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種辨識技巧(水生動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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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動物不易觀察,其調查方法依適用之環境類型而需要利用不同的方式進行調查,其方式更必須考量地形、水層流速與水層高度的環境因素。 例如浮游動物採用浮游動物網;水生無脊椎動物則以踢擊法、蘇伯氏法、挖取法、人工底質法、管心法、與漂流網法等調查類型;魚類有垂釣法、網捕法、誘捕法、電魚法等四種調查類型。
 
水生昆蟲:種類之鑑定依據 Merritt & Cummins (1984)之檢索表將水生昆蟲鑑定至科,再進一步進行相關圖鑑比對。
 
魚類:魚類鑑定主要依據『台灣淡水及河口魚類誌』(陳與方,1999)、『魚類圖鑑』(邵與陳,2004)與『台灣魚類誌』(沈編,1992)等書。 
 
其調查主要以蝦籠放置配合手拋網方式進行,魚類經鑑定後隨即原地釋回,較不具傷害性。而在一些底部分布亂樁、較深或水勢較急的水域,或障礙物較多等影響拋網調查的環境,則以佐以直接目擊或訪談方式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