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慶仁、羅慶江兩個礦場,過去與亞洲水泥玉山礦場相連,2016年曾共同送審,但後來為了規避採礦面積超過50公頃要進行二階環評的規定,亞泥技術性撤案,羅慶仁與羅慶江兩礦則以面積46.9公頃繼續進行環評,但最終在2016年10月「羅慶仁(代表人)等所領臺濟採字第5645號礦業權及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第5647號礦業權申請核定礦業用地案」仍遭環保署第303次環評大會決議「應進行二階環境影響評估」。時隔三年在2020年初,在環保署進行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會議,這次是第三次召開。
關西復礦,亞泥橫山廠恐增產
二階環評的前置作業「範疇界定」,是要確定環評的調查項目、範圍和頻率,在過去二次會議上,新竹縣的居民與關心的公民團體不斷提出疑問,究竟羅家這兩個礦場,未來開採的礦石,是不是要送到位於新竹縣橫山的「亞泥新竹製造廠」製成水泥,希望開發單位能據實以告,但目前開發單位都不願意證實。