測數值偏高之公私場所要求準備製程減產或降載操作,並提昇防制設備處理效率。(三)營建工地:1. 加強防護:增加工區內外及認養街道之灑水頻率、進出車輛之輪胎沖洗及防塵措施、加強裸露地表覆蓋。2. 加強查核轄區內大型尚未開發營建工程預定地、粒狀物堆置場與裸露地,增加裸露地覆蓋及灑水頻率,並減少裸露地表面積。3. 減少造成擾動揚塵之作業。4. 勸導暫緩道路柏油鋪設及油漆塗料等排放逸散源業者減少作業。(五)加強查核餐飲業油煙,並優先查核大型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情形。三、民眾防護措施(一)老年人、敏感體質及患有心臟或肺部疾病者: 1. 減少體力消耗活動。 2. 建議減少戶外活動,有必要外出時應配戴口罩。(二)學生及幼兒:1. 依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通知當地地方政府,並由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聯繫轄區內學校、幼兒園及兒童少年社 會福利機構。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據空氣品質現況,至少採取1種以上警示措施(包括懸掛教育部所規範之旗幟、跑馬燈、液晶螢幕看板或廣播等)。3. 加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健康防護宣導,減少戶外體力消耗活動。4. 於室內上課得適度關閉門窗,戶外活動視情況調整於室內或延期辦理(三)一般民眾:1. 避免長時間停留於交通繁忙街道上。2. 當感到不適,如眼睛乾澀、咳嗽或喉嚨痛需考慮減少身體活動強度。3. 參採衛生福利部「因應不同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調整活動形式。四、上列各項污染源管制,依附件一發布時之污染物項目,選擇適當之污染源管制,惟(細)懸浮微粒及臭氧項目應一併考量污染前趨物之污染源管制。一、本附件新增。二、增訂達發布空氣品質預警數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執行各項空氣品質不良因應及宣導防護建議措施。附件三、初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附件三、初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一、一般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禁止露天燃燒草木、垃圾或任何種類之廢棄物。(二)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或使用吹灰裝置。(三)宣導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採取大眾運輸工具優惠措施,減少使用私人運具,必要駕駛車輛時應降低車速以減少車行揚塵。(四)管制使用二行程機車及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一日以前生產製造及進口(第一期至第三期排放標準)之柴油大客車與大貨車。(五)禁止各類宗教信仰及民俗活動燃放爆竹、煙火、燃香與燃燒紙錢。(六)加強重點道路洗街作業。二、特定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火力發電廠: 1.改送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或改由惡化區域外之電廠發電。 2.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及使用吹灰裝置。(二)蒸氣產生裝置: 1.改送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 2.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及使用吹灰裝置。 3.減少蒸氣負荷需要。(三)金屬基本工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農藥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橡膠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紙漿及造紙業、製粉業、碾米業、大型連續操作之焚化爐: 1.削減、延緩生產或以不同之生產方式操作,減少製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2.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及使用吹灰裝置。 3.延緩處理於處理過程中會產生懸浮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之事業廢棄物。 4.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四)砂石場、礦場及堆置場增加場區內外及其認養道路之灑水頻率,並使用防塵網覆蓋之防制措施。(五)營建工地: 1.增加工區內外及其認養道路之灑水頻率。 2.宣導減少戶外施工及維修機具使用。 3. 減少道路柏油鋪設及油漆塗料等排放逸散源作業。(六)河川裸露地進行灑水或其他降低揚塵之措施。(七)暫緩或減少有機溶劑儲槽清槽作業。(八)暫緩或減少露天噴塗及油漆製造等行業施作。(九)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使用燃燒固體廢棄物之非連續操作焚化爐。三、民眾防護措施(一)老年人、敏感體質及患有心臟或肺部疾病者: 1.應留在室內。 2.減少體力消耗活動。 3.有必要外出時應配戴口罩。(二)學生及幼兒: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及兒童少年社會福利機構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2. 禁止高中職以下學校舉辦戶外運動賽事。3. 上下學或戶外活動應配戴口罩,並減少戶外活動。(三)一般民眾:1. 應減少戶外活動,從事戶外工作勞工,應配置適當及足夠之呼吸防護具。2. 參採衛生福利部「因應不同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調整活動形式。(四)要求新聞傳播媒體至少每一小時通知民眾應採取之行動。(五)衛生主管機關向所管轄醫療院所發出通報,宣導醫療單位給予就診民眾適當的健康諮詢建議。四、上列各項污染源管制,依附件一發布時之污染物項目,選擇適當之污染源管制,惟(細)懸浮微粒及臭氧項目應一併考量污染前趨物之污染源管制。附件二、初級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一、一般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不得露天燃燒草木、垃圾或任何種類之廢棄物。(二)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使用燃燒固體廢棄物之非連續操作焚化爐。(三)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或使用吹灰裝置。(四)勸導機動車輛駕駛人減少不必要之駕駛。二、特定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燃煤或燃油之火力發電廠: 1.改用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或改由惡化區域外之電廠發電。 2.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及使用吹灰裝置。(二)燃煤或燃油之蒸氣產生裝置:1.改用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 2.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及使用吹灰裝置。 3.減少蒸氣負荷需要。(三)金屬基本工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橡膠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紙漿及造紙業、大型連續操作之焚化爐、或停機前需一小時以上之緩衝時間者。 1.削減、延緩生產或以不同之生產方式操作,減少製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2.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及使用吹灰裝置。 3.延緩處理於處理過程中會產生固體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之事業廢棄物。 4.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一、附件編號變更。二、酌作文字修正。考量民俗活動通常於短時間內燃放較大量之爆竹、煙火、燃香或燃燒紙錢,易導致局部區域高污染情形產生,爰於初級空氣品質惡化情形發生時,禁止各類宗教信仰及民俗活動燃放爆竹、煙火、燃香與燃燒紙錢,以減緩空氣污染影響程度。三、依據本署空氣污染物污染源貢獻量統計資料,車輛對細懸浮微粒及氮氧化物佔總排放量之比率分別為百分之二十三及百分之五十,爰擬限制民國九十五年以前生產製造及進口(第一期至第三期排放標準)污染排放量大之柴油大客車與大貨車,以減輕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四、依據本署空氣污染物污染源貢獻量統計資料,營建及道路揚塵占粒狀污染物(PM10及PM2.5)總排放量之比率分別為百分之五十九及百分之三十七,爰擬加強道路洗掃作業,並增列逸散性污染源管制措施。五、增列受體防護措施,針對老人、學生、幼童及相關敏感族群提出相關防護建議事項,同時參酌教育部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及勞動部訂定之「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相關管制內容納入規範。六、增列不同污染物發布空品惡化時適用之污染源管制。附件四、中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附件四、中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一、一般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禁止露天燃燒草木、垃圾或任何種類之廢棄物。(二)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或使用吹灰裝置。(三)運作過程中會產生揮發性有機溶劑蒸氣之行業應停止運作,但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四)宣導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採取大眾運輸工具優惠措施,減少使用私人運具,並限制車速以減少車行揚塵。(五)管制二行程機車、重型柴油車輛之使用,除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一日以後生產製造及進口做為大眾運輸使用之車輛、因緊急救難、警察機關維持秩序,或其他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六)禁止各類宗教信仰及民俗活動燃放爆竹、煙火、燃香與燃燒紙錢。(七)加強重點道路洗街作業。二、特定空氣污染源之管制 (一)火力發電廠: 1.改送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或改由惡化區域外之電廠發電。 2.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3.氮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4.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及使用吹灰裝置。 (二)蒸氣產生裝置: 1.改送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 2.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分百之二十以上。 3.氮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4. 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及使用吹灰裝置。 (三)金屬基本工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農藥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橡膠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紙漿及造紙業、製粉業、碾米業、大型連續操作之焚化爐: 1.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2.氮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3.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4.在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之情況下停止、延緩、減少與排放污染物有關之操作,以減少製造過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5.延緩處理於過程中會產生懸浮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等之事業廢棄物。 6.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 7.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及使用吹灰裝置。(四)砂石場、礦場及堆置場增加場區內外及其認養道路之灑水頻率,並使用防塵網覆蓋之防制措施。(五)營建工地: 1.停止各項建築工程、開挖及整地。 2.增加工區內外及其認養道路之灑水頻率。 3.禁止道路柏油鋪設、油漆塗料等排放逸散源作業。(六)河川裸露地進行灑水或其他降低揚塵之措施。(七)暫緩或減少有機溶劑儲槽清槽作業。(八)暫緩或減少露天噴塗及油漆製造等行業施作。(九)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使用燃燒固體或液體廢棄物之非連續操作焚化爐。三、民眾防護措施(一)老年人、敏感體質及患有心臟或肺部疾病者: 1.應留在室內。 2.避免體力消耗活動。 3.有必要外出時應佩戴口罩、護目鏡等個人防護工具。 (二)學生及幼兒: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及兒童少年社會福利機構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2.學生及幼兒上、下學途中,應配戴口罩、護目鏡等個人防護工具。3.因懷孕、氣喘、慢性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及過敏性體質之高風險族群,得請假居家健康管理,不列入其個人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三)一般民眾: 1.避免戶外活動,室內應緊閉門窗,隨時留意室內空氣品質及空氣清淨裝置之有效運作。 2.有必要外出時應佩戴口罩、護目鏡等個人防護工具。 3.勞工應避免從事戶外重體力勞動,戶外工作時應配戴適當之呼吸防護具,並建立緊急救護機制。室內工作時,應緊閉門窗,並留意避免室內空氣品質惡化。(四)禁止戶外運動賽事活動。(五)要求新聞傳播媒體至少每一小時通知民眾應採取之行動。(六)衛生單位密切注意各醫院急診室的求診及入院人次。如服務需求急增,需啟動相關應急措施以處理增加的病人。四、上列各項污染源管制,依附件一發布時之污染物項目,選擇適當之污染源管制,惟(細)懸浮微粒及臭氧項目應一併考量污染前趨物之污染源管制。附件三、中級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一、一般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不得露天燃燒草木、垃圾或任何種類之廢棄物。(二)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使用燃燒固體或液體廢棄物之非連續操作焚化爐。(三)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或使用吹灰裝置。(四)左列各行業應停止運作。但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1.各項建築工程。 2.運作過程中會產生揮發性有機溶劑蒸氣者。 (五)勸導民眾避免不必要之駕駛,在惡化區域內共乘車或使用大眾運輸工具。 (六)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應即停止戶外活動。二、特定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燃煤或燃油之火力發電廠: 1.改用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或改由惡化區域外之電廠發電。 2.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 3.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及使用吹灰裝置。 (二)燃煤或燃油之蒸氣產生裝置: 1.改用低灰分或低硫分之燃料。 2.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分百之二十。 3.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及使用吹灰裝置。 (三)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金屬基本工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紙漿及造紙業、大型連續操作之焚化爐、或停機前需一小時以上之緩衝時間者: 1.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二十。 2.延緩生產及其有關之操作,以減少製造過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3.延緩處理於過程中會產生固體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等之事業廢棄物。 4.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 5.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或使用吹灰裝置。(四)金屬基本工業、化學材料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製粉業、碾米業、或停機前不需一小時以上緩衝時間者: 1.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 2.在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之情況下停止、延緩、減少與排放污染物有關之操作,以減少製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3.延緩處理於過程中會產生固體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等之事業廢棄物。 4.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 5.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或使用吹灰裝置。。一、 附件編號變更。二、 依據本署空氣污染物污染源貢獻量統計資料,車輛對細懸浮微粒及氮氧化物佔總排放量之比率分別為百分之二十三及百分之五十,爰除符合第四期以後排放標準做為大眾運輸使用車輛外,擬限制柴油大客車、大貨車及二行程機車使用,以減輕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三、 考量除硫氧化物外,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亦為細懸浮微粒及臭氧的前驅物,另氮氧化物亦是PM2.5的前驅物,為減輕空氣污染排放量爰增加,爰增列管制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之排放量削減比例。四、 增列逸散性污染源管制措施。五、 增列受體防護措施,參酌教育部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及勞動部「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內容納入規範。六、 增列不同污染物發布空品惡化時適用之污染源管制。附件五、緊急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附件五、緊急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一、一般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禁止露天燃燒草木、垃圾或任何種類之廢棄物。(二)執勤以外之人員應留處屋內、緊閉門窗。(三)下列各行業應停止運作,但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1.運作過程中會產生揮發性有機溶劑蒸氣行業。 2.各商業及製造業,在於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情況下,應停止、延緩、減產與其有關之操作,減少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四)除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以後生產製造及進口(符合第五期以後排放標準)之大眾運輸工具及電動車輛外,不得使用各類交通工具、動力機械及施工機具,開放黃線及紅線停車,並暫停路邊停車收費。但因緊急救難或警察機關維持秩序,或其他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五)禁止各類宗教信仰及民俗活動燃放爆竹、煙火、燃香與燃燒紙錢。 (六)禁止一般道路柏油鋪設工作,並加強重點道路洗街作業。二、特定空氣污染源之管制 (一)火力發電廠: 1.改送最低灰分或最低硫分之燃料,或改由惡化區域外之電廠發電。 2.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3.氮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4.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5.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或使用吹灰裝置。 (二)蒸氣產生裝置: 1.削減硫氧化物總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2.氮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3.於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情況下,減低所需之熱負荷及蒸氣負荷。 4.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鍋爐清除作業或使用吹灰裝置。 (三)金屬基本工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農藥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橡膠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紙漿及造紙業、製粉業、碾米業、大型連續操作之焚化爐: 1.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2.氮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3.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4.在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情況下停止、延緩、減少與排放污染物有關之操作,以減少製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5.延緩處理於過程中會產生懸浮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之事業廢棄物。 6.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 7.不得進行鍋爐清除作業或使用吹灰裝置。 (四)砂石場、礦場及堆置場。 1.停止或暫緩運作。 2.增加場區內外及其認養道路之灑水頻率。 3.使用防塵網覆蓋之防制措施。 (五)營建工地: 1.停止各項建築工程及營建機具使用。 2.增加工區內外及其認養道路之灑水頻率。 3.禁止道路柏油鋪設、油漆塗料等排放逸散源作業。 (六)河川裸露地進行灑水或其他降低揚塵之措施。 (七)停止有機溶劑儲槽清槽作業。 (八)停止露天噴塗、油漆製造等行業施作。 (九)不得使用非連續操作之燃燒固體或液體廢棄物之焚化爐。三、民眾防護措施(一)老年人及患有心臟或肺部疾病者。 1.不可外出。 2.避免體力消耗活動。(二)學生及幼兒: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及兒童少年社會福利機構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 2.學生及幼兒上、下學途中,應配戴口罩、護目鏡等個人防護工具。 3.因懷孕、氣喘、慢性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及過敏性體質之高風險族群,得請假居家健康管理,不列入其個人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4.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邀集相關單位,共同會商決定是否停課。 (三)一般民眾: 1.停止戶外活動,室內應緊閉門窗,隨時留意室內空氣品質及空氣清淨裝置之有效運作。 2.停止勞工所有戶外工作或活動。(四)禁止戶外運動賽事與延後戶外旅遊活動。(五)要求新聞傳播媒體至少每一小時通知民眾應採取之行動。(六)衛生單位密切注意各醫院急診室的求診及入院人次。如服務需求急增,需啟動相關應急措施以處理增加的病人。四、上列各項污染源管制,依附件一發布時之污染物項目,選擇適當之污染源管制,惟(細)懸浮微粒及臭氧項目應一併考量污染前趨物之污染源管制。附件四、緊急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區域污染源管制要領一、一般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不得露天燃燒草木、垃圾或任何種類之廢棄物。(二)不得使用非連續操作之燃燒固體或液體廢棄物之焚化爐。(三)執勤以外之人員應留處屋內、緊閉門窗。(四)左列各行業應停止運作。但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1.金屬及非金屬礦物之探勘及採礦。 2.各項建築工程。 3.運作過程中會產生揮發性有機溶劑蒸氣者。 4.其他各項服務業。 (五)前項規定以外之各商業及製造業,在於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情況下,應停止、延緩、減產與其有關之操作,減少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六)停止各級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之戶外活動,必要時停課。 (七)不得使用交通工具。但因緊急救難或警察機關維持秩序,或其他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二、特定空氣污染源之管制(一)燃煤或燃油之火力發電廠: 1.改用最低灰分或最低硫分之燃料,或改由惡化區域外之電廠發電。 2.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3.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或使用吹灰裝置。(二)燃煤或燃油之蒸氣產生裝置: 1.削減硫氧化物總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2.於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情況下,減低所需之熱負荷及蒸氣負荷。 3.不得於十二時至十六時以外時間進行清除鍋爐及使用吹灰裝置。(三)金屬基本工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農藥製造業、橡膠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紙漿及造紙業、大型連續操作之焚化爐、或停機前需一小時以上之緩衝時間者: 1.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 2.在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情況下停止、延緩、減少與排放污染物有關之操作,以減少製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3.延緩處理於過程中會產生固體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之事業廢棄物。 4.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 5.不得清除鍋爐或使用吹灰裝置。(四)金屬基本工業、化學材料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製粉業、碾米業、或停機前不需一小時以上緩衝時間者: 1.硫氧化物總排放量原則上削減經常排放量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2.在人員及設備安全無虞之情況下停止、延緩、減少與排放污染物有關之操作,以減少製程中空氣污染物之排放。 3.延緩處理於過程中會產生固體微粒、氣體蒸氣或惡臭物質之事業廢棄物。 4.減少製程所需之熱負荷。 5.不得清除鍋爐或使用吹灰裝置。一、 附件編號變更。二、 增列除符合第五期以後排放標準之大眾運輸工具及電動車輛外,限制使用使用各類交通工具、動力機械及施工機具,開放黃線及紅線停車,並暫停路邊停車收費,以減輕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三、 考量除硫氧化物外,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亦為細懸浮微粒及臭氧的前驅物,為減輕空氣污染排放,爰增列管制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之排放量削減比例。四、 增列逸散性污染源管制措施。五、 增列受體防護措施,參酌教育部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及勞動部「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內容納入規範。六、 增列不同污染物發布空品惡化時適用之污染源管制。

[台北分會] 〔公園水水〕池塘的水體水質
文/幸運草,圖/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池塘在都市環境中,對人類的生活和野生動物的生存佔有很重要的影響。今天小編和大家分享前輩們對池塘水體水質與水生生物間的相關研究。在熱帶的區系裡,止水域或緩流域等水體交換條件較差,水質會直接衝擊到水域生態的穩定及溶氧條件。因為池塘面積小,缺乏距離製造波浪,所以波動很小,使得靜止水域缺乏水流動的現象,故溶氧量比起流動水域還來的小。◎水質檢測參數與水生生物之關係通常水質受到天候及氣象的影響較大,故以科學分析與生物指標技術(如觀察、採集)來判定水體水質良瓢,是評估水體品質的重要參考。水質檢測參數依性質大致可分為物理性、化學性及生物性三類,一般淡水水域常用之水質檢測內容包括物理性之溫度(Temperature)、水中總溶解固體(TDS)與化學性之溶氧(DO)、酸鹼值(pH)、電導度(EC)等五個水質分析參數。(一) 物理特性 1. 水溫(Temperature ℃)水溫係表示水的冷熱程度,是檢驗及評估水體品質的一項重要物理參數。水溫的變化以受氣候影響為主,而廢污水排放也會對水溫造成影響。水溫會影響水的密度、黏度、蒸氣壓、表面張力等物理性質,在化學方面可影響化學反應速率及氣體溶解度等,在生物方面可影響微生物的活性及代謝速率等(註1)。如將較高溫度之廢污水排放到水體,不僅使得水中的溶解氧急劇減少,並將使得水體中的生物加速生殖及呼吸作用,使得好氧生物快速死亡,導致於水體生態系統受到影響,而使得水體自淨作用無法進行(註2)。因此水溫的變化會嚴重的影響到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以及微生物對毒性廢棄物、寄生蟲、病害的敏感性。水中生物對水溫忍受範圍如表1所示。表1 水中生物對水溫忍受範圍表(資料來源:淡水河悠活學習網網)2. 水中總溶解固體(TDS g/L)即水中所溶解之礦物質、污染物、雜質、不明化學物、離子等物質,懸浮水中的固體主要為泥沙和粘土,它們來自土壤、浮游物及污水。總溶解固體量為多種物質之總稱,主要包括碳酸氫根離子、氯鹽、硫酸鹽、鈣、鎂、鈉、鉀等無機鹽及少量可溶性之有機物質(註3)。常用來測試自來水、山泉水、礦泉水與各種包裝水之水質純度。適量的離子提供水生生物生活必需的物質,以維持水中生態的平衡;太高的離子含量則限制了水生生物的生存,且無法用一般淨化法除去。過量的懸浮物使水混濁,光線不能穿透入水,而降低了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且懸浮粒子能吸收日光的熱能,使水溫上升,溶氧量減少,導致水中生態平衡的破壞(註4)。(二) 化學特性1. 溶氧(Dissolved oxygen, DO)溶氧係指溶解於水中的氧量,為評估水體品質的重要指標項目之一,以mg/L 或ppm 表示。水中溶氧可能來自大氣溶解、自然或人為曝氣及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等,水若受到有機物質污染,則水中微生物在分解有機物時會消耗水中的溶氧,而造成水中溶氧降低甚至呈缺氧狀態(註5)。水中的溶氧量是有限的,在20 ℃的純水中,溶解於其中的氧氣,最多只有9.2 mg/L,而實際的狀況下,水中溶氧受到水溫、水中生物多寡等因素的影響,變動很大(註6)。由於所有生物均仰賴氧氣來維持新陳代謝,並藉以產生能量來再生細胞與持續生長,因此水中溶氧濃度對水生生物相當重要,溶氧數值較高則表示水質狀況良好,有助於維持水中生物的多樣性。鄧伯齡(2006)說明水中溶氧的降低,棲息在水域環境的生物種類便相對減少,生物組成份子越來越簡單,生物間能量和物質傳遞的複雜度也就相對降低(註7)。水中溶氧含量對魚類之生殖棲息有很密切之關係。通常河川之溶氧量低於3.0 mg/L 時,對大多數魚類不利或甚至導致死亡,溶氧量低於2.0 mg/L時,大多數的魚類已不能生存,欲維持魚類之良好棲息環境,水中溶氧量至少須高達5.0 mg/L 以上(註8)(表2)。因河川屬於流動水域,相較而論其容氧量應高於靜止水域。另外,倘偌水體過度曝氣或水中藻類生長旺盛,以及光合作用過強時,才會發生溶氧飽和度(DO%)大於100%的可能。表2 河川溶氧濃度代表意涵表水中溶氧量低並不代表水體品質惡劣,一般來說在靜止水域中的溶氧量會較低,因此只有少數特定的水生動物如蓋斑鬥魚、大肚魚等能在低溶氧環境下生存。此外亦不能完全代表水質一定受到污染,因為單就一個參數無法直接判斷水質的好壞,還須考量其他影響因素。正如謝蕙蓮(2002)表示深潭、湖泊與草澤、紅樹林沼澤型的潮間帶,水流緩慢,甚或靜止,養分容易堆積下來,水中的含氧量相對地比較少,底部的泥沙較易呈現無氧狀態,此時的動物則以揀食性並對低氧量耐受性高的種類佔優勢。緩流河段、湖泊、埤塘的落葉枯枝底下、泥沙地上,則是蜻蜓、豆娘的稚蟲-水蠆及蜆、蚌成長的棲地;負子蟲、沼蝦棲息於水草間(註9)。2. 酸鹼值(pH 值)pH值試驗即為量測水質呈酸性或鹼性的程度,為代表水中氫離子濃度(H+)多寡的指標,一般自然水體之pH值多在中性或略鹼性6.5~8.2 之間。pH值會影響生物的生長、物質的沈澱與溶解、水及廢水的處理等。大部分的水生生物,對水環境中pH值相當敏感,水中微生物只能適應於特定的pH值區間,即使水體的pH值僅發生些微的改變,一旦若超出水生的生物所能適應的範圍,則將造成這些水生生物的死亡(註10)。因此為了維護水環境生態平衡,需適當調節pH值,以防止對水生生物造成衝擊。3. 電導度(Electrical Conductivity)表示水質是否容易導電的特性,意即水傳導電流的能力。導電之能力與水中離子、總濃度、移動性、價數、相對濃度及水溫等有關,通常導電度愈高,表示水中之鹽分也愈高,由於大部分鹽類都可電離,因此導電度也可表示水中總溶解固體的多寡,導電度太高對灌溉有不良的影響,故導電度為灌溉水質之重要指標項目之一。方煒(2002)研究中指出,介質中可溶性鹽類( Soluble Salts )越多,則介質溶液濃度越大,滲透壓越高,作物越難以吸收水分和養分,當濃度超過作物的忍受限度時,即對作物產生毒害,造成根部受損、地上部葉片萎凋、生產緩慢等症狀,此種現象稱為「鹽害」,早期多依含鹽百分率衡量土壤鹽害程度,然而此種方式易造成誤差,因為真正決定鹽害的因子為介質溶液濃度及甚產生的滲透壓,而含鹽百分率相同的土壤,其介質溶液濃度會隨鹽分種類和介質質地而有所差異。因此科學家才發展出以「電導度」( Electrical Conductivity,簡稱 EC )直接表示可溶性鹽類存在於介質溶液中的濃度(註11)。其EC值判讀指南如表3所示。表3 EC值判讀指南◎各水質參數之灌溉標準對水環境之影響參考環保署河川、地下水與農委會灌溉用水水質檢測項目及標準,和許文昌(2005)(註12)調查監測之評估依據,將水質檢測項目之評估依據、灌溉標準及對水體環境、水生生物之影響內容整理如表4所示。表4 水質檢測項目涵意、灌溉標準及對水體環境、水生生物之影響表以上分享了這麼多,那公園裡的水域環境對大環境的都市生態有哪些影響呢?※積少成多、積沙成塔的概念在傳統的景觀設計及造園藝術上,水池是一項非常受歡迎而且重要的設施項目之一,所以在各種公園、綠地、社區、庭園、校園及遊樂區均可看到大大小小、形狀、深淺及構造不一的水池,水池已是台灣地區都市及社區之重要地景元素(註13)。◎都市靜水生態系串連之契機依據劉盈君(2004)(註14)自2002年10月起在臺北市區以大眾運輸工具或步行普查靜水生態系與其分布,實地踏察臺北市區381處,其中187個地點發現224 個水池與湖泊,大多位在學校和公園的人工或半人工水池。其調查結果顯示出臺北市區靜水生態系之分布與連接度之狀況,摘錄如表5。由此調查結果與資料分析,可預期臺北市未來若欲連接既有水環境空間,只要正確選擇適切之地點,並配合道路之綠廊、綠籬及綠地等,應有很高的契機可串接水與綠網絡,達成生態城市之理想。表5 臺北市區靜水生態系之分布與連接度分析一覽表◎都市與生態環境結合之可行性有了串連的契機,更需要審慎評估與規劃。倘若欲新設公園生態池或需對其掩蓋與大面積施工時,可透過模擬系統預先評估該水池的設立或消失,對臺北市區靜水生態系之整體連接性有何影響,例如在何處設置其連接度之效益最顯著、對哪些生物遷移的影響最大。在規劃時便可將此物種棲地需求納入設計之考量,以提供保育教學機會與強化都市整體生態環境之完整性。公園是都市居民親近自然的重要場域,配合環境生態學之水域生態系統、食物鏈(網)、營養階級及生態金字塔之思考,將傳統觀念中以「人」為環境主角的思緒,逐漸轉換成以「自然生態」為中心思考之環境規劃方式,相信對於居民的身心靈,以及公民教育的推廣,會有極大的助益。也因為公園生態化之需求,以及增加環境教育的便利性,相對會帶來新的經營管理問題,或許因為這樣的過程,才能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逐步的朝向保育、教育及永續發展之路邁進。【參考資料】註1. 環境水質監測,環保署,http://www.epa.gov.tw/np.asp?ctNode=33159&mp=epa註2. 檢測數據意義說明 - 第8屆世界水質監測日,http://wq.epa.gov.tw/WMD/2010/wmd02.htm註3. 行政院環保署,飲用水水質項目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安全飲用水手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行。註4. 蕭次融、何寶珠,2006,看看我們環境中的水,環境教育資訊網。註5. 第三屆(2005年)世界水質監測日活動-水質監測領隊教師研習教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註6. 蔡博旭等,2005,愛河生態調查研究,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註7. 鄧伯齡,2006,水雉與地濕,http://reader.roodo.com/limosa/archives/1059043.html註8. 台北縣新海人工溼地工程,2005,愛魚生態工程有限公司。註9. 謝蕙蓮,2002,濕地生態之美,社教資料雜誌:第291期。註10.台北縣新海人工溼地工程,2005,愛魚生態工程有限公司註11.方煒,2002,溫室環境控制工程,http://ecaaser3.ecaa.ntu.edu.tw/weifang/Hort/chap04.htm註12.許文昌,2005,“太魯閣國家公園非生物環境監測-峽谷段水域及空域監測計畫”期中報告,太管處委託研究報告。註13.彭國棟,2002,如何營造自然美、有活力的生態池塘,鄉間小路:第28卷第1期:P.12,臺北市/豐年社。註14.劉盈君,2004,七星映月--都市靜水生態系連接度之模擬研究,臺灣二OO四年國際科學展覽會 。

[台北分會] [人物專訪]溫柔而堅持地前行-- 專訪北五團前育成會會長 鄭佳文(珊瑚)
台北分會編採志工:文/王仰均(夜鷺) 圖/王仰均(夜鷺) 星期日的下午,我與珊瑚相約在熙來攘往的麥當勞,原本以為相認會有困難,但閃亮黃的北五親子團團服,讓人一眼就注意到。團服的主人有著大方的笑容和爽朗的笑聲,毫無架子的氣質透露著溫暖。「爸爸帶兒子去運動了,我們可以好好聊天了。」兩個媽媽一見面,很快就有了默契:小孩不在身邊,可以喘息一下啦! 雖然,對於兒子不在身邊感到如釋重負,但之所以會加入親子團,以及之後成為育成會會長,這一切的一切,其實依然不離媽媽對孩子的牽掛與著想。鄭佳文,自然名:珊瑚「我的孩子非常好動,在團體中直來直往,加上是家中獨子,所以當我知道荒野有親子團時,便希望能帶他一起加入共學。」「每個月的團集會結束時,兒子都會因為 一些活動過程感到不愉快,但看他下一次團集會時,又再度躍躍欲試的神情,我都會告訴自己要堅持下去。」珊瑚不諱言加入親子團,在時間和體力上多少都有負擔,但憑藉著和孩子一起堅持下去的理想,她一路參加至今,甚至於前年還擔任了育成會的會長。 育成會是荒野親子團中,一個很特別的設計。由於親子團強調的是家長們與孩子一同學習,所以每位參加親子團的家長,不能只將親子團視為一般的「自然才藝班」,也必須加入育成會,藉由會中安排活動與課程訓練,讓家長們認同荒野的理念和理解親子團的目標。珊瑚認為,擔任育成會長最大的挑戰,就是在於家長們普遍無法接受「一同參與」的想法,甚至會認為參加育成會等同「被教育」,因而產生排斥。「我曾經看過孩子們在活動中,開心拿著鋤頭協助契作,而家長站在旁邊,完全不想沾到泥土。」珊瑚笑著說道。因為家長們來自各行各業,彼此的親子互動模式也不一,加以對參加親子團的期待不同,育成會最大挑戰便是卸下家長們的心防,以及化解親子團「易子而教」時的衝突尷尬。雖然小狀況無法掌握,但珊瑚不斷強調,只要育成會持續努力,相信家長們不只能「共學」,也能「共好共融」。 如果說,親子團能讓孩子們對於環境保育的觀念達到潛移默化的效果,那麼,對珊瑚而言,育成會的經歷也打開了大人的視野,甚至療癒了家長育兒的辛勞。「我永遠記得一個畫面:第一年小隊出隊時,三個導引員看顧八個孩子。我的小孩在隊伍中穿梭,橫衝直撞,讓我對引導員很不好意思。但,此時隊中大老山毛櫸一手牽起我的孩子,說『我們一起走吧!』我的孩子瞬間靜定,慢慢跟著山毛櫸一起走。我看著他倆的背影,心中充滿感激。」因為曾這樣被協助過,所以珊瑚明白「能被幫助」的重要性,也因此她接下擔任會長的任務,期待在親子團中多盡一份心力,在教養的路上幫助其他家長。 「其實我們家長還有很多需要進步的地方啦!跟孩子們比起來,我們要有更多彈性,和投入嘗試的心情。」訪談尾聲,珊瑚很謙虛地談到育成會的發展。雖然她是如此縮小自己,但其實誰都明白,陪伴孩子成長是一條漫長的道路,無法速成,也沒有規準,而身為一個母親,用心認真去陪伴自己的孩子、別人的孩子,以及這些孩子的家長,應該就是「育兒」這份習題中,最好的答案。

[台南分會] 荒野台南10月份週五見免費專題講座場次
每週五晚上7:30--9:30 無需報名,自由入座 講座地點:荒野台南分會台南市裕農路288巷15號TEL:06-2607259第一場:日期:10/7講題:走在旅館夢想的路上分享者:謝銘仁講題介紹:一個藏了20年的旅館夢! 20年前,有天爸爸拿了那本「總裁獅子心」的書回來,就放在客廳的架上,爸爸也沒有跟我說要給我看,但我猜想他應該是想帶回來給我看的,那時候的我剛剛從金門退伍,一退伍回到高雄馬上就接手經營管理家中全新創立的家具店,我也不曉得那時候嚴總裁就悄悄地進到我的內心,那粒旅館夢想的種籽也竟然偷偷地藏進了我的心裡了,這粒種籽就慢慢地萌芽長大…

[台南分會] 荒野台南分會新營聯絡處10月份週三見免費講座場次
每周三晚上19:00--21:00無需報名,自由入座講座地點:荒野臺南新營聯絡處(臺南市新營區三民路53-1號)第一場日期:10/5講題:果園自然觀察分享者:張景惠/樹鵲(第九期解說員)講題介紹:來到荒野學習自然觀察,透過拍照記錄,拍照當下都有些想法和體會。漸漸的透過觀察了解到要讓果園生物多樣性,草種也要多樣性、多層次,微生物菌自然也會多樣性,生態多樣性起來,食物鏈完整,慢慢的就會達到生態平衡,現在有機果園學習從生態的角度來營造模仿出森林的樣貌。 透過觀察進而去體會到大自然要教我們生命的奧秘,進而連結到做人做事的智慧。第二場

[台南分會] 9/25(日)荒野台南巴克禮公園 解說推廣活動
(圖片提供 水分子)位於台南東區的巴克禮公園在其生態調查報告中,昆蟲類則有6目23科58種,兩棲類3科5種發現公園內有27科39種鳥類,植物類則有32科63種,猶如都市中的一顆生態綠寶石。 蜿蜒過公園的是清期所開的碑塘-夢湖及其水道通竹溪,水面上佈滿馬齒蓮、荷花及水生植物,水道兩側隨著四季不同開滿美麗花朵。 歡迎星期假日想離家不太遠,又想領略自然之美,偷得半日浮生閒的你一起加入我們的野遊行列。【主辦單位】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活動日期】2016年9月25日(日)【活動時間】上午9:00~11:00【活動地點】巴克禮紀念公園(701台南市中華東路三段357巷-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正門口對面)【活動費用】 感謝您參加活動並支持NGO組織營運,大人小孩均一價每人100元 (內含100萬旅平保險費;不含餐點、飲用水,交通請自理)【報名日期】9/5起受理報名,依報名後完成繳費之優先順序,額滿為止(歡迎親子報名參加)【活動內容】由荒野解說員分組帶領大家做自然觀察以及生態解說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活動流程】8:50 集合 10:30 自然觀察、解說 10:30 輕食分享、心得研討 11:00 活動結束【集合地點】夫妻樹區 (如附圖)【攜帶物品】防護用品(遮陽帽、雨具及個人必備藥品)、觀察工具(放大鏡、照相機、 望遠鏡、筆與筆記本)、分享輕食、著長袖長褲(防止蚊蟲叮咬)、穿平底鞋或運動鞋。*遇不良天候照常舉行,請民眾自行斟酌並注意安全。【退費標準】1、活動前,如遇天災、路況受損等不可抗拒因素,致活動被迫取消,將退還90%活動費用,感謝您與我們共同分擔已發生之行政費用。活動費用100元(含)以下將全額退費。 2、活動日前六至一個工作天內退出者可轉讓名額,若無法找到轉讓對象將不退費(惟遞補參加者條件需符合活動辦法),活動當天因個人因素退出者,將不可轉讓名額及不退費。 因本會之特殊緣故致活動無法成行,請持繳費單據本會將辦理全額退費。選擇匯款退費者,將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匯款手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