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的話-快報376期】
守護環境,面對挑戰—從花東三案談荒野的堅持
2024.06.10
五月下旬,一場立法院的政爭,意外將各環境團體捲入其中。起因自「國道六號東延」、「環島高速鐵路」、「花東快速道路」(合稱花東三案)等交通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被納入5/21的院會表決程序中。此事經揭露後,引發許多人的不滿情緒,進而質疑環境團體不作為。荒野的官方粉絲專頁也無可避免地受到大量留言批評,因而讓很多夥伴感到無奈、難過甚至忿忿不平。事後檢討,我們對政治事件的判斷,確實不夠敏銳,因此反應稍慢,讓夥伴們度過不平靜的週末。雖說是非戰之罪,我還是決定留下記錄,做為警惕。
重大建設要用對的方法,做在對的地方
雖然網路上眾聲喧囂,但荒野是一個能包容多元意見的團體,遇到類似爭議更需要究其事實、明白脈絡再做回應。故事件發酵後,先完成初步資訊蒐集與核實,方才起草聲明稿並於5/20正式發佈。之後,花東三案在5/21院會時未表決,亦被抽出5/24、28之院會議程。記得前理事長賴榮孝老師說:「重大建設要用對的方法,做在對的地方」。荒野對於國家建設的態度是本著守護棲地的核心理念,透過不斷溝通來尋求可能的共識與解方。因此,我們討論花東交通時,必須能同理在地居民的需求,以環境永續與生態智慧的原則,就現有的道路安全、地質狀況與氣候變遷等因素,同時納入災害調適的策略,除了改善花東基礎建設,也避免建設淪為為做而做的錢坑。
「挺環境」是我們的最大公約數
花東三案雖是交通建設草案,卻因缺乏尊重程序及專業而淪為政治操弄。荒野人不熱衷議論政治,不刻意拉抬或貶抑任一個人或政黨。因為我們關心議題是緣自於關切臺灣的生態環境,在面對可能傷害環境的事件時,表達立場、提出訴求,甚至在所有努力都無效之際挺身捍衛,這才是荒野做為環境團體應負的使命與社會責任。一如聯合國提出「永續發展」的意義在於「滿足當代需求的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自身需求」之發展途徑,而環境負債、債留子孫正是荒野人最不樂見的方向。荒野四季繽紛,豈止藍綠白黃,堅守理念、莫忘初衷,「挺環境」是我們的最大公約數,面對藻礁如是;面對花東三案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