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朝野協商下,海洋委員會設立海洋保育署一事似乎將塵埃落定。然而,上週五5/15早上針對海洋保育署組織法進行協商時,海巡署副署長卻要求將「軍警文併用」納入海洋保育署組織法內。銓敘部次長提出此舉有違憲之虞,應極力避免。數個民間團體代表和學者認為不應違憲蠻幹,將出席記者會,一同向朝野立委提出呼籲「支持設立海洋保育署與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反對軍警違憲擔任文官」。
中山大學胡念祖教授,曾特別針對此事撰文,強調中華民國憲法第一四○條明文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海洋委員會隸屬行政院,依憲法體制為文官體系。過去台灣因歷史包袱,由軍方警備總部負責海防。動員戡亂結束,裁撤警總,將海防業務移交今天的海巡署岸巡。爾後,軍人藉由「短期警察訓練」取得執法資格,嚴重破壞軍警分立的體制,此是礙於現實需要,但並非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