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濕地生態園區埃及聖䴉繁殖初探與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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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無科學上的數據可證明埃及聖䴉對臺灣生態的影響,但覓食與活動空間的競爭所衍生的取代和排擠現象已是事實,已有多筆記錄埃及聖䴉驅趕鷺鷥科成鳥和捕食幼鳥的資料。

五股濕地生態園區埃及聖䴉繁殖初探與後續發展

荒野外來種防治作業報導 (荒野探索者小隊WIT)

圖、文/莊育偉〈棲地守護部副主任〉

無辜的外來種VS受牽連的本土種

       時間回到1984年,颱風毀壞了新竹某著名觀光景點的鳥籠,致使埃及聖䴉成為「籠中溢鳥」,於在臺灣並無天敵且環境適應良好,時至今年(2018),除了南投、花蓮、臺東之外,皆可看到牠們的行蹤。也因與鷺鷥科生活領域重疊,在野外一旦看見鷺鷥科鳥類後,隨之也可輕易發現埃及聖䴉,甚至是先看到體積較大的埃及聖䴉之後,才陸續發現以往常見的鷺鷥科。

       目前尚無科學上的數據可證明埃及聖䴉對臺灣生態的影響,但覓食與活動空間的競爭所衍生的取代和排擠現象已是事實,已有多筆記錄埃及聖䴉驅趕鷺鷥科成鳥和捕食幼鳥的資料。如本現象持續,不難想像未來將有如「福壽螺、美國螯蝦、吳郭魚…」等外來種蔓延的現象,持續擴散在臺灣這片土地上,衝擊本土生態。

       埃及聖䴉原生於埃及,擁有宗教上的意義而受尊崇。但當牠現身於其他地區時,身分則轉換為危害當地生態的「強勢外來種」,使得各國欲除之而後快。細究最初由於「人為引進」所致的危害,不應遷怒或將原罪歸咎於鳥類本身,怪罪當初引進的園方或主管機,在發生溢散後無積極作為(捕捉、法令不足、後續的族群控制成效不佳)也於事無補。

       生命何辜?生命的價值竟因地點的不同境遇也大不同。這處境不限於埃及聖䴉,而是所有在臺灣溢散的強勢外來種生物,這些大多透過「人為」引進臺灣(或島內非天然分布的範圍)後,再於某次非刻意(天災、設備損壞)或刻意棄養下溢散的物種,有些因為不適應臺灣的環境而「全軍覆沒」,但有些卻因十分適應台灣的環境,在未加干預控制知下,有如脫韁野馬般的倍數成長(如:福壽螺、亞洲錦蛙、斑腿樹蛙、沙氏變色蜥…),最後壓迫與之生態位階相近的本土物種,甚至最終取而代之(如大肚魚取代青鱂魚)。

聖䴉的防治狀況

       每當某一強勢外來種於媒體公布時,表示著牠們已在臺灣立足,而更精準的描述則是「當某物種已在臺灣實際危害多年時,我們才會從媒體得知消息」。而得知後,通常主管機關也審慎的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相關調查(族群分布、數量調查、危害程度的証實)以及評估移除方式及試驗。以上都必須經歷一段冗長的程序,可理解行政程序的重要,但無奈的也延誤了最黃金的移除時機,但「最重要、最關鍵」的還是在於主管機關「何時得知」入侵外來種的存在?因為越早知道才能越早啟動有效的機制(此已牽涉到國內管制與全面的監測防治,不在本文介紹)。

       而另外一個關鍵則在於主管機關「擬定決策的速度」,就算民間第一時間提報、專家學者也努力完成各種研究與資料收集並提出國內外有效的防治建議,但臺灣受限於「國情的不同」,主管機關必須接受多方的意見與陳情,在各種壓力下為了避免引起撻伐,反而優先謹慎的處理民意後,在已受限的條件下去評估執行方案,結果經常就是產生了操作策略不符實際需求的狀況。

       以國內埃及聖䴉防治為例,明顯受限於輿論壓力與主管機關魄力的不足,因此先選擇需要執行歷時多年爭議較少的調查監測計畫,而實際移除作業則再三考量,之後又以高規格的人道方式執行(無痛捕捉、安樂死),因此執行難度頗高。

       臺灣對於物種的「移除處置」機制,於我們長年所受的「生命教育」思維下均會於心不忍。因此不得不捨棄國外早已實施多年且有效方式,採用了多方均已表示無效的柔性防治方式先進行試驗(鳥蛋塗油處理,事後也證實野外施作無效)。委外處理的途徑,也因為費用的不足及執行難度極高,導致願意承接專案的單位意願降低。以上狀況均使得埃及聖䴉的族群數量與活動範圍持續擴張,導致與之生活領域重疊的在地物種及現有的「生態系統與人文景觀」面臨莫大的生存壓力。

五股濕地繁殖區的發現

       根據林務局委由中華鳥會執行之「105年度外來入侵鳥種埃及聖䴉防治試-林務局保育研究系列105-04號」資料顯示,2018年全臺數量已達2,000隻左右。原本主要活動於關渡濕地範圍之埃及聖䴉,因數量已達該區環境負荷,使得活動範圍逐漸擴大到五股濕地境內(主棲息地仍於關渡)。

       五股濕地首次的繁殖紀錄由志工冠英老師於2018年3月初,於「中興大池」附近發現,概估有500隻盤據於現場,持續多次觀察後確認有築巢行為,隨即通報了協會並提醒大家關注後續發展。

埃及聖䴉繁殖區初探

       由於繁殖現象發生於本會所認養的公園內,因此本會邀約了「探索者小隊」志工於3月26日一起前往繁殖區進行簡單的測量與紀錄,除了累積志工的野外經驗外,也能將發現提供給林務局及媒體做參考,後續邀請主管機關到場了解狀況,並詢問因應對策。

       現場依分布簡單劃分為A巢區(A1、A2)、B1等區進行紀錄,相關數據與發現如下:

一、各區巢位觀察數據如下:
     (一)、A1巢區範圍 : 長度、寬度(12公尺*2.3公尺)約30巢位。
     (二)、A2巢區範圍 : 長度、寬度(4.5公尺*2.2公尺)約15巢位。
     (三)、B1巢區範圍 : 長度、寬度(23公尺*2.6公尺)約40巢位。
     統計A巢區共45巢、B1巢區40巢,共85巢,每巢約2~4顆蛋,以平均為3顆計算,約有255顆。

 

二、其他發現與數據

(一)、參考資料指岀,鳥巢有築於紅樹林枝頭或小孤島上,表示親鳥能依當地的安全或方便性選擇築巢位置,而五股濕地全數築於水域中某個不易到達的獨立陸域,可理解選擇了人與動物不易到達之處,另外就是在臺灣無天敵之故,大多直接築於地面。

A樣區的巢位築於開闊水域中的土堤上,需穿涉水衣才能渡過水深及腰的天然阻隔。

(二)、親鳥就近使用周邊雜草(布袋蓮)堆置到一定之高度後再築巢,使巢位離水面高度約25公分以上,本次紀錄兩區巢位大約離水面高度於25~55公分之間(中潮高水位)。

親鳥精準推估了高潮時的水位高度,利用周邊的布袋蓮、蘆葦桿、巴拉草等植物將基座堆疊至一定高度,之後在於其上編製細緻的鳥窩。

(三)、親鳥利用周邊植被來築巢,先拔除周邊所有植物葉及雜草成為光禿禿一片不易躲藏蛇類、鼠類(降低鳥蛋面臨的危險),再利用植物桿莖圍成圓形碗狀的巢形,材料當中也有發現使用塑膠袋、塑膠繩、小片垃圾等狀況。

(四)、各區鳥巢直徑大小約30~50公分左右,但有趣的是A區鳥巢外觀之完整度明顯較B區為佳,原因不明。

(五)、兩巢區的鳥巢中均有發現使用「布袋蓮」覆蓋於蛋上或使用黃花水龍(潮濕有水)放置於蛋體周圍的現象,但無法判定是否為親鳥用於降溫或遮蔽的護蛋行為,但也有可能只是碰巧發生,所以需要更多觀察來佐證此行為。

兩個樣區皆有發現偶爾於鳥蛋上有覆蓋物,引起大家的好奇,不知是親鳥於離去時會貼心的使用「遮陽傘」,還是不小心丟上去的呢。

(六)、兩巢區因空間較小均密集相鄰,中心直線相隔距離約40公分左右,猶如坐月子中心一般,比較其他調查資料後推測,如空間夠大則巢距會相對加大。

本圖為B繁殖區最完整、標準的巢形,蛋數也較多,陸續往另一側的發展,因鳥巢較新形狀較不完整健全,相對巢中蛋數也逐漸遞減。

(七)、可從鳥巢完整度及巢內蛋數看出「巢位的增加與擴張」是從某一端開始往另一端發展(一直線的田埂會更明顯),可從本次發現鳥巢越大越完整精緻的蛋數越高(4顆),往另一邊遞減之鳥巢越小蛋數也逐漸遞減至1顆。另初探時於現場進行鳥蛋「成熟度」測量,平均大約於2周之間。(發現築巢現象至前往測量時間約2個月)。

(八)、鳥蛋大小類似雞蛋、但一端略尖,表面油膩有灰斑,臭油味稍重,清洗後亦然。

(九)、有些鳥蛋散落於巢位外及水邊,尤其B區散落的較A區為多,推測可能該區親鳥經驗較不足或親鳥自行淘汰不良鳥蛋所致。

(十)、其他未確認問題:

1、根據現有資料表示「人為干擾育雛後,親鳥會將原巢位毀壞…」,但於本次干擾後持續觀察兩個月,發現親鳥已直接棄巢並未返回原處毀壞巢體,推測可能是研究人員所觀察之狀況應為「親鳥營造新的巢位時,撿拾鄰近廢棄舊巢材料使用」,並非刻意毀壞。
2、「經人為干預育雛後,親鳥將會遷移他處繁殖」,需再收集更多遷移繁殖紀錄方能確定,但因臺灣地狹、不容易找到其他合適的繁殖區,或許在臺灣會有重複使用被干擾過之繁殖區之可能。
3、「撿除鳥蛋後反而刺激繁殖?」,目前已知小型鳥類此舉會刺激親鳥繼續繁殖,但大型的鳥類因生產十分耗能,因此是否會刺激生蛋?還需進一步證實,如不會刺激繁殖,則證實可採「直接移除鳥蛋」方式進行防治,因爭議較小或許較符合臺灣民情。

移除作法建議

一、借鏡國外移除鳥類外來種的做法(成鳥、雛鳥直接射殺、搗毀鳥蛋),但礙於國內生命教育、人道考量等意見,宜由公部門正式公布防治方式與強力環境教育宣示後執行,避免爭議與無謂的論戰,以達到實質有效的防治。

二、林務局可編列預算後,自行、委外(如生態顧問公司)或公告開放民眾進行移除(當場砸除,成鳥射殺後掩埋)。

結語 初探後續發展

     初探後本會於4月3日邀請媒體與林務局人員至現場會勘,隔日則由學術單位(清大生科)測量後攜回鳥蛋,統計兩區共移除255顆。後續由小隊持續監測繁殖區,發現已無任何親鳥返回使用巢區。

     環境守護的工作範疇甚廣,除了環境教育之外尚需搭配更多的策略操作,舉凡監測、調查、媒體合作、相關法規的引用、提供國內外防治建議、學術合作、科學資料取用、輿論壓力、甚至倡議…。針對狀況挑選最佳工具與擬定策略,才能與相關單位對等的談話並共同面對難題。

     本次因「野動法」之故,本會僅通報主管機關並要求正視問題,但結合其他操作之後則使得主管機關不得不高度的重視本案,且此方式也回歸到各單位的「正常分工」,也就是專業的調查研究交由學術單位執行、主責與法令的執行部分則由主管機關面對,民間團體則回歸監督公部門與通報的身分,荒野以最省力的方式與各單位合作(各司其職)之下結束這一回合。綜觀而論2018年荒野於五股濕地園區的聖䴉防治作業中,聖䴉孵化率為0%。其他後續觀察紀錄如下:

一、五股濕地園區樣區觀察:
     自2018年4月進行干擾至6月(約2個月)然後進行觀察,園區境內A、B樣區毫無繁殖狀況,現場無「破壞舊巢」的行為外,歷經兩個月時間後原巢區已恢復草地原樣不易辨識。

二、林務局方面:
     雖每年委外進行長期監測,但後續管制、移除試驗成效較不彰,加上保育團體出聲及地方民代關切之故,林務局(2018)擬評估是否停止委外,並表示將考量由內部編列預算、積極培訓人員執行埃及聖䴉防治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