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之我見

我們正在做的事: 

依據臺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計算,「非核減煤」政策的空污將比2015年減少38%,還比「以核養綠」少25%、排碳量也少15%!但一般人最擔心的是,能源轉型235目標在2025年是否能達成?會不會缺電?又如何避免因目標先行,粗暴建廠、犧牲生態?

文/蘇雅婷(臺東分會議題組組長,自然名:小月桃)

      近日能源轉型議題引發諸多爭議,行政院想推動的能源供給配比遭遇前所未有挑戰,以核能流言終結者為首的黃士修等人提出「以核養綠」公投,預計在11月24日當天與地方選舉一起投票。以核養綠內容主要有兩項,一是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停止運轉」條文(此次公投成案的內容),二是重啟核四(預計明年推動連署提案),並提出能源配比爲「潔能家園1234」,有別於政院版的「非核家園235」。

也就是:
非核家園  235:綠能20%核能  0%天然氣50%燃煤30%
潔能家園1234:綠能10%、核能20%、天然氣30%、燃煤40%

      日本福島核災殷鑑不遠,臺灣能源轉型推動落實,建基於核電安全爭議。核四廠因建造過程安全爭議過大,2014年馬英九總統任內決議「封存」,並召開全國能源會議,決議逐步推動能源轉型,最後在2016年蔡英文總統任內,修法通過將2025年「非核家園」入法,增訂電業法第95條第1

      2025非核家園時程,源自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限為40年,核一、二、三廠最晚停止運轉日期分別為2019、2023及2025年,所以2025年的廢核時間表,宣示核電廠不延役,核四不重啟。

能源轉型:非核減煤、增燃氣和再生能源

      但是少了核能,新能源要從哪裡來?由於我國能源進口仰賴率高達98%,僅再生能源可永續利用,因此太陽光電和風力發電佔比將大幅提高。又燃煤電廠排碳量高,是製造PM2.5空污的主要元凶,部分將由天然氣取代。燃氣比起燃煤,污染量較低、調度較靈活,所以「非核減煤、增燃氣和再生能源」才是能源轉型目標,並不是用燃煤去取代核電。

      依據臺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計算,「非核減煤」政策的空污將比2015年減少38%,還比「以核養綠」少25%、排碳量也少15%!但一般人最擔心的是,能源轉型235目標在2025年是否能達成?會不會缺電?又如何避免因目標先行,粗暴建廠、犧牲生態?

      首先,臺灣備轉容量率已從前兩年偏低的狀態回穩到6%以上,接下來會越來越高,明年預計會到10%以上。假如把用電成長率控制在1.2%及能源效率做好,到2025年之前,年度備用容量率都可以在14%以上。

      再者,從「用電負載曲線」來看,臺灣缺電疑慮通常是用電尖峰時刻,最高點落在下午一點到三點之間。此時效率最佳的太陽光電可以供應增加的用電量,而冬季光電效率較低,但離岸風電因東北季風強而效率大好,剛好能減少秋冬空污季的燃煤發電量,改善空污,達到能源使用的最大效率。

      至於之前大潭電廠跳電造成全臺大停電,是中油供氣人為疏失,並非缺電。發電過程包含發、輸、配、送、用等五個階段,從臺電統計資料顯示,停電七成以上的因素來自外力,另三成來自設備問題,並非缺電。能源轉型不能只探討供給和需求兩端,提高用電五個過程的效能與彈性,才能讓能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過去,臺灣的能源政策是以核電和燃煤作為主要發電基載,但因核安、鈾礦日益枯竭、核廢料難處理,以及燃煤空汙與排碳等問題,增加燃氣和再生能源是臺灣不得不面對的選擇。再生能源成本正快速降低,未來將會有更多資金投入,但其間歇性發電特性,相應也需提昇臺電輸配電彈性調度能力。

再生能源應明定兼顧環境生態規範

      目前能源轉型方向,大抵正確,但是在興建廠址選擇與興建上,部分案廠選擇卻讓人不以為然。例如: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破壞藻礁,地面型太陽能光電造成濕地與農漁業排擠效應等。前者,環保團體已提出可改以「臺北港」為替代方案,並不影響2025年非核家園下燃氣佔比50%目標。後者,則因地面型光電需要大量土地,拿濕地優先開刀,因為濕地常被當「廢地」,因為野生動物沒有選票,不會抗議。臺東知本溪北側河口整個被圈地劃設光電專區就是典型例子。

      臺東縣政府以資本獲利和高回饋金爲唯一原則,將生態豐富濕地圈地開發,肇因臺灣對光電開發規範過於寬鬆。未來應訂定更明確嚴格的設置規範和審查原則,排除生態豐富和生產糧食等不適合區域,且不得變更地目。若是超過一定面積土地,則應進行環評。

      如何能避免光電為了量而濫設,正在進行中的全國國土計畫和能源轉型計畫,應啟動地方再生能源政策中長期適地評估,導入國土管制研究與社區能源觀念,而非為量濫設,為個案畫靶。

      筆者過去曾在臺東倡議反核,反對低階核廢貯放在臺東縣達仁鄉南田村,現在又面臨知本濕地設光電廠爭議。因為第一線接觸爭議個案,我有機會從一個政策倡議者,轉型為土地的守護者,有機會親身經歷到核廢料處理和光電廠都會在社會對話不足、管理管制規範與措施闕如的情況下,造成土地傷害和人民撕裂。

      臺東南迴線的原住民部落,還來不及認識核廢料是什麼,就已經被指定是全國低階核廢料候選場址。核廢宣傳,場場出現在每個部落的收穫季,補助個三、五萬元,見怪不怪,部落也抱持不拿白不拿心態。核廢宣導單中50億元回饋金用語美化成「感謝金」,強調不是對健康或精神損害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是「尊嚴回饋」。但地方建設,彷彿也需點頭同意核廢進駐,有回饋金才能有所建設。一切所為何來?用電分配正義何在?在地居民可以說NO嗎?

      臺灣核能電廠啟用將滿40年要除役,核廢料處理卻還無著落!一座核電廠運轉僅40年,但除役作業時間長達25年,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從選址到啟用更高達30年時間。此外,低階核廢要300年後,放射線才會降到安全背景值,高階核廢更需10萬年到百萬年才安全,兩者數字對現代人來說都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天方夜譚。怎麼看,使用核能都是一個綿長禍及子孫、難以計算成本的代價,遑論發生核災了。

潔能1234,現實上似不可行

      有人說,既然核廢和除役這麼麻煩,乾脆讓核電廠延役好了。以核養綠的目標是,2025年綠能10%、核能20%、燃氣30%、燃煤40%,不僅核一二三必須全部延役,還沒完工的核四也必須運轉。但是,核一和核二廠早已過了申請延役年限,場內放核燃料棒的冷卻池也將爆滿,無法再延役。換言之,即使「以核養綠」和「重啟核四」公投通過,現實上也難以達成核能20%目標。

      此外,以核養綠選擇燃煤40%,比目前政策多10%,但興達、麥寮等老舊燃煤電廠、協和與臺中老舊燃油電廠,都將在2025年前陸續除役,若要達到40%燃煤發電,勢必要犧牲中火、和平等其他燃煤電廠的減污減煤目標,甚至可能還要建設新的燃煤電廠,屆時爭議將又再起。

      綜上所述,在地球資源有限與氣候變遷情勢下,能源開發挑戰越來越多。過去,我們將能源供給政策交付臺電等少數人決定,以集中化方式處理,相對的,再生能源則帶來分散、快速升降載、因地評估、每個人可能都是利害關係人,也可自主選擇的新挑戰。

      非核家園235和潔能家園1234是能源結構與邏輯迥異的不同選擇,兩者將讓臺灣走向不同的未來。以核養綠公投,給了一個「2025年非核家園錯了嗎?」的提問,但潔能家園1234不實際的核電佔比及偏重燃煤,恐怕更大爭議再起。從「核煤為主」的潔能家園到「氣綠增加」的非核家園目標,都有各自的困境要突破,也須兼顧各電廠使用年限與環境風險承受者的利益。2025年,然後呢?能源供給面結構比本身就是一個動態變化、互為影響的協商過程。但能源資訊能否更普及?公民是否有更多空間參與?

希望這次公投,可以帶給民眾更多關於能源政策的理性思辨,而不是簡化的二元對立。關於這一題,怎麼決定,至少長期關注環境的荒野夥伴,不該漠然以對,投票前,請您再仔細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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